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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二套何时曝光杭州断供潮、退房潮?!

我看连闲林, 跌到5000元, 也是“白日做梦”。
我更关心交通,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是你每天都要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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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姜峰 于 2008-7-16 10:45 发表
我看连闲林, 跌到5000元, 也是“白日做梦”。
别长那一脸挨骂相,什么叫白日做梦?你到底是什么个心太,自己和家人现在活的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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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了趟南昌,市区比较中心的房价也是万元,杭州跌到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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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ygan 于 2008-7-16 11:31 发表
昨天去了趟南昌,市区比较中心的房价也是万元,杭州跌到5000?
阴沉的眼睛看到的是阴沉
快乐的眼睛看到的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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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ygan 于 2008-7-16 11:31 发表
昨天去了趟南昌,市区比较中心的房价也是万元,杭州跌到5000?
你以为杭州是什么不得了的国际化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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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可能 于 2008-7-15 19:10 发表

对深圳不熟悉,不知道这个图上的布吉镇相当于杭州的哪个个区域
临平。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个人签名不能自定义。
广告,不能乱打,人还是要做,我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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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d520 于 2008-7-16 16:58 发表

临平。
丹竹头 这个区域 比临平差远了,俺觉得类似很多年前的火车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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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dd520 于 2008-7-16 16:58 发表

临平。
人家那房子离深圳闹事区才几公里  临平离杭州闹事区至少30公里以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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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山本冈田 于 2008-7-16 16:54 发表


你以为杭州是什么不得了的国际化大都市???
也还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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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姜峰 于 2008-7-16 10:45 发表
我看连闲林, 跌到5000元, 也是“白日做梦”。
五常的翡翠城也算闲林地块吧?翡翠城跌到5000快,当然是白日做梦。

闲林山水,盛世嘉园之类的均价回到5000很离奇吗? 毕竟去年上半年就是500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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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YY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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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x 于 2008-7-16 17:19 发表
楼主YY得厉害。
深圳房价与杭州的不同之处?无论往年的涨还是今年的跌,中央台常报道深圳、广州的房价,个人认为深圳有其特殊性,与杭州房价没有可比性,或者只能取一定的参考作用,不能作为依据。深圳的房价有多方面综合原因在内,应关注房产较迟,提几点主观意见,消息来源为个人从电视等媒体的观感。
一、深圳做为首批经济特区,人们普遍投机心理较强,跟风严重,一旦房价上涨,人们盲目投资,导致房价上涨异常(杭州人最不喜欢跟风的,所以房价上涨很正常)
二、深圳是从经济特区后发展进来 的,高等学府较少,与杭州不同,每年有大批毕业生留杭,导致一定量的刚性需求,而深圳做为创业性的城市,打工者居多,而其中能成龙成凤的凤毛麟角,所以其供求关系并不稳定(杭州高等学府很多啊,985和211学校在省会城市里比较,肯定比南京广州武汉要多吧?!)
三、深圳部分银行房开等均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可以说深圳房价的畸形与其不无关系,银行的放贷不严谨,盲目,使得人们投资房产门槛过低,与开发商等结合 ,零首付等一系列,使得、投资客疯狂(深圳房开和银行都是胡来的,媒体也是买办性质,而杭州则不同,你看杭报根本很少做房产,也不托市救市,还有早报多好啊,几个女记从来都是靠自己本事赚钱吃饭的呀)。
略谈几点,望高手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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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zr2001 于 2008-7-15 19:59 发表
深圳暴涨的时候杭州也没有暴涨。那个地方的位置大概相当于杭州的瓶窑。
萧山宁围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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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房价节节上涨时,深圳市长许宗衡在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深圳房价目前基本是理性的……你到深圳看看,九成以上楼房晚上都亮着灯,这说明深圳楼房多是自购自用,而不是像其他地方在炒房价。”也就是说,深圳房价完全是建立在真实需求基础之上的,就不存在泡沫,那么,根本没有救市的必要,因为,在庞大真实需求的支撑下,房价即使下跌也并不值得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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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可能   杭州下面的某县 某镇 某乡 某村
非空非多 水军一个 我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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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昨天前天开会听发改委汇报要求防止大的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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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开和银行都是胡来的,媒体也是买办性质,而杭州则不同,你看杭报根本很少做房产,也不托市救市,还有早报多好啊,几个女记从来都是靠自己本事赚钱吃饭的呀)。

????????/早报别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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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乌鸦一般黑,只是你知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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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多讨论的,让相信的人继续相信,不信的人继续不信,吃亏还是便宜,自己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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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滨江的房子还有空间,我住滨江,^_^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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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真筛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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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我只认同这句话~~~~~~~~~~~~~~


多军和空军们.你们战斗吧....我是观军~~~~~~~只是关注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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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市区还郊区,房价跌了一半可是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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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要吵啦,其实杭州房价早就在阴跌,所谓涨那是中介房托的惯用噱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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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去也罢

这套房子已经是实实在在的负资产,因为这套房子30万都卖不到,但是他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如果他继续养这套房,还贷加利息一共要付给银行100万元左右。

银行真是黄世仁啊



[ 本帖最后由 lmeyzny 于 2008-7-17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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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不光深圳和杭州,杭州根本不算什么,一切的一切,包括京沪,88前绝对大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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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房奴李小姐有望追回“血债钱”!
新华网:深圳房奴李小姐有望追回“血债钱”!

