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要批评物管话就说不响.
同理,物管工作不到位,催收物业费也难以理直气壮.
再次呼吁:物管至少在节假日,中央水景的水还得放,喷泉,人工瀑布还得运作起来,夜间中央水景边的景观灯还得亮起来.
这些起码的表面文章都不愿做,怎么对得起我们所缴的1.5/平方的高价物管费?只有做了,才能理直气壮地去催收物业费.
然后对不自觉的业主,该起诉的就起诉,或采取其他催缴手段.否则即使起诉也未必会赢.同时还损害了按时缴费业主的利益.今后收缴率只会越来越低.
如果振邦只能做到目前这种水平,今后也只能维持现状,那么干脆将物业费降下来,也许收缴率还会提高些.毕竟存心想赖物业费的业主不会多,可能更多的是觉得目前的这种服务根本不值1.5/平方,提意见又总不被理睬而赌气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