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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第(1)周期受理公告(第25期:1965年底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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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16 22:30 发表

SJ啊,86.7是离90近呢,还是离60近?
86.7与90差别大吗?
SJ语录:86.7与90差别大,与60差别小
户均都不足90平方,怎么能说没有90平方以下的房子呢?呵呵!
如果没有90平方以下房子的话,户均怎么会在90平方以下呢?即便户均在90平方以上,也无法说明每户面积都在90平方以上啊!呵呵!

况且据我所知,2003年起近几年的经适房大部分90平方以下的比例基本上都在50~80%之间!是有据可查的!鄙人从2004年起,就根本没看到过哪期的经适房是全部都在90平方以上的!所以奉劝某些人不要妄图散布“没有90平方以下房子”之类无根据的谎言以蛊惑人心,事实都是有据可查的,人民的眼睛也都是雪亮的!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j2329387 于 2008-4-17 1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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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啊,我的意思是,买86.7与买90的房子的总价差别大吗?
我讲的是平均数,更有代表性,如象你般极端,那么大于90的也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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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从来没有说大于90方的就没有人买得起!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个人筹资的能力也会有一定的区别啊!所以说要量力而行,没有谁会强迫你去买90平方以上的房子,放着六七十平方的房子不买,偏要打肿脸充胖子去买90平方以上的房子,这恐怕只能怪你自己而不能怪政府的政策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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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是平均数,不管是均态分布(从60~120平均分布,靠近60的也不会多),还是正态分布(集中在86.7附近,靠近60的就更少了),60的都不会多,大部总房价只多不少(≥18万),但收入线是≤啊,>的人可是没资格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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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啊,总该全局来考虑吧,怎能只考虑最低总房价、最高收入的少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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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SJ,她数学不好,看来她现在脑子也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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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18 01:25 发表
86.7是平均数,不管是均态分布(从60~120平均分布,靠近60的也不会多),还是正态分布(集中在86.7附近,靠近60的就更少了),60的都不会多,大部总房价只多不少(≥18万),但收入线是≤啊,>的人可是没资格的哦
好像少和没有是有着量变和质变的根本区别吧!呵呵!
据我所知自2003年起每次上千套的房源,从未见过哪次60平方左右的房子只有一套两套的,而都是有相当可观的数量的!呵呵!
据鄙人所看到的历届经适房选房情况,大部分都是较大户型被先选中,而较小户型基本都是留在最后阶段的!人家买得起大户型的未必就是收入大于准购标准,人家有渠道获得较多的资金借贷也未尝可知啊!呵呵!
如仁兄资金较少,而属于号码靠前的,为什么不去选择小户型?如仁兄属于号码靠后的,那么选择大户型的可能性显然大大小于选择小户型的可能性!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j2329387 于 2008-4-18 17: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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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的数学真的不怎么的,估计你小学的数学老师看到了要气死的.怎么教出你这样的学生.你看看每次选房的记录,有几套房子是60方的,占百分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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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SJ
纯属于不正常的`~
估计也不了解情况
就在那边凭空想`~没有任何实际性`~~ 看了他的话就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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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nquest 于 2008-4-18 17:41 发表
看来你的数学真的不怎么的,估计你小学的数学老师看到了要气死的.怎么教出你这样的学生.你看看每次选房的记录,有几套房子是60方的,占百分比是多少?
估计这位仁兄水平也就一直停留在小学的水平,连量变和质变的区别都搞不清楚而混为一谈!呵呵!有一套也是有,有100套也是有!呵呵!况且2003年至今为止鄙人还从未看到60平方左右的小户型为个位数的选房记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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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语录:人家有渠道获得较多的资金借贷也未尝可知啊!呵呵!

难道借的钱不用还?

另:如仁兄资金较少,而属于号码靠前的,为什么不去选择小户型?如仁兄属于号码靠后的,那么选择大户型的可能性显然大大小于选择小户型的可能性!呵呵!!

