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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野猪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是照搬官僚行政机构模式的还是意识形态浓郁的组织机构?看了通篇办法稿,除了充满政治套话,官僚行政一套的流水,还真看不出业委会到底是业主维权的大声公还是依附于各级政府组织多重管理下的又一类组织机构?以在下愚见,业委会可不是个管理机构或行政组织,它只是业主自发选举、推举某些个业主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正当权益,监督和代行挑选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监督和监管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维权代表,由于相对于开发商和已经错误形成专横强势的物业管理公司气候,国家才允许弱势的业主成立业委会而给予一个维权的权利和机会。小区物业自有专业的物业公司打理,业委会不能也无需代劳,只要做好监管监督工作。那么再来看业委会的活动经费、办公等等一系列照搬照抄行政机构组织架构的模式还真不敢恭维了呢......
今日还得知诸公已谋得一50平米的办公室,厥倒在下。有了办公的定义接下来的事应该不难想见,办公桌,椅子,文具,也许电脑也不为过,天气热了冷了空调也得考虑吧?等等等等都得落实置办吧?还得的竖一大牌匾,上书“国信嘉园野猪委员会”,这样才算正统,牛逼,每日准时朝九晚五的坐班,时不时去街道社区开个会,领个精神回来,传达布置……这是业委会吗?可以肯定不是我们需要的业委会!
以余愚见;业委会一定是业余的(没编制,有官瘾者回避),一定是义务兼职的(能者多劳),一定是没有利益得失的(廉洁,公正,正直),一定是没有财经权和经营权的(避嫌贪渎),一定是没有利益瓜葛的(这样才能令人信服)一定是自愿为野猪服务的(人品高尚),也一定不需要办公室的(精干,效率),一定不会收集野猪的资料建档(以防泄漏野猪的隐私和出售野猪资料图利)。(1)

[ 本帖最后由 男爵 于 2008-7-16 0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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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十分赞赏这位同志的高见,许多成立后失败的业委会就是这样的,所以本人觉得商铺业主参不参加业委会并不是关键,而不要业委会变成一个您说的这么一个机构,参与业委会的成员绝对是无私奉献的又肯定能自我承诺廉洁奉公无偿为业主服务的,是只讲义务而无权利,只讲奉献无回报的这么一些高素质高品德的创造卓越社会精神财富的优秀人材。我想我们的业主会候选人成员及全体筹备组人员就是这么优秀的人材!我强烈建议为了更让所有的公寓别墅商铺业主充分信任与授权你们,在选前签署有绝对约束力的自律协议,取信于所有业主!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19 0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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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认同lz的某些说法。但是有些话不得不说啊,公告上的公约和规则绝不是官话套话,这些是在国家及市里相关文件下由热心业主参照嘉园的现状逐字逐句研究修改而定,以后是要按照这些来办事的,是以后所有工作的处理依据。大家对这些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都要提出来,而不是等它生效后再去漠视它。
至于办公室的问题,本来是不想说明的,但是现在这里已经成为大家讨论的阵地,有意见是一定要回答的,不然不是容易让所有人疑惑吗?
业委会为啥要有办公室?首先是法律规定要有的!业委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则办公室也就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不是物业公司可以用来出租牟利的。lz要是和业委会沟通,难道你要跑到委员的家里去吗?要是你前期有参与会议你就明白了,地下车库,凉亭,露天小孩乐园这些地方全都作为会议场地过,而这不应该是常态,我想lz也能够予以理解。至于办公室的用途大家可以给予意见,因为业委会是非营利机构,所有委员全是无偿自愿参与,也就不坐班不拿工资,空闲的时候好好利用也是很好的,个人建议可以放置一些棋牌用品或者玩具提供给所有业主一个室内的活动场所,需要时才用来业委会办公。
业委会一定是业余的(没编制,有官瘾者回避),一定是义务兼职的(能者多劳),一定是没有利益得失的(廉洁,公正,正直),一定是没有财经权和经营权的(避嫌贪渎),一定是没有利益瓜葛的(这样才能令人信服)一定是自愿为野猪服务的(人品高尚),这些我本人举双手赞同。至于一定不会收集野猪的资料建档(以防泄漏野猪的隐私和出售野猪资料图利),这点就不用单独提出了,就本人所知,外面的中介公司已经有全套的业主资料了,至少我就接过多家中介的电话询问,呵呵。
另外欢迎大家在qq群里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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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素质挺高!大家既然参加讨论首先是肯定筹备组人员的辛勤付出,只是希望更完善更规范及能通过廉洁自律协议来让所有业主放心让业委会为广大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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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很希望有机会能和真实的民主多多沟通。小区的建设靠大家,每个人的思维都有其局限性,只有集思广益考虑问题才能更加周到,事情才能办好。但也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大家不要求全责备,给业委会太大的压力,毕竟限于能力,过高的期望只会有相反的效果。但是我也可以肯定的说,以后业委会的工作一定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的过程和结果象大家透明,欢迎所有业主随时监督指正。
我们周五开始会在物业三楼征集选票,大家若有时间的话随时上来认识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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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就本人所知,外面的中介公司已经有全套的业主资料了,至少我就接过多家中介的电话询问,呵呵。”
物业图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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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16 12:01 发表
参与业委会的成员绝对是无私奉献的又肯定能自我承诺廉洁奉公无偿为业主服务的,是只讲义务而无权利,只讲奉献无回报的这么一些高素质高品德的创造卓越社会精神财富白优秀人材。我想我们的业主会候选人成员及全体筹备组人员就是这么优秀的人材!
这样的人现实世界中可能有存在,雷锋就是,但我想也只有雷锋。反正我是达不到这样的道德高度的。我要再次重申,我和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业主。有自己的事业、家庭、业余生活,在困难面前会犹豫,在危险面前会退缩,在利害面前会趋利避害。当然,我觉得我还是一个有点社会责任感的人,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去把我们的周围的环境变得更好,要不然我不会站出来。
        但是,我不希望也强烈反对被贴上崇高道德的标签,这样就相当于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说的明白点,这样的后果就是:你干好了是应该的,你干不好或者没去干就得挨骂!
        我再一次重申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想其他的候选人也是这样,所以,我承诺绝对不会做侵害大家利益、以权谋私的事,对于小区的事情,就像“莹窗小语”说的那样:“顺势而为,尽力去做”。其他的我无法承诺。
        小区业主希望有一些无私又无畏的人能为自己说话,能为大家服务,这种心情当然能够理解。但是,在要求别人之前,能不能扪心自问一下,自己能不能够做到?如果自己不能做到,那么,也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去做,“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能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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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我希望大家能够分辨清楚。业主委员会的委员选举和西方的总统、市长选举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总统、市长一方面代表了选民的利益,但是竞选活动,对其本人,对他所代表的党派而言,是巨大的利益,一方面,个人事业、声望得以实现,另一方面,所代表的利益团体的利益得以实现。

