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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收房好吗???

5月25日所有业主集中,验房!是验房不是收房!验完再说.妥否请各位邻居批示.

问题是:开发商有可能4月份就让我们去收房了。

我觉得是不是先请那个验房的公司来看了,到交房子的时候,看看问题的解决情况再看是不是收房。不知道现在允许不允许来看。

我也报名,4幢。

听物业说,4月份就要交房了,那可要提前行动。我赞成提前验房,可到物业去拿钥匙。

楼主,是否可以?

钥匙在物业处。

我建议在收方过程中问题比较类似的家庭一同捆绑,但不要人太多,否则目标容易分散,利益容易分化,最后导致不团结,要吸取华庭云顶的教训。

空调洞问题,空鼓问题,门问题,小区公建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大家可以一起提。另外,周遍的配套如紫荆公园二期,紫荆路问题在当初的楼书上面的写的很清楚,要求KFS赔偿

对,我也要求经济赔偿,赔个3-5万我看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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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多多...

谁来理我们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4 17:36:14编辑过]

我的杭州114,欢迎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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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老公想亲自再去量一下套内面积,结果发现单元门坏了,保安去找修锁的人,总算开了门进去,谁知道到了自己家的门口又被门将军给挡住,保安用钥匙费了半天工夫,也不管用,门哐当哐当,不严实.最后保安只能说:“抱歉,今天你们是进不去了,要叫开发商修锁了.”我们只好扫兴而归。我们要求换锁和门,物业的人说他们只能跟开发商反映门和钥匙存在的情况,至于怎么解决他们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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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实在是差啊
我的杭州114,欢迎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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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1.有事通知我

具体验哪些项目啊?

就是爱玩!
你们都说5月31日交房日期,可是我的合同上明明写着是“5月3日”交货,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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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mlsmlsml在2006-4-6 22:45:16的发言: 你们都说5月31日交房日期,可是我的合同上明明写着是“5月3日”交货,怎么办呢?

按合同办事

我正在运河边看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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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mlsmlsml在2006-4-6 22:45:16的发言: 你们都说5月31日交房日期,可是我的合同上明明写着是“5月3日”交货,怎么办呢?

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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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smlsmlsml在2006-4-6 22:45:16的发言: 你们都说5月31日交房日期,可是我的合同上明明写着是“5月3日”交货,怎么办呢?

恭喜你,你发财了,你可以要求索赔了。别忘了请邻居门撮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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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不找装修公司的话,也参加集体验房,先挂半只脚。

18-1-601。小鱼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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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起来,谁来牵个头,到可以操作的时间了
已定:和木居家具、老板厨房2件套、富得利地板、科勒浴缸、MT、台盆柜、镜柜,摩恩龙头套餐,索菲亚衣柜、移门、帕布洛水槽套餐 待定:索姆橱柜,喜梦宝儿童家具,AOSMITH电热水器 QQ:4169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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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差不多了,什么时候开始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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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子未必一起验,收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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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freud_wang在2006-5-8 11:56:04的发言:
验房子未必一起验,收方可以

不是说团购验房吗,然后再集体收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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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集体验房便宜不了多少

集体收方是可行的。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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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杭州维安验房提醒广大业主: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最佳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二、收房注意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
  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
  律师告诉记者,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杭州维安验房——专业、热情、诚信、人性化
联系电话:0571-89980089
网址:www.weianyf.com
联系Q Q:331409801
MSN:weianyf@hotmail.com

[ 本帖最后由 gujianhua923 于 2008-3-15 10: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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