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嘉绿老人在2007-1-27 20:23:00的发言:
1818黄金眼己经连续两天播放了小区安全与保安的问题,汽车少点汽油还算是点小事,百元钱左右。偷汽油引起火灾那可不得了,人命关天啊!针对我们小区的情况实在令人担忧。建议网友要向派出所报案,以便派出所了解情况,关于小区保安晚上值班睡觉之事,我已发现过四次,为了小区的安全问题我曾经向派出所社区责任民警反映过。找业委会是介决不了问题的,我找过一次个别人的回答是你去告吧。
嘉绿老人:
有一点法律知识在这里与您和大家说说。
业主委员会在法律地位上是没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在法律纠纷中业主委员会既不能作为原告也不能作为被告。业主委员会不承担民事责任。
小区“四人帮”等一伙人(它们中就有副教授级别的律师)熟知这一法律知识,所以常用“去法院告我们”似是而非的话来欺骗广大业主。更有甚者,大言不惭地要求政府部门和社区到法院起诉“四人帮”的“决定”。他们号称只接受法院的判决。
小区“四人帮”利用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有利”地位,在嘉绿苑西小区充分表演了“有权无责”的电视连续剧供我们大家欣赏。不过还是要提醒“四人帮”不要得意忘形。如果真的发生什么大的事件,照样可以以自然人的身份追究“四人帮”主要成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在这之前,广大业主还可以继续欣赏“四人帮”表演的电视连续剧,当然代价也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