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需要真正了解后才能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水土不服确实是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强龙与地头蛇不可避免得会有一条三八线,或许业内真的需要进行一定的交流,不然怎么会有进步?我个人觉得目前的问题不是谁更好,谁更适合的问题,而是一个交流,沟通的问题。
本人在杭州一些成长型策划公司呆过一阵,也在广州的大广告公司呆过,2者广告运作流程,方法是截然不同的,一般广州的广告公司只做创作,执行,同时客户会另外聘请营销策划公司,由此出现了甲方乙方丙方这三方,或许还有更多。
另外一种做法是交给一个能做全案的整合营销公司,不同部门做不同的事,部门之间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而杭州的情况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客户,对就是甲方,他们一般希望一家广告公司,或者策划公司,代理公司把他们所有的事情都搞定,最夸张的程度是一个老总的演讲稿也会让广告公司的文案去搞定。到底是客户要求太多,还是我们杭州的广告公司不具备全案代理的能力?还是客户懒惰?我也不清楚,我也同样迷茫。还是有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吧。
其实还是一个意识的问题,甲方乙方之间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识,就是说不知道怎样才是比较正确,恰当的做法,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走上一个所谓的正轨。
注:(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一切细节均以论坛最后批准之法律文件及网友辩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