感谢为我的操心!我是02年经济房业主,91方。我是为大多数已是或即将是经济房的业主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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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SJ的思路有问题,她肯定自己工资不低,而且早就享受政策拿到房子了。要知道家庭人均年收入13000,算上小孩也有工资,那么家庭总收入=39000。就拿我家来说吧,家里收入每个月都盼着下个月工资,
家庭年收入收入40000 支出
房租(父母农村来帮忙带小孩,农民房一间又不够住,两间分开来实在不方便,只好找相对便宜的居民房)1300/月15600
吃饭900/月10800
水电煤350/月4200
电话100/月1200
电脑宽带750/年750
公交卡100/月1200
小孩奶粉及全家衣物,水果支出600/月7200
  39750
合计-1950还没算要添点什么家具或电器呢,等小孩上幼儿园了,幼托费怎么办还没有想过

我们家庭年收入就超标准那么一点,生活都不够,根本没能力买经济适用房,但是居然还超过了政府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你说这个政策订的是不是有点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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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以后变按揭了,但主要是按揭来的经济房却不是自己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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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rajamil 于 2008-4-20 22:45 发表
我也觉得SJ的思路有问题,她肯定自己工资不低,而且早就享受政策拿到房子了。要知道家庭人均年收入13000,算上小孩也有工资,那么家庭总收入=39000。就拿我家来说吧,家里收入每个月都盼着下个月工资,
家庭年收入收 ...
住在经适房里的好像不存在房租,只存在800左右的房贷,15600-9600=6000;
水电煤你家居然要350,真的不是一般的强!我家水电费每月200左右,每月管道煤气10~12度,而低收入家庭三项加起来平常一般在200以内!4200-2400=1800;
既然仁兄900每月可供全家5人吃饭,那么看来低收入家庭三口之家800每月吃饭包括水果支出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了!10800-9600=1200
宽带为非必要开支,低收入家庭可以无需选择!750-0=750
奶粉、衣物、水果等视家庭经济状况从剩余可支配收入中支取不定购买!
小孩奶粉袋装一箱在500~700不等,鄙人是美赞臣的,600每箱,每箱15袋,每周一袋,每月160元,低收入并且有婴儿的家庭可以考虑每月130元!衣物视家庭经济状况不定购买,低收入家庭好像没有每月定量购衣的习惯和必要吧!水果鄙人每周两次购买,每次10~20元不等,每月150元左右,好像没有规定低收入家庭也务必达到该项标准吧!低收入家庭每月水果支出一般在50左右,已含在上面的800元每月吃饭支出里了。衣物支出从剩余其他可支配收入中支取。7200-1920=5280
6000+1200+1800+750+5280=15030。
因此住在经适房的低收入家庭比您的支出增加15030的剩余可支配资金,算上每年1000~2000不等的购衣支出,那至少还剩余13000左右的可支配资金!呵呵!
家用电器好像更是没有哪个家庭每年购买的吧!呵呵!鄙人家的电视、冰箱、空调等少则5年,多则8年,三样加起来的价格大概在6000,低收入家庭一般可以暂缓考虑空调,则2样加起来的价格是4000,平均每年分摊成本约500~800!不过好像低收入家庭在经济状况没有改善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考虑这几样大件家电的更新哦!呵呵!
幼托费目前基本上在1500~8000之内都有选择的空间,请视家庭可支配资金多少予以选择!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j2329387 于 2008-4-21 16: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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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问了,不管是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还是已经结婚的无房户,年龄都必须在35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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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SJ读一下今天的《中国经营报》上的一篇文章:《超越机会平等》

http://www.cb.com.cn/News/ShowNews.aspx?newsId=16473

三十年经济社会与技术和企业的大发展,也使得中国社会进入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个人努力在改善个人处境中的作用也已经很有限。再勤劳的农民和农民工,他们的所得甚至都无法肯定能保证看得起大病、供得起子女上大学,遑论更加体面与尊严地生活?也正因此,我们也必须超越机会平等的观念,转而强调“条件平等”,使全社会与政府在缩小贫富鸿沟中更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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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21 17:52 发表
建议SJ读一下今天的《中国经营报》上的一篇文章:《超越机会平等》

