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iveland 于 2008-7-3 13:20 发表 
在没有明确的费用使用方向及管理方法之前,不同意收费。原因如下:
1、以前住的小区地面停车也收费,可收去的费用没有一分是用在全体业主上的。该毕费用在我们搬家时还是使用去向不明。现在我们小区也要收费,誰来收,誰管理,怎么管理,这些问题没有明确之前,坚决反对收费。
2、住我们小区的,没车的应是少数,即使现在没车,说不定那天也成了有车族。在没有明确的费用使用方向及管理方法之前,收来的费,不见得会用在你头上。收费对你有利吗?自己想想。
对住在泊位边的业主有利吗,否也,收了费,车照样停,路上车照样开。
对没车的业主有利吗,你难道一直不买车了吗?恐怕到时你都搬家了,不知道到能有多少钱用在你身上,恐怕连这些钱味都闻不到。
至于对有车的各位业主那就更不用说了。
有些购了地下泊位的,仅因为心理不平衡了,提出路面停车收费,那就更不应该了。
干吗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呢?
我是购了地下泊位的,地面是否收费不牵涉本人利益。但我还是反对收费。
汗。。。
上面都说了啊,费用的使用方向是小区内公用设施建设,而且业委会怎么可能提前预计到这笔钱怎么用啊,都是业主大会说了算的,业委会只是个秘书,提交议案、执行决议。
管理办法嘛,第一年的肯定要付刷卡器的费用,以后定期讨论,业主大会通过才能动用,否则就放银行里生利息呗。
1、物管来收,业委会监督物管来管,怎么管参见上一行,这些在办法里都有提到的啊。
2、正是因为还会有更多的人买车,所以才要出台办法管起来啊。您说呢?
同意收费是不是损人不利己,见仁见智啊,呵呵,从物权法的角度看呢,车主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没收费的时候那叫“免费的加餐”,收费只是把“免费的加餐”取消罢了,并没有损害车主的法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