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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协调会的情况汇报

4.8协调会的情况汇报

时间:4.8 上午10:00

地点:售楼处

参加人员:部分业主、南都物业郑总、物业黄主任

会议情况:

1、物业之前把大家愿意在当天与kfs协调车位的事情这一意向与kfs联系了,但是,kfs表示:他们的态度已经在上次的协调会上表示明确,如果还是为了车位的事情,拒绝出席会议,因此,就没有派代表出席。对此态度,广大业主表示极大的不满。且kfs强硬态度表示:地下车库就是属于他们所有

2、物业表明态度:他们已经努力和各方,包括社区、交警,在小区消防通道不能解决大家停车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周边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来解决大家的停车问题。与kfs他们也已经进行了协调,希望kfs能够调整价格,使业主和kfs都能接受,从而解决大家的停车问题

3、 大家业主的意见很明确,kfs没有权利在广大业主的公共用地上安装挡车器,且目前在小区车位产权不明的情况下,故意抬高车位的租金,可见其目的只有一点——尽快出手没有卖掉的车位,以免在将来对自己不利,同时可以迅速回笼资金。kfs拒绝参加此次会议的态度大家级为不满,由于他们的行为造成了小区内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还说装挡车器是为了维护小区内部分业主的利益,但是要知道,在这同时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大家觉得,已购或已租车位的业主,尽可以停在你们的车位上,但是,对于小区没有地面车位的情况,应该通过开放地下车库来解决大家的停车问题,这也并不影响买了车位业主的利益啊。目前停消防通道的情况也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公用的地方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凭什么要用大家的公用地方来停车。对于物业,首先,如果通过把车辆停在小区周遍道路来解决,那么请问,被超牌、车辆遭到破坏谁来买单,你物业吗?其次,在这件事情上,既然无法调节kfs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那么请选择不要参与,让我们直接和kfs对话,如果不能做到在4.12之前解决这个事情,不排除我们业主会选择强行拆除挡车器,毕竟这已经占用了大家的公共用地了。如果kfs觉得,广大业主这么做是侵犯了他的权利,那么请kfs拿起法律的武器。

4、与会的法律方面业主给大家的建议:在车库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购买车位要慎重,因为新的《物权法》规定:有约定的要按照约定执行,那么各位业主,大家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与kfs所签的合同,那就是约定。如果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租用地下车位,可以通过业主间的互相租赁来解决。另外,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判决,车位属于广大业主,那么已经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将由kfs退回所有购车款,毕竟他们没有这个权利买卖不属于他们的财产,所以,在这方面,广大业主的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会损害业主间哪一方利益的情况。

5、小区除了车位问题,还有许多存在的问题等待大家,所以近期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欢迎广大热心业主参与进来。既然小区是大家的,那么就让我们大家来为小区出自己的一份力。

我就说这些吧,请参加了会议的业主给予补充,同时,也请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kfs不会弄错的,几乎所有楼盘都是这样的,所以物权法讨论了这么久,也就给了个模糊的说法,汽车属于小众消费,不象自行车停车位是强制配套的,所以是谁开发谁受益,目前务实的做法是降低物管的费用,公布物管的收支,毕竟物管的去留是可以由业主决定的.讨论车库产权只能是浪费时间,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也没给明确的界定,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在这件事情上,既然无法调节kfs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那么请选择不要参与,让我们直接和kfs对话,如果不能做到在4.12之前解决这个事情,不排除我们业主会选择强行拆除挡车器,毕竟这已经占用了大家的公共用地了。

~~~~~~无法理解.你敢去拆么?理智一点吧.这是法制社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业主的权利才是真的

真不明白二楼怎么想的,如果真是奸商不会弄错所有楼盘都这么做就不会错,那么物权法为什么还给个模糊的说法啊,干脆明确说是奸商的不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吗。

正因为是不明确的地方,所以我们要争取我们自己的权利,自己不争取就等于认同把自己的权利给了别人。

小区现在的问题是停车的问题,wg可以很简单的就指挥车子到小区外面,商铺门口停车,但是一旦出什么事情,wg是不会负责的。

如果存在一两个乱停乱放的现象。我想这势必也会引起周围小区包括商铺业主的不满。

至于KFS,他的态度也很强硬。除了法律途径也基本没有别的途径可以与之交涉。

现在麻烦的是小区的业主各自都有自己的想法,也存在一定差异。

在矛盾不断的激化前,我想,还是大家都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居住的地方,

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机会,大家都可以借此机会开始互相了解起来。

在交涉中,感觉wg对于地下车库没有一点发言权,所以他会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

要么放任所有的车辆,要么关的死死的。

我的想法还是希望能够尽量利用起来地下车库这个资源,毕竟会议上也说了,300多车位,卖了100多一点。

加上租掉了,也还有100多个车位空着。至于怎么来用,还是集合更多人的意见然后再去和kfs交涉吧。

kfs拒绝和业主对话,那你们大家认为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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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已经卖掉的车位是长期出租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如果长期出租,超过20年,可能就涉及欺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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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说是长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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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我们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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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起来,一定要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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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这些都是证据那,大家妥善保管

还有,不能说整个杭州是惯例是这样,我们就没有打破惯例的可能

我参加了会议。有几点感受:

1、会议效率比较低。还是在申述、声讨,没有实际的解决方案。至于要拆栏杆,后果会怎么样,我们自己要有底。

2、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开会的业主不代表所有的业主,必须有组织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就一个问题片面的去谈。要有统一的想法,你一句我一言解决不了问题。

3、扩大宣传。扩大内部的宣传和联合。这次开会又是这么几个老面孔。矛盾激化的时候也可以再联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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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对于kfs还是尽量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去沟通比较好。

就拿停外面来说,现在稍微晚一点回家都没有办法停小区里面,

但是停外面,对整个社会都会是一种负担。

我已经注意到,商铺门口的道路砖已经被汽车压的破损的还蛮厉害的,不仅妨碍美观不说,

更重要的可能会影响到行人的安全。另外重新更换新的也会带来不小的费用开支。

在现阶段,放着已经有的资源不去利用,而想方设法去利用周边的环境,不能不说是损人利己的做法。

相信银港的层次会因此而降低不少。加上周边的超市,饭店,健身场所,移动网通这些商铺的存在,

外来的车辆也会不少,相信停车就更加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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