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5月初,正当开发商准备装修1号楼会所时,却发现1楼大厅电源没有通电,经检查发现是管道中电缆被偷百余米,价值10余万元。
请大家关注开发商、物业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方式。到时可别将损失算到咱们的“物业维修基金”中。小区对自己的安防吹得“百无禁忌”、看来现实却是不堪一击啊!心寒啊!
还有我认为我们三号楼的电梯在上下班时间应该三部同时开启,包括小区的喷泉也要每天开启,还有夜间小路的地灯也要开启,要知道我们可是交足了物业费的,否则我们完全有理由拒绝交纳物管费同时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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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物业费太贵了,物业服务质量太差,强烈要求更换物业或降低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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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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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国际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