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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哀哉,业委会! [打印本页]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1 11:11
标题: 哀哉,业委会!
    最近,听说业委会解除了与振邦的物业管理合同,以为工作会有点起色。但看起来是涛身声依旧。

在本届业委会成立之初,就不被看好。不看好的原因有三:一是勉强以200来票的优势胜出。且200来票的差额也充满了疑点,如果没有刘老师之前的东奔西走,勉力呼号,这个业委会早已胎死腹中,也就没有今天的霸道和嚣张;二是在拼凑这个班子的时候,一些素质低劣,或者说利益圈子的代表就已经开始未雨绸缪,削尖脑袋往这个公益组织里面钻,汤还未熬成,老鼠屎已经纷纷飘落;三是成立时候的一些宣言和工作纲领中,基本是定位于一个“衙门”,试图成为控制云顶社区,献媚于云顶少数利益圈子,而愚弄大多数业主的组织。结果当然是其行不正,其败速成,不可能真正得人心。

    当时发了个帖子,大意说:1,业委会是有利益的,不用唱公益高调,2,解决KFS遗留问题只是一个烟幕,是不会有结果的,既无这样的动机,也无这样的能力,之所以还要打这样的口号,不过是以此掩人耳目,安慰一下业主受伤的心3,能做的只是催收物业费,搞到钱,4,另一件他们能成功的事情就是换物业,以便重新开始一个寻租的过程。事隔数月,回头一看,竟然全部不幸言中,悲哀。

    一,KFS遗留问题能解决吗?我们说一个楼盘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遗留问题,这个不足为奇。关键是看我们能不能把握住有利时机和运用正确的策略来解决。业委会在我们能看到的视线里,工作仅限于给开发商发了几封函。而这样的隔靴搔痒,虽然被自诩成足智多谋,说是用心良苦地去锁定KFS的违法证据,说天机不可泄露。然后叫大家捐款。最有创意的是,临了没忘告诉大家,这个捐款以后是可以摊派给全体业主的。想问一下,如果我觉得你们根本就没存心去替业主去维权,或者觉得你们根本没有这个能力,甚至如果有人觉得愿意认了这个茬,你们凭什么去摊派?想什么呢?仔细看看最近业委会的公告,明白无误地说,只要搞到了钱,就把包括中央水景等许多KFS的遗留问题列入了他们大兴土木的计划,看来与KFS的斗争告一段落了,那么大的铺张,到头来不是徒遗笑柄?

    当然这个是小事,如果出发点真的那么那么的纯,即便大家凑点钱,打了水漂,也不足挂齿。但是,考较一下这些人的心思,也许对我们准确地看他们有好处。

    所以,以后不管是谁,再来说怎么怎么去解决KFS遗留问题的,那就请赶快拨打范厨师的防忽悠热线吧,他能告诉你该怎么着。


    二,怎么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前一届业委会赶走了高力,把振邦引入了云顶。当然凭心而论,振邦是比不上高力的。但是那时候,原来的业委会没有经验,换物业是众望所归。但是,在换谁的问题上,可能没做到位。程序也没走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不得而知。

    但是现在在业委会的两个重要人物(说重要是因为他们咋咋呼呼,很有点自以为是)通过很多暧昧的暗示,要证明这里有腐败,有幕后交易。说了,但是没有拿出什么证据,是不是为了开辟道路,以便自己能粉墨登场,同样不得而知。但是事情后来是这么演绎的,这有点宿命。可是令人称奇的是,上台后,其实与振邦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势不两立,相反,是一直坚定地站在振邦后面,替振邦张目的。很多时候,甚至不是站在背后,忍不住是要直接跑到前面来的,颇有点唱双簧的,直接站在了小花脸前面。在替振邦催收物业费这件事情上,从来没有含糊过。

    振邦既然是包干制的,那么,交物业费这个事情,就是每个业主与振邦之间的法律关系。振邦当然不能因为有人没交费,就来量入为出地降低服务的;不过他把工作做好了,随时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来催交,是否能催的到,是他的事,是他的本事。业委会当然既没有义务声嘶力竭地替它来吆喝,也没有必要因为有人没交费,就不好意思去监督物业工作的。更没有必要混淆视听地在业主之间挑拨离间,说什么没交费的业主损害了交费业主的利益的蠢话。很多人,认为我这么说,是想赖这个物业费。哈哈。真的这么认为,或者这么认为对你有利,你就这么去尽情地想吧。