而业主委员会委员呢,是代表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但是,本人有任何个人利益的收获吗?再次申明,我们不领工资。也许大家说你收获了尊重,对,是收获了尊重,但仅仅是尊重就可以让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吗?如果是,那就是道德的绑架!再说的明白点,对于我,反反复复要求大家支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积极参与到小区建设中来,但那是为了我自己或者业主委员会各位委员自己吗?还不是希望能够集中大家的力量把小区搞好,最后收益的还是大家。对于选举,大家不选我也无所谓,反正对我个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
    所以,对于投票选出来的总统、市长,做的不满意的,你可以骂他、抗议他。但是,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委员,除非他利用这个身份做了侵害大家利益或者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你无权指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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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不能做到,那么,也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去做,”
此言差矣,因为自己做不了警察而不能要求警察做到警察的职责吗?自己不是公务员而不能要求公务员做好他的工作吗?,以此类推就不赘言了。说白了做野猪代表结局就是这样,干好了应该,干不好挨骂,所以要有心理承受能力,忍辱负重吃力不讨好。如果做了也没什么好抱怨的,要在参加前多考量委屈和不利因素,看自己是否具备抗压能力,受了委屈也没处伸冤,因为没有婆婆处可吐苦水和得安慰。比不得社区干部,人家大小也是个干部,上面有领导,受了委屈有地方倾吐撒娇,领导也会给个抚慰发个“受委屈奖”什么的。现在可能都还沉浸在要成立业委会的激情和憧憬中,对今后开展工作的难度和困难少了些考量,尤其是个人因应各种困境的能力及抗压性缺少思想准备,对有意竞选业委会成员热心诸公预后堪忧呢,顺便提个醒,没恶意,所谓忠言逆耳,如有觉得不入耳的地方就当个屁给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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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灌水而已,不针对个人,不必当真。开心灌水,畅怀议事,高谈阔论,天马行空,遵纪守法,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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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楼上的

引用:
原帖由 男爵 于 2008-7-16 16:37 发表
“如果自己不能做到,那么,也没有权利去要求别人去做,”
此言差矣,因为自己做不了警察而不能要求警察做到警察的职责吗?自己不是公务员而不能要求公务员做好他的工作吗?,以此类推就不赘言了。说白了做野猪代表 ...
问题的关键是,在业主委员会这件事面前,你我都是一样的,因为你我都是业主!也就是说,如果我是警察,那么你也是警察;如果你是公务员,那么我也是公务员。所以,再问楼上的,你所说的自己能做到吗?如果做不到干吗非得要求别人做到呢?

