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想必很多车子都被栏在了地下停车库门口了。开发商选择在4月1日动手了。保安说请你们和开发商再协商。物业只能先按开发商的指令办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关注近期的关于物权法的新闻。明确规定了住房配套的任何设施包括商业用房、停车库等都归全体业主所有,相关的费用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收入必须公开。物业是由业主委员会雇佣的。
记得去年就停车库费用与开发商协商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还没出来,开发商自持相关法律强行收取350的费用。但目前我们有法可依了。只要业主委员会出面协商,法律和道义都站在我们这边。
但是为什么没有看到任何动静呢?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吗?还是各位都付了钱息事宁人了?还是住在银色港湾的业主都没有什么凝聚力任人宰割了?
真为滨江的好风景处被这样的房产公司玷污悲哀!为银色港湾的业主和自己感到悲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0 9:47: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