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12
发新话题
打印

我们的架空层马上就要收回了

我们的架空层马上就要收回了

杭州:新建小区设施挪作商用最高罚50万元

    近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了《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对新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相关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条例》将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地面停车泊位一律归业主所有

  根据《条例》,地面公共停车泊位、按标准建设的自行车库属于居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开发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转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

  住宅区内配套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

  配套设施是保障居住区内居民安居的基础,明确配套设施的范围是开展配套设施管理的前提。《条例》对居住区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分三个层次作了规定: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道路、公交站、大型环卫、社会服务等配套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投资建设;住宅开发建设范围内的道路、燃气、供水、排水、环卫、绿化、电力、路灯、有线电视网络等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并且规定这些设施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商业服务等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获得《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后,在3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手续,并依法承担配套设施移交后的保修责任。

  挪作他用最高可罚50万元

  以往,少数开发商还没有规划好配套设施的建设,就开始动工造房子,今后,这将属于违法行为。《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签订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合同擅自开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对于将应当移交的配套设施出租、出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将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TOP

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报批文本)见:

http://www.zjrd.gov.cn/portal/Desktop.aspx?PATH=cnzjrd/sy/syxxll&Gid=fd403e92-f1da-4735-a5d5-a3762250fca7&Tid=Cms_Info

    其中最后一条是: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日起施行。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区建设项目,按照土地出让时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配套设施建设意见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配套设施的权属按照当时的规定或者约定办理。 

------------------------------------------------------------------------------------------------------------

2007-1-5  948增加以下内容

网友“共赢”:

我引用了斑竹“你说我说”介绍的法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报批文本)最后一条(第二十九条),你竟然能得出如下(第3楼)乱七八糟的结论,您的逻辑思维如此混乱,太不可思议了。

建议您在批评别人时,能同时列出“内容”然后再批评。否则无中生有文不对题胡乱批评一顿会使网友们摸不着头脑。如果引用法律法规和重要人物讲话时,不要断章取义,最好给出网页连接供大家阅读。

以上建议希望您我共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5 9:50:38编辑过]

TOP

冬天:

我真的不明白,安居给了你多少好处???

这么帮着KFS?

干吗非得出卖自己的良心?

难道你不是小区业主?

郁闷死了!

你们这伙人怎么吃里扒外的?

 

 

TOP

你说我说,你听好了。你说得没错!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我已去过了,假网警的帖子和攻击法院的帖子我全有留底,并已报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备案。处理结果我想你比谁都清楚。请你不要在这里假装正经。让假网警在这里发帖恐吓我,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警告过你,删帖封ID没用。不信试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4 23:58:53编辑过]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共赢在2007-1-4 22:20:00的发言:

冬天:

我真的不明白,安居给了你多少好处???

这么帮着KFS?

干吗非得出卖自己的良心?

难道你不是小区业主?

郁闷死了!

你们这伙人怎么吃里扒外的?

 

 

这个和野伪会共赢的家伙怎么又出现了?人不常在这住,但阴魂怎么散不了啊?我看他是吃安居的好处吃撑的了。找不着北了。

TOP

不争的事实是安居越做越差(和它的体制有关)

很多地方都被赶出来了

(近江一园那边最后听说弄到省里了,还搞了很多媒体枪手助阵,最后还不是滚蛋了)

他们真的应该向市场找饭吃

而不是向市长讨饭吃(仗着曾经和市政府有一点瓜葛,这样不好!)

TOP

安居死也好活也好我管不着,但坑害业主的野伪会四人帮我不会放过。

TOP

甲个坑害法?都是全体业主实名投票选择的,怪只怪安居自家不争气,还有就是你这种员工素质太低,呀不看看国家的大方向,为了集团的利益,一定要跟老百姓对了干,要倒霉的。你到网监去好了,最好你到纪委去还要好!到时光,你们去监狱排排坐。

TOP

甲个坑害法?都是全体业主实名投票选择的,怪只怪安居自家不争气,还有就是你这种员工素质太低,呀不看看国家的大方向,为了集团的利益,一定要跟老百姓对了干,要倒霉的。你到网监去好了,最好你到纪委去还要好!到时光,你们去监狱排排坐。

TOP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TOP

被打砸抢坏分子强行霸占的车库终于回到了业主手中,装上了美丽漂亮的铝合金卷闸门,业主能停放自己的爱车了。这是中国法律的公正,天有眼。业主们的正当权益有了真正的保障!愿2007年小区能和谐安详,业主们能安居乐业,过上正常的宁静的生活。让小区“四人帮”在正义的全体业主们面前发抖吧,法鼎镇妖!

