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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剥夺的权利

不能剥夺的权利

我们国信商铺也交物业费,为什么要剥夺我们参加业主大会并参与业委会的合法权


益!口口声声为业主维权,但为什么把别墅区的业主排在选举人名单外,并无权剥


夺同享业主权益的国信嘉园商铺业主的参会权与选举权!我们商铺强恳请加入业主

大会与业委会选举,否则还不如我们成立国信嘉园商铺业主大会,成立自已的业委

会,呼吁别墅区业也成立自己的国信嘉园别墅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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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剥夺你们的权利!

没有啊!现在还没有进入业主大会的选举阶段,8月4日开始正式投票。本周五开始,筹备组会给所有业主(900多户,包括商铺业主)打电话,询问以什么方式将选票和资料送达。如果业主住在小区内,那么我们会有业主送上门,如果没有入住,我们会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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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楼主讲得好,有人已经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撇除商铺野猪的意思。顶起

[ 本帖最后由 男爵 于 2008-7-16 0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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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觉得商铺业主参不参加业委会并不是关键,而只要业委会候选人在选前签署有绝对约束力的自律协议,取信于所有业主,我们所有业主只会投票给已自我承诺并签定廉洁自律协议的业委会侯选人,这能考验与体现参与业委会的候选人素质及动机,。这样就完善了业委会的运作,本人是过来人,参与过业委会。又是曾担过监督公检法工作的政协的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明白这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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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也是业委会筹备组人员。看到现在论坛上大家热情的参与,很是高兴,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我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广大业主能够主动的参与到自己小区的建设中来,群策群力把我们的小区建设得更好。
关于别墅业主和商铺业主在这次的名单中没有代表的问题,民主说得很清楚,在此我也确认一下,从去年12月倡议召开业委会到社区提交申请启动整个程序开始,到现在这次出公告为止,所有的程序都是在社区的领导,以各项法规政策为依据一步步走过来的。中间各热心业主召开了多次的聚会,包括使用自身的各项资源排除各项因素才取得现在这种成果。过程是艰难的,但成果让人鼓舞。我们绝不是孤立的几位业主,每次会议都有超过十位的业主参与各抒己见,几次筹集签名的时候也和相当数量的业主进行了沟通,通报了进展的情况。同时因为热心业主中间包括有法律专业及房产专业人士,所以各项注意事情应该都充分予以考虑过了。当时公告希望各位业主自荐推荐成为业委会候选人,结果除了一位外并没有其他别墅业主和商铺业主参与进来,而选举是没办法强制要求人参与的,过程中其实也和多位别墅业主交流过,但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或是不能参与进来。我们因为知道业委会的难处所以很小心的做事,四处咨询求助,希望能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对业委会的成立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也呼吁大家能够以此为契机,真切的参与到这项事关自己利益的事情中来,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建议,多一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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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olylamp 于 2008-7-16 12:33 发表
我是业主,也是业委会筹备组人员。看到现在论坛上大家热情的参与,很是高兴,这样的情况其实也是我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广大业主能够主动的参与到自己小区的建设中来,群策群力把我们的小区建设得更好。 ...
大家既然参加讨论首先是肯定筹备组人员的辛勤付出,只是希望更完善更规范!现在才开始有不少的别墅业主商铺业主参与进来,说明筹备组的工作已经让更多的业主看到与认可了,万事开头难,筹备组同志辛苦辛苦,不管什么困难都会过去的!城市里选业委会与村委会一样都会经过风风浪浪的,要有心理准备!重在参与就行了。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20 0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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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重新推荐业委会候选人

看了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发现竟然没有别墅排屋\商铺类的业主代表,实在是看不下去也想说几句.1)无论是从物权法还是物业管理条例,都明确对各类物业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业委会成员中应该有各类物业的代表,这是对业主基本权益的保障,希望筹备组热心的业主认真去学习相关法规.2)如果是目前这样的业委会成员构成,即使业委会主观上认为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作出的决定,其客观的结果也难以得到别墅排屋\商铺类的业主的认可,所以不知筹备组的热心业主是想激化小区的矛盾还是解决小区有矛盾.3)建议:经别墅排屋区的业主选举至少一位,商铺的业主也可以选举一名直接进入业委会,强烈要求重新推荐业委会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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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edword 于 2008-7-20 23: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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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7楼的

我们是在社区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的。5月1日至5月22日是候选人的自荐、推荐期,作为国信嘉园小区的业主,都有资格自荐或者被推荐成为候选人的备选人选,投票地点是物业和社区。6月3日筹备组在社区进行检票的,结果请看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2733814-1-2.html
同时,这个帖子部分回答了你的问题,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27983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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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业委会成员

[quote]原帖由


     前期选出的7名公寓业委会候选人的选举举行无须变化选出五名公寓的业委会成员即可,请筹备组考虑到这位商铺的业主代表建议,增选别墅一名,排屋一到二名,商铺一名,以增加业委会成员的普遍代表性,让这三种业态的业主各自选出自己的代表进入业委会,这样就会把好事办得更好。

     程序合法,业委会构成不具代表性,小人不知这结果到底会如何?另外国信的老总也是别墅业主,他们会否因此不承认而拒移交会所架空层等巨款资产给业委会?还望各位无私的筹备组三思而行!据听说已有几十名别墅区的业主集体要求有自己的业主代表,近100间的商铺业主也希望有自己的业主代表进入业委会,好事能办得更好,锦上添花何乐而不为。毕竟是没有私心做这件事,能更和谐还是更和谐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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