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我要杀了他 于 2008-7-14 14:48 发表 
房产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办下房产证 按合同出卖人要按已付房价款1%向买家支付违约金
有同事说 很麻烦 而且可能违约金还不够扣除各项理赔费用
是不是这样 理赔麻烦吗
回复: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5条约定,房产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约定期限内(如60日),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2.您委托房产商办理房产证的,按约定处理。
3.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应当由违约方承担。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