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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
“晨信物业”向业主收取架空层车库的所谓停车费“名不正,言不顺”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嘉绿苑西小区架空层车库属于“居住区发展中心”所有,业主使用该车库的性质是“租用”。在“租用”协议中没有关于物业等费用的“约定”,因此“晨信物业”应该向车库的所有人“居住区发展中心”收取费用。
另外,听说30元的价格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核。请了解此项政策的业主也能发表看法。
2007-4-2 14:28
2007-4-2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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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秀才
晨信物业收取嘉绿苑西业主物业费和停车费是非法的。理由:1.晨信物业至今未与嘉绿苑西全体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存在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换句话说是部分业主请来的公益性服务公司,是不构成索取费用条件的。2.其收取停车费更不成立,没有物价的审核,公安部门批准。3.晨信物业的收费是典型的乱收费,瞎收费,与社会上的乱收买路钱是同一性质。
白衣秀才
好似笑话。有这样收30元的依据吗?现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平米四角钱,架空层车位按20平方米计算,也仅仅10元左右。这些规定是业委会定的吗?为什么以前的规则里没有,这是新的补充吗?通知署名物业管理处,晨信物业进驻小区己超过六个月了,我想应公布经营性的收支情况了。这是杭州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晨信更应讲诚信。
恳请网友、业主谈谈大家的看法。谢谢!
这个办法是干什么 用的?
2007-4-3 09:40
确实不应该收30,但是应该是100,你们租的是储藏室,停车后占了储藏室前面的一个停车位。要不不交也行,储藏室前面大家都可以停车,把那些狗屁的禁止停车的牌子扔了,你以为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啊,一块牌子就可以占一块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6 9:45:29编辑过]
看来小区四人帮还不死心,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该用法律来处理它们啦!
不着急,慢火炖着。等到骨头炖酥了,自己就会垮了。
该办的事,不一定适合马上办。有的时候需要合适的时机。
许多业主们丧失了道德意识,不是一天二天就能回心转意的。
不着急!不着急!!不着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6 11:07:35编辑过]
青衣举人
他们想白占50年,我到要看看,能不能做到呢!
看来你输的代价太小了。
你们一家在我们华庭云顶也不少省油的灯,本性难改。
请举例说明是谁(或者是哪一辆车)不花钱白用车库。请不要信奉“沙子”的“乱说不用缴税”说。不过大家都知道的是:下面照片中的汽车(想必您认识)不花钱白白占用了车头前面车库一年多。您不会否认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6 13:51:29编辑过]
2007-4-6 13:48
“我是业主”你少来这套!我们这个小区被你家男人搞得乌烟瘴气,你家男人不敢进来,一天到晚让你这个大嘴巴婆娘进来贼喊捉贼!有胆量让你家男人进来理论!!!老子不骂他个狗血淋头老子不是人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