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民主需要监督制度的保障

民主需要监督制度的保障

权利是需要有监督制度或自律协议保障的


       谢谢答疑,本人还有几点想法:

          一、选票上可以写其他人,好象资料当中看上去不明确,可否说明公示一下,对候选人的水平及能力大家只从公告上熟悉,连是否是会开口话都不清楚,可否在选举投票前每人发言十分钟,亮亮相让大家感觉一下候选人的水平及素质,是否能胜任业委会成员。

        二、还有一名别墅区业委会候选人的问题,既然说考虑到户型的代表性,曾考虑让她破格进入候选人名单,因为发现这位业主存在擅自围绿地的行为而没考虑,那应该吸取其他的别墅区业主加入而增加业委会的普遍代表性。

     三、没有说明业委会主任及副主任的选举产生办法,不会是不经业主大会投票而另行产生吧?选举业委会主任应明确一下。

     四、您说的对于出租共用房屋的事宜,现在讨论为时尚早,等业委会成立后再制定一个公开、透明的办法,这点我觉得有不同的观点,我相信每一个业委会候选人的素质,但其他事小而业主的权益事大,应事先防范而防患与末燃。因为本人也担任过业委会成员,行使过监督责任,曾对身为业委会主任参与低价出租或无偿出租业主共有权益的产权房屋的贪腐行为进行纠错,但难度极大,业主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形式就是制度,制定规范的制度才能保障内容实施的规范。

        本人作为业主一心只为广大业主权益考虑,无任何有对筹备组辛苦工作的否定意思,所讲只想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讲话实在,加之了解片面,请多多谅解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20 04:00 编辑 ]

TOP

权利是需要有监督制度或自律协议保障的。。。。
这是一个高觉悟业主的心声
因此,相信一个担任过业委会成员的业主一定能帮助现有业主大会的各项工作。
所以,我恳请这位业主能够在提出宝贵意见的同时,能更多的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二)意见,我个人发表观点,物业形态只是简单的不同房子而已,在根本权利和义务上大家是平等的,而且如果坚持有别墅业主必须加入,那岂不是沿街商铺也必须有业主加入业主委员会了。所以,我个人认为不管是哪个物业形态的业主加入业主委员会,关键是他否能为业主服务。

TOP

义不容辞、坚决配合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

引用:
原帖由 小翘爸 于 2008-7-13 20:22 发表
权利是需要有监督制度或自律协议保障的。。。。
这是一个高觉悟业主的心声
因此,相信一个担任过业委会成员的业主一定能帮助现有业主大会的各项工作。
所以,我恳请这位业主能够在提出宝贵意见的同时,能更多的提 ...
不好意思,觉悟高谈不上,做为业主理应上义不容辞、坚决配合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的,本人也觉得您说的不必要一定让别墅区业主勉强进入业委主,只要是业委会筹备组及候选人能制定妥善细致的监督业委会规范运作的制度,所有广大业主会拥护并配合本次业主大会及选举,更会全力支持有自律协议保障的并有完善监督制度的业委会全体同志的工作。本人觉得业委会工作是无偿无私的,并要奉献许多时间精力的,只有责任而无权利的,是值得尊敬的。
    民主就是说出不同的声音,本人虽工作超忙,但为广大业主的权益,会无私的奉献一点心力!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20 04:03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13 22:45 发表




     不好意思,觉悟高谈不上,做为业主理应上义不容辞、坚决配合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的,本人也觉得您说的不必要一定让别墅区业主勉强进入业委主,只要是业委会筹备组及候选人能在业主大会上自我承 ...
我们会全力配合与支持筹备组工作的!天气热!他们很辛苦!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19 04:02 编辑 ]

TOP

我们小区如果有一个相对可以让业主集中讨论的地方,类似于会所之类的,就比较适合开什么见面会啊、公开演讲啊之类的

要不然,万一真的很多人来,连个聚的地方都没有啦

唉,这终究是有点难的,毕竟大家工作都这么忙,时间可能都凑不上~~~~

比如我,加了嘉园的群那麽久,都是我在线的时候,大家在呼呼,我呼呼的时候,大家在线。哈哈哈哈哈

TOP

哎,说到办公地点的问题,真是又不得不吐苦水了。3月3日,筹备组成立的时候,我们就向社区提出要办公室。但是,直到2个星期前才拿到钥匙,中间我们都是在自行车库或者室外召开的。现在办公室是在物业三楼,地方倒是蛮大的,有五六十个平方,物业提供了一些桌椅和电风扇。不过现在是酷暑,又是顶楼,没有空调,简直没法待,不要说在里面工作了。

TOP

回真实的民主

自律协议的建议很好!我会提出在委员产生以后让大家签署这个协议的。其实我前些天看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可能要明年推出),那里面就有承诺廉洁、自律这方面的要求,可惜我当时已经将修改过的议事规则提交给社区了,所以没有将这些条款加上去。
    至于监委会的成立,我想还是那句话,事情得一件一件做。业主委员会是有一定的权力,而任何权力都有腐败的倾向,有效的监督是必需的。但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这么多的事情,我们得考虑轻重缓急,比方说,到2008年底,多层建筑的保修期就到期了,而这么多业主家的渗水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这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如果要设监委会,我想肯定还要再召开一次业主大会,而我们业委会的成立,我们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所以,目前不设这个机构,是出于现实的考虑,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那怎么让大家来监督?我想一方面,业委会的所有决定、会议大家都可以参与,对于公共部位、店铺的出租,其程序一定要公开透明,经得起考验和质疑。另一方面,大家都可以提出有效可行的方法,让业委会采纳。

TOP

事先防范胜于选后补签

自律协议选前签不被动,

   万一选中的业委会成员不想签怎办呢?难道再选一次?太被动了,希望按照广大业主的心愿,提早选
前签为妥。

    以后适当应当的办公行经费及业委会成员辛勤工作的适当报酬,广大业主也能理解与体谅的。


                                                         筹备人员辛苦付出,我们所有业主衷心感激!!!!!

TOP

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选举办法没明确

能否明确一下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数及选举产生办法,是应该按选票多少定的,还是?请告示一下。

TOP

请大家不要把业委会的主任、副主任跟行政级别中的主任、副主任混淆,千万别把他当成是一个官。在业主委员会负责各项事务的决定权上,每个委员的票权是一样的。只是主任、副主任要尽的义务更多一点。
楼上说的按选票定的方式不妥当,如果我选票最多,可是我不想当这个主任怎么办?
如果业主委员会主任是正处级,我想我会争取的,呵呵!

TOP

报酬就免了,做这个事又不是为了赚钱。办公经费是应该的,不需要大家谅解!

TOP

事先防范胜于选后补签,这话我是同意的。但如何操作这件事情呢?因为现在程序已经走到这步了,中间要加步骤比较难操作。还有就是这个自律协议怎么一个产生又是一个问题,内容如何肯定也要讨论过,我也期待有好的解决办法,呵呵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