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kydragon2在2006-2-16 9:04:28的发言:
我有一个问题:我同学他们小区业主委员会早成立了。然后就是营业用房收入和停车费是归业主委员会支配。所以他们拿这些钱搞小区业主的活动、添置一些健身设施,还造一个儿童乐园什么的。
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要什么时候成立。之前我们小区的此类可以归业主委员会支配的收入是怎么管理的?
胖版喝诸位有没有研究过?
好像是入住三分之二以上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从有入住开始的此类费用应该可以一直纳入管理的对吗?然后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为止?
明显不关心自己小区,营业用房收入和停车费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帐目每6个月公布,营业用房租不出去亏损严重,搞小区业主的活动基本靠拉赞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18 21:23:4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