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明年工作地点调整,所以会暂时搬离水木。也因为这个原因,在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时候,并没有自荐。但是作为一名业主,我认为还是应该说几句,仅供业委会参考。我也是想到哪里说哪里,大家随便看看哈
1.物业的更换或是水平的提高取决于二点,一是物业费的问题,另一个重要点就与开发商相关。在我的印象里(还没有去查相关资料,所以不能很肯定),根据相关的物业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拥有部分物业用房,以进行经营,将产生的费用维持物业开支。而目前水木的商铺与地下车库似乎都由开发商所有,物业没有权利出租,从而没有这部分的收入来源。在业委会成立后,我们不光是对物业提出要求,对开发商也应当提出要求。开发商的房子虽然卖掉了,但是一房
出售、负责终身,对于我们小区,开发商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其实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开发商在现在仍然在跟物业搞来搞去,相互推诿责任。
2.小区内的基础建设,比如游泳池,到底是什么原因至今无法开放,冲淋设备在日渐损坏?小区里的河流为什么没有水?这些问题,应当由开发商来解决!并且,可以追溯到验收环节!这样的小区交付,是谁盖的章?谁签的字?
3.小区物业可以提供哪些服务?就水木本身而言,位置静悠,但也因此,交通不便是个大难题。即便家里有车,但也未必家庭成员人人会开车。即便家里人人会开车,难免有客来访,客人不会开车。我在上周出门,半途就被一位女士拦下车,要求搭车。她是到水木来做客的,因为看主人也很忙,所以就不让人家送下山了。但是自己走路下山,实在也太远了,正好看到有车出去就伸手拦了车。
参照浪漫和山小区,开发商备有二辆电瓶车,业主正在商讨如何利用电瓶车。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有这样的服务?毕竟电瓶车的价格不高,对驾驶的人员要求也不高。虽然电瓶车不能上路,但是送人上下山也是不错啊。(从山上走下山到车站也得近二十分钟)。而且由于路程短,回来频率会很高,利用率会很高。
4.小区物业应该上网跟大家多沟通,多利用
网络平台。小区内开放的活动室信息也可以向广大业主公告。这不光是向业主公告,其实也是在做广告,让科院的学生也知道信息。
5.我们与科技学院是紧密联系的实体。它们近期的修公寓、挖路、放置减冲条、整治西蜜湖等一系列行为都对我们业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虽然很多土地属于科院所有,但对于小区出门的这条西和路,我们业主完全有发言权!科院没有权利自说自话开了又挖、挖了又建。学校的道理随便放个禁行牌就不让我们开车进去,但我们小区通往外界的道路上却有学生穿来穿去,随意行进!如果好好协商,相互合作,完全可以得到双赢。
6.小区与翰墨香林、浪漫和山毗邻而居,以后在翰墨那里还会有商铺、菜场,必然会形成一个小中心。甚至规划中的小学也会在那一片。那么,水木从哪里可以通向这个小中心?一定要通过科院学生公寓?还是河边的道路?如果是河边道路可通,那道路何时整治?由科院负责还是市政负责?
7.小区道路出去没有口子,必须要逆行一段才可以。上次也投诉过,但交警给出的回复是要物业出面去办理,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8.小区会馆曾经出租过做画室,有很多学生在学画画,现在好像没有了。如果是有学画画的学生,那这些老师是不是也可以招收水木的小孩学画画?以后的暑期,家长把孩子送到会馆就可以学画画,岂不是比在家里更有意义?同理,物业是不是还可以将会馆出租给其它社会团体,办些小小
培训。对象中加入小区里的业主?幼儿园也是一样的道理,其实只要有钱赚,肯定有人做。只是现在没有人起头而已。中间的会馆还有大量空余,幼儿园门口的商铺和后面别墅的商铺完全空置,这些都是在浪费我们的财产。如果这些空置的东西都利用起来,可能我们根本不用提高物业费,也能有一个很好的物管吧!
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有点逻辑混乱,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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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ngelaycx 于 2008-7-12 11: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