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业主公开信
凤起都市花园的各位业主:
我们是7幢2单元推选出来的单元代表。我们为能与您——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共居一个小区而感到荣幸!我们相信“远亲不如近邻”,更相信这是一种缘分。为了能使我们更好地沟通,增进相互的了解,并进而达成一致,促使业主委员会尽快成立,以捍卫我们共同的合法权益,特发此公开信。
本小区交付至今已有八个月的时间,小区内的1021套住宅已基本销售结束,入住率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当大家乔迁之喜过后定会发现,我们的居住环境,与开发商售楼书商上的承诺相去甚远;主体雕塑、大型网球场、健身区等运动场所、各种具有时尚感的现代运动设施没有了;卫星电视系统、VOD视频点播系统、自动远程抄表、一卡制交费服务更属于子虚乌有。开发商不仅采用了虚假广告,更为恶劣的是他们竟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于不顾,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将本小区内配套的1214.33平方米用房全部安排在本小区以外的东清巷、双眼井巷等地,而将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小区配套用房拿来出售或招租,严重践踏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各位业主,我们被剥夺了对小区配套用房法定的所有权,对公摊面积位置、计算方法的知情权;对收费项目合理与否的商讨权;对因公用面积而产生收益的受益权。为了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讨回已经、正在或将要失去的公道,吁请各位业主见此信后,支持我们要求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呼声。大家团结起来,共同捍卫我们自己的家园。
顺祝祥和,安康!
凤起都市花园7幢2单元业主代表小组
2005年5月10日
————————————————————————————————————————————————注:1、请将您的意见,连同门牌号、电话,填于下方回执上,将回执投入7幢2单元301、403、703、801、901、1401、1801或10幢2单元402室信箱均可。
2、本小区中有律师、经济审计、新闻记者、城建规划等业主,请与本代表小组联系,有事商议。
联系电话: 汪先生13003613072、李女士 87041959
|
回执
1、同意公开信的内容 □ 2、支持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 □
2、您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您的门牌号_______单元 ______幢______室
4、其它意见:
说明:若你同意公开信的内容请在□打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