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业委会与物业签订了合同,明确了业主的权利义务和物业的服务范围。业主们可以放心的去交物业费了。
在新的合同里:我们明确了
1、经营用房的管理和经营是业主来决定。
2、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解聘物业,这样对物业的监督就更加有效了。
3、经营性收入,例如停车费收入,业主委员会有支配权。(网站域名费已经报销了!!)
合同是我们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首要大事。过去的合同-前期物业合同,有很多对业主很不利的条款,对于业主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都非常不利!在这次的协商中,业主委员会坚持以业主利益至上的原则,修改了这些不平等的条款。
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委员会提出的新合同遭到了物业公司的诸多阻挠,然而,业主委员会顶住了压力,确保了新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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