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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要做点事来证明你们是业主利益的代表

业主委员会要做点事来证明你们是业主利益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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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同意!
你怎么知道业委会没有在为业主做事情?小区里那么多公告栏里到处都贴着业委会的开会公告,你尽可以去参加、旁听!是因为当初公开反对开全体业主大会,现在没胆量去参加旁听吧!怕挨参加旁听的业主的指责?要是你们这类业主呀,我认为目前的业委会不需要为你们提供任何服务!对于曾经捣乱过的,现在还要捣糨糊的,有种做KFS代言人,就要有思想准备以后没人搭理!你们不是自己不承认业委会的吗!当初撕了选票,去唱票场所闹场,自己一点不懂法,既拿不出任何证据,还整天说人家违法、违法,不是让我们牙都笑掉了!难道不准开业主大会,没有自己的业委会,房子破了没处说、没人理,没有签定物业合同的物业公司每天收着我们小区的钱,让KFS乱搞搞,是合法?哦,对了,跟你说了也是白说,不说也罢!
沙子,怎么了,突然火气很大啊。难道你知道是谁的马甲?起码,看这文字,各位说得都对啊。如果从此意见能一致向好,不是更好吗?以前jialuyuan.com粗口骂娘混淆真相乱糟糟沸反盈天的情况才糟糕呢。性子直也别太直,万一误伤更不好哦。

经正常程序成立并运作的业委会应当已获得业主的授权,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业主可参与、监督其工作。只要业委会以合理方式(比如,在网站、布告栏、单元门口等公共场所张贴告示等,而不是非得找到每一个业主单独征求意见)做到办事公开,业主不参与任何活动或提出意见及建议,应视为同意其决策及后果;提出意见则应按合理程序决定是否采纳。

不参与、不建议、什么都不干,私下发牢骚不仅对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无益,还败坏自己的情绪。等着看好戏的做法十分猥亵。没有任何人有义务去猜测、照顾这种人的权益。

业委会是否代表业主利益,有意愿和能力两个方面,业主应当明白:有意愿并不等于一定能成功。业委会几次邀请业主出席有关活动、要求业主献计献策,做得很不错。业委会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也有赖于业主的参与。业主还应当明白,业委会不是一个商业性的盈利机构,而是由无偿的志愿者组成的,虽然其能力和意愿的高低可以衡量,但并不存在明确的接受评价的义务,因为不存在对应的利益。

如果我是业主委员,有人不满意,我会叫他/她提出具体建议或对策,否则,我会说:闭上你的鸟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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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火气不要这么大嘛!

都是为了住的舒心点,多提建议,少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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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3 15:54: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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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以下是引用BOY88111在2006-6-9 23:21:28的发言:

我看你这个人脑子进水了,我有哪句话说得没道理,我发了这么多帖子,你说我是谁的马甲.小区里的公告我早出晚归看不到,叫你在网上发发说错了?我看你这人思想有问题,你把业主委员会当权力了,人家叫你板就是夺你的权,这不是冤枉你,你要是没有这种想法就不会对我这几句话这么敏感了.

出口伤人!首先我不是业委会的成员,因为我还有点小小的私心,我是绝对不愿为小区里为KFS/物业公司摇旗呐喊的业主服务的;我也不愿为那些不想自己出力,只想乘别人东风的业主服务的!爱心我是有的,当我被那些为了召开业主大会而努力了两年的老吴、耿律师、郑老师、魏医师、小王、、、、、、而感动时,理所当然我会出来做一些公益活动。你早出晚归,我也是早出晚归,筹备组会议上,有个成员好几次都是8、9点种的时候,他晚饭都还没吃呢,是直接去开会的。

其次,我听到业委会成员多次说,业委会不是个权利机构,而是个执行机构,所有重大事情都要按国家法规办事,由全体业主自己说了算。所以,你爱叫板,经管去叫,不关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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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事总有,不和谐的音总有,业主委员会是多数人选出来的,多数人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都是持肯定态度的,对新一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们的无私奉献我们表示敬意和支持.
公告,措施,除了可以在公示栏中公示外,还可以采取别的途径呀,比如在论坛上公布,让沟通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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