[ 本帖最后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08-7-16 16: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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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当然可以,但是我希望不要陷入空谈。所有的讨论,都不应该离开小区的实际情况,都应该致力于解决小区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大家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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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稍安勿燥,概念先别模糊了,你已经说了你做不到,也没什么错啊?也没人要求你,参加业委会是自觉自愿的问题。不能因为参加的人是自愿的就没了道德标准和规范要求啊?做野猪代表和野猪一样吗?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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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我想已经表述清楚了,我能够做到什么,不能够做到什么。不能做到的,是你提出来的过高标准!
你的意思我想我也明白了——反正没人要求你参加业委会,你是自己站出来的,所以被人骂活该,受委屈活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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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逻辑推断,一个人落水了,另外一个人为了救他自己丢了性命,然后那个被救起的人说:“我没叫他救啊!他自己要来的,死了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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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情绪化,没人针对你,各人看法不同而已,没人强迫你按论友的标准去做人做事,自己先套了进去,言语中表露出别人的意见和看法都是针对你的,把自己当作了业委会的人,好像灌水的都是触犯了你,对号入座的思维,连灌水都承受不了别提拍砖了,这么容不得别人观点,也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啊,平心静气论坛才可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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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08-7-16 16:11 发表


        这样的人现实世界中可能有存在,雷锋就是,但我想也只有雷锋。反正我是达不到这样的道德高度的。我要再次重申,我和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业主。有自己的事业、家庭、业余生活,在困难面前会犹豫,在 ...
这样的人在许许多多已成立的业委会都有啊.本人就是这样做的,我现在还是某高档写字楼业委会成员,只尽义务,誓死为业主维权,对业主的利益维权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对业主的误解误骂一笑了之,这是业委会成员业委会成员的基本素质。绝对比那些政客高得多,神圣得多!不要自己瞧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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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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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个好东西"你好!
我在此潜水多日,发现只要别人的意思不如你意,你就立马要功击反博.......
我想你要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首先要有心里承受能力,要能听来自各方面的声音.假如你不能听取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我劝你现在就好放弃了......
因为我个人觉得这个活就象家庭生活中的妈妈一样,是一个默默付出不取回报的角色,而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向大家诉说你们有多么不容易,多辛苦等......要大家都来说声谢谢了......我想这不是大部分业主委员会的心声,因为他们早已作出了付出的准备.他们要的是理解,而理解也早在大部分业主的心中.....
我没有人生功的意思,只是对事不对人......
希望你能调整好心态,真正作到为大部分业主服务的心理准备,备荒而成效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要不求回报(包括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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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击?我有吗?我也只是发表我自己的看法?有攻击吗?我没有限制大家发表意见啊!只是,别人有说的权利,怎么我就没有解释和反驳的权利吗?难道做了业委会的候选人,连这个权利也没有了吗?呜呼!
        放弃?我不会!我的字典里没有这两个字。我要是放弃的话,不是正中一些希望业委会不要成立、小区维持原装的人的下怀吗!
        再解释一下,我告诉大家我们筹备的过程不容易,很辛苦,一方面,因为这是事实,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在和很多业主接触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人不知道我们在开展筹备工作,所以我要做宣传,要把我们的工作说不来。您理解了,不代表别的业主也理解,对不对?
        回报?我从来没有想过!你觉得做业主委员会委员能够得到什么回报?如果真的有,我想最大的回报就是业主们的理解和赞同,以及认识了一些有正义感、有热情的朋友!这是我最大的收获。
        心态?我的心态非常积极健康!我想我做的是有意义的事!