    我的观点认为,云顶的物业费结构和现在这样的收缴模式是很不合理的。总量是偏高的,结构是不合理的。比如,我们到现在都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数据,来详细地说明,我们云顶一年到底需要多少常规费用。以前物业包干制,振邦继承了高力的标准,但是,业委会以及云顶少数人不但不以为被算计了,在交费的问题上反而表现的很踊跃,很大义凛然,叫人费解。很多人要审计和公开物业费使用状况,却没弄懂,既然是包干的,那人家凭什么要给你公布呢?所以,这个底始终没有盘清楚,直觉上认为是明显偏高的。至于有些人为了支持业委会的工作,坚持说收费标准高才能得到高质量的服务,那是很可笑的,也是很愚蠢的。另外,我们就算分不了常住户和临住户的区别,那难道一楼的能耗与顶楼的能耗也没有区别吗?可是,我们的业委会没有兴趣研究这些,有兴趣的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弄钱,而且弄得快。

    高力时期就有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振邦尤甚。但是他们不是都叫喊着要诉诸法律吗?怎么说了没做呢?原因很简单:一是扪心自问,自己做的不咋的;另一方面,振邦物业根本就不是业主大会决议引进的,只是业委会自作主张的约定,合同就无效。

    三,怎么看业委会扯下蒙在头上的丝袜,赤膊上阵来收费。想起来这一届业委会是很狂妄无知的,这与某些人的素质有关,与某些人的出身和经历有关。比如在对待业主乱搭建的事情上,能盖章批准振邦停水停电。现在,他们急吼吼地来收取高力、振邦没有来得及搜括的物业费。说了,如果不给,以土法曝光”。在电线杆上以老军医的方式来催交,很有创意。创意有了,力度还差点火候,与其这样,不如画点胡子,号称黑旋风去剪径。

    你们没有权力这样做,你们收取物业费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无凭无据。何况是高力,振邦充满争议的物业费呢?如果你们坚持认为你们有这样的权力,那为何不到到法院去起诉吧,完全不必出此下策,真的不到法院不试试?

  撇开抗缴这种做法的对错来说,我想除了极个别的业主以外,大部分人一是因为认为这个交费标准不合理,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的自卫心理。这个是非曲直是要寻求解决途径的。不是你来代他们收就有人认帐的。说不定甚至还有人宁愿交给振邦呢。

  现在是过渡时期,本来是一个挽回你们面子的机会。应该真正做几件漂亮一点的事情出来了。大家把你们选出来,不是需要有人开会,有人发函的。如果你们只沦落成一个收费带化缘(摊派、募捐)的机构,那你们的日子不是也快结束了吗?你们缺钱,不言而喻。但是,换一个思路,也要分个轻重缓急。比如缺点经费,那动员大家把你们过渡时期的几个月的费用先交了,其他的事情再慢慢寻求解决,那我估计兴许能打动大家。再比如你们能先过点紧日子,真正做点工作,把云顶的管理成本盘清楚了,对前面的欠费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了,对以后云顶是自治或他治有一个定论了,而且如果是他治,对引进怎么样的物业公司有一个计划了(包括服务和收费标准),对云顶的物业费标准能实事求是地给出标准了,包括怎么花收来的钱有一个规划了。

    那你们关心的钱可能还有点指望。

  最后,给你们提点建议(因为业委会还健在)

    1,真正摸请云顶的物业管理成本。哪怕以后仍然是要穿新鞋,走老路,去寻找下一个振邦的,也可以叫大家做冤大头也做的明明白白。

    2,研究或能讨论物业费改革方案。制定出令人信服的收缴标准。

    3,确定以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到底是考虑自治,还是继续聘用物业公司。我认为,云顶是可以考虑自治的。也有这样的条件。自治了可以考虑放弃包干制,改用薪酬制。这样更透明,也更节约。应该说自治在云顶已经有一定的实验。前面有刘老师在青黄不接时候的独力支撑,后有现在这段时间的过渡,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行。如果一定要去重新选一家物业的,(根据业委会的那个文件,说已经在寻找了),那要记得走程序,要业主大会决议,你们没有这个权力。也不要试图再在里面寻租。