http://www.cb.com.cn/News/ShowNews.aspx?newsId=16473

三十年经济社会与技术和企业的大发展,也使得中国社会进入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个人努 ...
 文章中提到:为了实现条件平等,政府出台的改革计划包括:“大力扩大初等和高等教育;设立个人所得税和政府援助项目,将富人的收入重新分配给穷人;对大企业进行管理;保护工人组建工会和参与罢工的权利;通过限制外来移民的流入、童工的使用和对妇女工作条件的管理来减少劳动力的供给以增加工资水平”。

显而易见,上述超越机会平等的改革计划目前在我国国内都有相关的政策措施并逐步在深入实施!那么,显然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超越机会平等的发展阶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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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强调“个人对个人负责”的观念向“社会对个人负责”的观念的转变,推动了美国社会由强调“机会平等”向强调“条件平等”、以及由强调一般社会与政治改革向强调“政府再分配功能”的转变。


政府再分配了的东西,政府再从中抽头55%,难道不是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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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22 17:42 发表
正是由强调“个人对个人负责”的观念向“社会对个人负责”的观念的转变,推动了美国社会由强调“机会平等”向强调“条件平等”、以及由强调一般社会与政治改革向强调“政府再分配功能”的转变。


政府再分配了的 ...
任何政府的所谓“条件平等”显然指的当然是首先保障人的基本生存的条件,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个政府说鼓励少数人不劳而获的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据为己有!某些仁兄对“条件平等”居然曲解到这种程度,莫非真以为大家不知道尔等的“司马昭之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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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难道不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SJ你栖息在山洞里啊?!

现在电价倒挂,你享受的优惠是有劳而获的哦?别人的都是不劳而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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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22 23:49 发表
住,难道不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SJ你栖息在山洞里啊?!

现在电价倒挂,你享受的优惠是有劳而获的哦?别人的都是不劳而获的!
在仁兄没有别的更好的栖身之所前,请尽管安心住在经适房里,政府当然保护您居住的权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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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把你不劳而获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还给国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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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23 00:06 发表
我希望你把你不劳而获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还给国家,呵呵!
鄙人早已说过,在鄙人若干年后购买商品房后,当然会按照有关规定将经适房由政府回购或出售给有经适房准购证的相关人群或经适房上市交易缴纳政策规定的费用,不劳仁兄费心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j2329387 于 2008-4-23 0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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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享受的电价优惠不是国有资产?
我要求你把你不劳而获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还给国家,就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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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养猪的 于 2008-4-23 00:42 发表
你享受的电价优惠不是国有资产?
我要求你把你不劳而获的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还给国家,就嘎!
政府出台相关规定,鄙人当然会遵照执行,在相关规定出台前,鄙人现阶段只能按现行规定即电力公司电费单支付相应费用!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j2329387 于 2008-4-23 09: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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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个政府说鼓励少数人不劳而获的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据为己有!

这会儿倒很心安理得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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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j2329387 于 2008-4-23 00:50 发表

政府出台相关规定,鄙人当然会遵照执行,在相关规定出台前,鄙人现阶段只能按电力公司电费单支付相应费用!呵呵!
你要告诉他们,这样不行的,我们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怎能让人不劳而获呢?

[ 本帖最后由 养猪的 于 2008-4-23 0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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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当然需要有据可循,在新的规定及细则出台前,鄙人以及所有人现阶段当然只能按现行规定即电力公司电费单支付相应费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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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何必跟SJ这个垃圾去讨论这些毫无意义的理论呢,它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还是等着细则出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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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一边谆谆教诲我们: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不能让人不劳而获
SJ一边心安理得地将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增值部分不劳而获地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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