[ 本帖最后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08-7-17 16: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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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希望业委会的候选人都能够发出一些“为了什么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之类的豪言壮语,类似电影里的烈士一样。
可是,大家不觉得这样的话很空洞吗?
我想,看一个人是不是值得信赖,别光听他说了什么豪言壮语,关键还是要看他为小区的建设出了多少力,为大家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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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男爵:从你身上我深刻认识到,说远远要比做来的容易。在网站上高谈阔论,希望人家要怎样怎样,既然你都意识到了,你咋不崇高一下,无私一下,牺牲一下休闲娱乐时间积极投身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呢!尤其是你关于办公室的高论,真是让人啼笑皆非,自己在空调间里享受阴凉,却希望他人汗流浃背为你这样的业主服务(当然,像你这样的业主相信也只是小众,说不定还是极品呢),真是可笑。自荐参加业主委员会的人首先是业主,希望小区更好,所以他们才会投入到这一事件中来,仅从这一点来讲,我就觉得他们都很了不起了,如果说业主都象你这样,给予的所谓支持只是附加在他们身上的各种各样的崇高的希望,那就未免太苛刻了,比资本家还不如,因为资本家至少还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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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真实的民主:很遗憾,,真的很遗憾,为我们小区所有的业主,因为像你这么崇高、了不起的人咋就没有亲自投入到嘉园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中来呢!有点小小意见,我个人觉得什么自律协议是压根没用的玩意,就像官僚机构每年签订的廉政责任状一样,只是官样文章、表面文章,业主委员会廉政问题有法律管着呢,远比私下签订的协议管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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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因为做业委会的人是不容旁人置喙的啊,谢谢提醒,因为有人做了就高尚到不能提建议和希望。也对,现在的社会压力已经够重的了,还义务做了准代表,不求功劳苦劳也有吧,所以别人是不能说三道四的,而且只要不犯法是无权指责的,谁说了就一顶大帽子,“你干吗不来做”,所以不能说,也不能提要求和建议,多么熟悉的衙门作风啊,觉得比物业牛逼多了,哈哈真好,只是希望以这样强势态度对付物业则大快人心。

[ 本帖最后由 男爵 于 2008-7-17 2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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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宣传的不到位才导致本人做为业主才知道要开业主大会了,看到后公示后提出业主的合理建议与顾虑。你个人觉得自律协议无所谓,这可能你也许根本不是业主或意气用词,我们所提的都是代表业主的正当呼声与要求,是应公示合法提来的。我由于长期住外确实没有参与早期工作,也确实抱歉,但现在参与也不迟,我们的正题是应筹备组公示而提出合理建议!仅此而已!   

     希望筹备组把业主的合理建议及答复公示与众!我既然参与进来了,就会与本人所要求的一样做为一个普通业主会全力协助业委会成员做好对所有业主利益的维护,匡扶正义、铲除邪恶!本人会与筹备组同志一样会合法地用尽一切可用的手段与方法为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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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实际行动为大家做事的人,我们应该多鼓励、少挑剔,能有像雷锋一样的业主来为我们大家服务当然好,但如果没有呢?那我们的业主委员是不是就不要成立了?人无完人的道理我们大家可都是知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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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

引用:
原帖由 lifeisnothing 于 2008-7-17 17:33 发表
to  真实的民主:很遗憾,,真的很遗憾,为我们小区所有的业主,因为像你这么崇高、了不起的人咋就没有亲自投入到嘉园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中来呢!有点小小意见,我个人觉得什么自律协议是压根没用的玩意,就像官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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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长期外出,故无法亲自投入,现在回杭后才看到业主大会公示即积极建议完善业委会运作的规范,我觉得你的发言一点也没提出更新的完善业委会运作的建议来,难道无谓的说东道西有什么意义吗?放心吧!我会尽一切所能不择手段地合法地参与到对业主权益的维权,与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一样发挥一个普通业主的应有责职!
      一个不会自律的业委会决不会取得广大业主的真心信任吧!我不会!相信大部分业主也不会!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民主 于 2008-7-17 23: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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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体会了什么叫“攘外必先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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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解释一下,我告诉大家我们筹备的过程不容易,很辛苦,一方面,因为这是事实,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在和很多业主接触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人不知道我们在开展筹备工作,所以我要做宣传,要把我们的工作说不来。您理解了,不代表别的业主也理解,对不对?

请不要再说辛苦呀,不容易等话了,人想要作事肯定是要付出的而且是有一个坚辛的过程,你联这个心理准确备都没有.....还在这儿一而再再而三的高谈.......
你不求回报话,那就应该包括语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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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说的,我入住已4年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是在积有极参与之中.只是个人觉得不要把成立业主委员会当个晃子来说,这是不是个人表现主义,是个团队合作活动.不能作到无私奉献的,就不要来挑大梁,因为这毕定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不能作为一个好的听众,不能听取所有业主心声.带有个人主义色彩的请三思而后行,因为那比现有物业公司强不到哪里去,话就说到这儿了,听不扣得进去,就由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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