    4,既然还是要去“努力”找物业公司的,除了过渡时期的外,别的物业费讨也别来讨,没有人理会你。





[ 本帖最后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1:15 编辑 ]
作者: 洞尕    时间: 2009-4-21 11:34
借鉴
作者: 图钉    时间: 2009-4-21 11:53
思考。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1 12:03
撇开抗缴这种做法的对错来说,我想除了极个别的业主以外,大部分人一是因为认为这个交费标准不合理,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的自卫心理。这个是非曲直是要寻求解决途径的。不是你来代他们收就有人认帐的。说不定甚至还有人宁愿交给振邦呢

说的在理,顶!!!
作者: 云顶~~    时间: 2009-4-21 12:11
标题: 几点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似乎跟业委会的想法差了不多的么……
那个,第4点建议,我觉得有点不大正确……正邦物管没收到的物管费移交给业委会去收取,大部分应该是作为云顶维护不足的补偿的,好象是吧?那些前面拖欠的物管费不追缴上来,云顶那么多的硬件破损怎么改良维护啊?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1 12:19
很多业主今日收到了业委会催缴物业费的短信,请业委会告诉大家,这笔钱收到后是交给振邦,还是交给泛亚,还是留在业委会?
如果说留在业委会,业委会准备如何使用这笔钱?没有监督机制,就那么几个自从进入业委会后,没有为云顶做出什么令人信服的政绩人的人,让大家如何放心?
让人担心的是,泛亚已在悄悄进入云顶,不是走正常的程序,仅仅凭借和业委会主任的私人关系,这样的现象令人生疑。如果有一天泛亚真的成为云顶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老总和业委会主任的朋友关系,怎么谈得上秉公办事,怎么谈得上依靠业委会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何况业委会主任是个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的人。
作者: 密码123    时间: 2009-4-21 12:55
步先生说的话值得思考,
作者: UFO-1    时间: 2009-4-21 13:21
坐而论道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1 14:51
哀哉,云顶。
出力劳神的业委会,被骂成了老鼠屎。
不出力而按时交纳物业费的良民,被嘲讽成傻帽。
既不出力又不交物业费的老赖,反成了高调的卫道士、传教士了。
居然还有为其挥旗呐喊的无知业主。
哀哉!哀哀哉!哀哀哀哉!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5:00
虽说缴费是应该的,  但老步说的有理,考虑合理收取才是人人能接受的良策.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5:04
不然总是一部分善良的(傻冒)业主缴费,缴费的就会越来越少.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1 15:16
10楼的,总是在关健时刻混淆是非。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在故意捣乱?云顶现在存在这么多失修的设备,不马上维修,随时都会故障、出事。电梯和水泵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维修、保养这些设备是要花大钱的。业委会有钱垫资吗?大家都不交费的话,云顶就死定了。
作者: 绿梦    时间: 2009-4-21 15:16
业主委员会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怎么能用威胁的口气,令人很不爽.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1 15:29
不管他什么口气,先交钱以解燃眉之急。保安、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电梯维保、。。。都得花钱!
我还真舍不得卖房呢。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5:30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5:16 发表
10楼的,总是在关健时刻混淆是非。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在故意捣乱?云顶现在存在这么多失修的设备,不马上维修,随时都会故障、出事。电梯和水泵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维修、保养这些设备是要花大钱的。业委会有钱 ...