TOP

被打砸抢坏分子强行霸占的车库终于回到了业主手中,装上了美丽漂亮的铝合金卷闸门,业主能停放自己的爱车了。这是中国法律的公正,天有眼。业主们的正当权益有了真正的保障!愿2007年小区能和谐安详,业主们能安居乐业,过上正常的宁静的生活。让小区“四人帮”在正义的全体业主们面前发抖吧,法鼎镇妖!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眼里不能掺沙子在2007-1-5 10:04:00的发言:
甲个坑害法?都是全体业主实名投票选择的,怪只怪安居自家不争气,还有就是你这种员工素质太低,呀不看看国家的大方向,为了集团的利益,一定要跟老百姓对了干,要倒霉的。你到网监去好了,最好你到纪委去还要好!到时光,你们去监狱排排坐。

沙子,你怎么老是把我往安居那扯啊?你长个脑袋没记性啊?除了这个傻了吧唧的“共赢”,还有谁帮你啊?只要你干野伪会的代言人干到底,去监狱还不是迟早的事,别急啊!

TOP

沙子真没头脑。你骂盗买架空层的人,估计大家都没意见。人家安居走都走了,还碍着你啊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某业主在2007-1-8 16:04:00的发言:
沙子真没头脑。你骂盗买架空层的人,估计大家都没意见。人家安居走都走了,还碍着你啊

同意这个网友的论点!请沙子看看清楚!背时归!!!

TOP

安居走都走了,为什么还要安排人整天在这里骂人?

积极主张车库归安居所有,这样的人是真正的业主?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雨季1987在2007-1-11 14:41:00的发言:

安居走都走了,为什么还要安排人整天在这里骂人?

积极主张车库归安居所有,这样的人是真正的业主?

又一个沙子出来了!谁是安居的???谁是安居安排的???谁主张车库归安居所有?贼喊捉贼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 22:06:15编辑过]

TOP

杭州春天、斯特里、假绿老人就希望架空层归安居,不是吗?

这种人难道不是安居的阴魂吗?

不敢谴责吗?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共赢在2007-1-12 18:34:00的发言:

杭州春天、斯特里、假绿老人就希望架空层归安居,不是吗?

这种人难道不是安居的阴魂吗?

不敢谴责吗?

    架空层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给“居住区发展中心”的,与“安居物业”没什么瓜葛。“共赢”如果不服可以去买一块豆腐,用头拼命撞上去,看看能不能撞死。如果撞死了,架空层就归“安居物业”了。 “共赢”报答“安居物业”的目的也达到了。 

    无中生有,凭空想象,与现行法律较劲。自不量力。建议“共赢”去看心理医生。“共赢”的“精神分裂症”确实不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3 13:49:41编辑过]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共赢在2007-1-12 18:34:00的发言:

杭州春天、斯特里、假绿老人就希望架空层归安居,不是吗?

这种人难道不是安居的阴魂吗?

不敢谴责吗

 

共赢,你是怎么知道我的想法的?我以为你比沙子正常一点,现在看来不然。一个更年期综合症;一个精神分裂症。一路货!!!我楼下的架空层就没归安居!怎么样?你还有何感想说来听听!野委会要打官司,你敢跟着去吗???

[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19:18:59编辑过]

TOP

可耻的某某、你头脑清醒一点、你吃过安居的甜头。我没得到安居的半点好处过,我奉劝你说话要负一点责任。架空层物权法颁布自为有定论,白痴、法盲你怎么讲都没有关系,只要心中没有阴谋、野心、不为个人占私利,你可大胆地讲。业主之间要这样攻击,是亲者痛仇者快,令人难以想像。今天我在这里重申一下:某某你要继续得到某些人的好处而卖命是你的自由,现在回帖一下,下次不会回帖了。希望不要患上狂犬病免得乱咬人。

TOP

“老人”别生气,跟这种小人呕气犯不着。你说得没错,这个家伙是吃安居的好处没吃够,现在想从野委会四人帮那搞点甜头尝尝。但他不是“狂犬病”;是“精神分裂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 21:09:21编辑过]

TOP

路过,想起再说
你说我说。经常来; 你说我说他偏不来; 你来说说假个办办涅

TOP

对不起,我乱说话,我错了,我说过什么我忘了
你说我说。经常来; 你说我说他偏不来; 你来说说假个办办涅

TOP

TOP

重温这些老帖子。能使人们头脑清醒,更能看清楚个别人的心理状态和阴谋诡计、害怕正义!

TOP

QUOTE:
以下是引用共赢在2007-1-4 23:19:00的发言:

不争的事实是安居越做越差(和它的体制有关)

很多地方都被赶出来了

(近江一园那边最后听说弄到省里了,还搞了很多媒体枪手助阵,最后还不是滚蛋了)

他们真的应该向市场找饭吃

而不是向市长讨饭吃(仗着曾经和市政府有一点瓜葛,这样不好!)

共某人,不争的事实是---晨信比安居烂得多,不是一般的烂!像这样的物业估计在市场上要饭都要不到!他们丢你的脸丢大了。你赶快在地上找个缝钻进去吧。嘿嘿...................

TOP

“你说我说”,请问架空层何时收回???

TOP

TOP

 32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