作者:ilil 于 2008-07-19 20:07:31.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看了中央二套关于房地产的新闻,受到一些鼓舞。出于谨慎,我不愿把它看作是来自某个方面的信号,而是作出这样的判断——在这个新闻里,央视对房地产的局部状况给予了一个大体符合理性和客观的解读。同时以此对前段时间几个不良房地产商和不良学者的“异动”给予了回应。
  
  在国家仅仅启动了不算彻底的宏观调控(只涉及到了紧缩信贷资本,还没涉及到转变市场模型)下,几个不良房地产商就纷纷开会或直接撰文,威胁这样搞,“银行会死在地产商前面”,并高调开出一个清单——房地产资金缺口达7000亿,这个“呼吁”也得到了房地产研究界的呼应——一无良学者随后甚至通过“详细的数据分析”,得出了一个全国房地产资金缺口高达2万亿的结论。并指出,这一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后果会很严重”。
  
  这些结论或分析,成为房地产商要挟国家、社会的“学术武器”,也暴露了一些房地产商人本属“无赖”的嘴脸——在商品房价格已成社会“毒药”的共识之下,房地产界依然通过这种赤裸裸的手法胁迫整个社会继续喝这剂“毒药”。已不是在“绑架经济”,而是在“要挟社会”。
  
  这剂“毒药”对社会已经产生的危害,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一个月前,我在和家里人通电话时,顺便问到了家乡——四川较为偏远的一个中等城市——的房价,家里人告诉我,大部分已经3000多了,而我家乡的不少人的月工资,只有1000出头,很多社会岗位的月收入还只有几百块钱。这显示当地收入与房价之间的比值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值,完全不可持续。这个情况也可能意味着,房地产投机目前已经基本席卷全国。深圳由于冲在最前,自然也就最先感受到过度投机必然遭遇的寒流,央视昨天的报道显示——在房价大跌的情况下,目前深圳已有越来越多的供房者选择了“断供”。
  
  在记者与断供者的对话中,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   
  李小姐:当初我购买房子只付了10%的首期,其余的是开发商帮忙支付的。
  
  这个细节,对于可能即将遭遇银行起诉的断供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意味着,当初李小姐和开发商签的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个人首次置业,首期预付不能低于30%,而李小姐实际只支付了10%,显然与这一法规冲突,而按照《合同法》,一切“在内容上违反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应予取缔。
  
  故,李小姐当初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李小姐应退还开发商已购之房,开发商应退李小姐已付之款。
  
  此外,李小姐拿到房地产商退款后,还可以因为此事所受到“精神折磨”,拿出当初她购房时媒体鼓吹的房价已调整到合理状态、鼓励购房者该出手了之类的新闻证据(撰稿人类文章不能支持这类证据),状告该无良媒体,要求其承担教唆责任,赔偿其精神损失(正常签约,正常支付首期的断供人可依此状告无良媒体承担经济损失)。
  
  为什么我觉得无良媒体有承担这一责任的可能?我国关于教唆犯的定义如下:所谓教唆犯,就是以授意、请求、煽动、劝说、收买、怂恿、强迫以及其他方法,使不具有犯罪思想的人具有犯罪的思想,或者使犯罪思想不够坚定的人坚定其犯罪思想的罪犯。
  
  这个有关教唆罪的定义表明,我国法律支持对“教唆所引起的过失”的责任追究。虽然在这里,在无良媒体唆使下发生的“购房”行为,并不是犯罪,但却给当事人带来了“可以估算的重大损失”。此外,新闻也不是具有咨询性质的言论,而是具有公信力和体现公共道德权威的言论,对社会行为和观念具有天然的引导责任,所以它也不能以“咨询类信息”来为自己开脱,游离于这一行为的责任之外。


[ 本帖最后由 lmeyzny 于 2008-7-20 21:20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lmeyzny 于 2008-7-21 0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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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算个什么鸟地方?

这个讨论意义不大。

深圳算个什么鸟地方?暴发户,靠中央给的特殊政策,喝了内地不少血,现在该死。

杭州什么地方?人间天堂!

请不要再拿什么深圳、广东来和杭州比好不好!全国没有任何地方能与杭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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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市区基本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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