正因为明白这个理,所以所有的缴费业主才会"傻冒"缴费.
我也是"傻冒"缴费之一.
不交的并不都是不愿缴费的,老赖只是极少数.
作者: qsyj    时间: 2009-4-21 15:42
9楼,你仿冒1楼,太卑鄙了.:@
作者: 云顶~~    时间: 2009-4-21 15:43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5:29 发表
不管他什么口气,先交钱以解燃眉之急。保安、保洁、绿化、垃圾清运、电梯维保、。。。都得花钱!
我还真舍不得卖房呢。


非常赞同……
我绝对不想卖掉云顶的房子的……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6:02
但唯有合理才会有高收缴率.
作者: 云顶~~    时间: 2009-4-21 16:13
标题: 先交钱以解燃眉之急……
合不合理押后再论……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6:19
要交的总会交,我本来也想先静观,但还是去交了.
不交的,劝也没用.
唯有合理了是根本.
作者: 密码123    时间: 2009-4-21 16:31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4:51 发表
哀哉,云顶。
出力劳神的业委会,被骂成了老鼠屎。
不出力而按时交纳物业费的良民,被嘲讽成傻帽。
既不出力又不交物业费的老赖,反成了高调的卫道士、传教士了。
居然还有为其挥旗呐喊的无知业主。
哀哉!哀哀 ...
这么有你这样卑鄙无耻的小人啊,还仿冒老步,老子还真给你种傻冒给蒙了,SB一个,假冒猥劣还有还装蒜,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7:32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5:16 发表
10楼的,总是在关健时刻混淆是非。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在故意捣乱?云顶现在存在这么多失修的设备,不马上维修,随时都会故障、出事。电梯和水泵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维修、保养这些设备是要花大钱的。业委会有钱 ...

正觉得奇怪呢,老步虽有时话糟但总是有理有据,原来是假冒老步者.

要说就堂堂正正的说,何必穿别人外衣.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7:36
人心不靠责备,不是靠骂,要靠合理得人心!

[ 本帖最后由 齐云高处 于 2009-4-21 17:42 编辑 ]
作者: 齐云高处    时间: 2009-4-21 17:40
做事合理,说理合理,制度合理,规定合理.
要让大家开口说事,广泛听取意见,深得人心,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作者: 拉姆    时间: 2009-4-21 17:43
好玩的
两个步行者
一个大“点”
一个小“点”
大“点”的是旅长
小“点”的不知是什么职务
作者: 步行者.    时间: 2009-4-21 17:48
第一个是老老步,第二个是新老步。这样也好区别。。。;P ;P ;P
作者: 步行者.    时间: 2009-4-21 17:48
原帖由 拉姆 于 2009-4-21 17:43 发表
好玩的
两个步行者
一个大“点”
一个小“点”
大“点”的是旅长
小“点”的不知是什么职务
职务正在审批之中。:lol :lol :lol
作者: 斧头    时间: 2009-4-21 17:51
原帖由 住在银湖 于 2009-4-21 12:19 发表
很多业主今日收到了业委会催缴物业费的短信,请业委会告诉大家,这笔钱收到后是交给振邦,还是交给泛亚,还是留在业委会?
如果说留在业委会,业委会准备如何使用这笔钱?没有监督机制,就那么几个自从进入业委会后,没有为云顶做出什么令人信服的政绩人的人,让大家如何放心?
让人担心的是,泛亚已在悄悄进入云顶,不是走正常的程序,仅仅凭借和业委会主任的私人关系,这样的现象令人生疑。如果有一天泛亚真的成为云顶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老总和业委会主任的朋友关系,怎么谈得上秉公办事,怎么谈得上依靠业委会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何况业委会主任是个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的人。
你如果是个人的想象没人阻拦你,但你凭空捏造人身攻击我说你很不地道,我也顺便想象一下好吧?你给我的感觉是:好象个人的目的没达到在此发泄心中的不满,我认为你才是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甚至是嗤之以鼻的人!这样的评价你不会介意吧?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1 23:10
原帖由 斧头 于 2009-4-21 17:51 发表
你如果是个人的想象没人阻拦你,但你凭空捏造人身攻击我说你很不地道,我也顺便想象一下好吧?你给我的感觉是:好象个人的目的没达到在此发泄心中的不满,我认为你才是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甚至是嗤之以鼻的人 ...




合生你怎么能起个“斧头”的马甲,在网上到处骂人,威胁人,耍流氓呢?

业委会主任也太不要脸了,素质和人品太差了。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1 23:16
顶一楼,老步说的句句在理。

问题是有用吗?业委会那几个素质和人品极差的人会听吗?

