请律师提供点法律指导意见:
本人因同村村民侵占集体土地搭建违章建筑一事,现已经完成信访途径,当然答案肯定是"有权走遍天下,无权寸步难行"现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再次申请(第一次诉讼代理律师工作有点瑕疵),但不知道该将镇政府作为被告还是将村委会作为被告?到底是打行政官司还是一般的民事官司?
见附件7份
[[i] 本帖最后由 zhang8028 于 2008-6-5 11:55 编辑 [/i]] 诉请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应该为行政诉讼案;诉请相邻权,应该为民事案。此案两者可选择,可根据证据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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