答案是: 对牛弹琴。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1 23:20
现在那几个业委会的人,由于帮振邦卷走了350万业主的血汗钱,严重的伤害了云顶,应该引咎辞职。

希望老步能负责业委会的工作,定将全力相助。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1 23:41
原帖由 斧头 于 2009-4-21 17:51 发表
你如果是个人的想象没人阻拦你,但你凭空捏造人身攻击我说你很不地道,我也顺便想象一下好吧?你给我的感觉是:好象个人的目的没达到在此发泄心中的不满,我认为你才是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甚至是嗤之以鼻的人 ...


合生,你起个“斧头”的马甲,大家还是认识你的,耍流氓是没有用的。

现在请你回答:

你们为什么要帮振邦卷走业主350万的血汗钱?

你们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就匆忙终止物业合同,是不是客观上帮振邦卷走了这笔钱?

振邦卷走了那么多钱,但还欠了很多债,如保洁就欠了5万多。。。你们怎么只字不提追款一事?

你们到底有没有跟振邦串通坑业主的钱?

现在你们不去跟振邦要钱,反而对业主高举皮鞭,你们就不怕成为云顶的过街老鼠吗?
作者: 雁荡居士    时间: 2009-4-21 23:42
老步目光敏锐,分析透彻,看问题入木三分。
振邦和高力答应移交给业委会的280万物业费,诸位认为是物业自己的钱吗?显然不是。应该是除去日常开销及部分盈利后多收业主的钱。那么这些欠款一旦收起来了,也应该象某些业主提出过的那样,一部分退还给已缴费的业主,一部分用于公共事业。如果用于中央水景等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的项目,那不等于用业主们的钱为开发商遗留问题买单吗?开发商睡梦里都会笑醒,真该重谢了。所以业主们希望看到的是,如何在向开发商讨说法方面使实劲,动真格。要让开发商为自己的不作为买单。
由此也可推算出,这个楼盘象以往那样一般性的维持,用不了1.5元的物业费。如果要提高物业档次,按原价也可接受。但像“天眼”提到的那样,楼盘外表再整洁,楼层内杂乱无章象停车场,这档次怎么提得高呢?业委会成员们不愿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放弃自己个人利益的话,还不如作一般维持状算了,大家还能省几个物管费。
曾听到不少业主在议论,都表示眼下暂缓交物业费,啥时候委员们带头把大家的自行车库退出来了,啥时候即刻交清。啥时候在媒体上见到业委会的催交名单了,那么点名揭露他们私占公用自行车库房,阐明暂缓缴费原因的业主联名信也同时会出现在媒体上。
占有公共自行车库房的业主在2001户中毕竟是极少数。难道业委会成员为了个人的利益,宁可与大多数业主对立下去吗?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1 23:42
好看,
大家继续,偶说点题外话:
在这个坛子里混久了,发现了一些规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云顶的论坛,有点像女人的月事,一月一轮回,很准时的.

开始是玩风花雪月,一般会由弱及强,大家哭着喊着比才艺,会写几个字的,就写诗词,不会写字的的就拍PP,实在什么也不会的,就争着在一边叫好,管它懂不懂的,能叫声好,别人就不能说我无知,达到一个顶点,就是出现各类的活动,直接把一个个真人,嵌入各色PP中.

然后,开始审美疲劳,风花雪月由盛及衰,论坛进入下一个环节,争论!争论的内容可以是任何事,只要能争,只要能擦出点火花就行,所有能打字的,都会来打上几句,像极景区内各类的"到此一游"

当争论开始进入越辩越明的阶段,必定有人开始出来打圆场,打圆场不需要太多技巧,只要做到,一要充分表现自己有更高的认识高度;二,一定要让自己显得更追求世界和谐,更有宽容心就行.

就像剧场演出,每幕之间的换场,在争论惭惭要退场时,风花雪月的主角一定会及时跟上,及时跟上的好处是为了与争论一族好有个对比,好显得更有内涵,更可爱,这多少可以掩盖因年纪的原因,而让自己,显得太老可爱.于是新一轮风花雪月又开始了.

二,在争论环节,一定少不了楼主的身影,开始时,它不急着发言,在酝酿了几个晚上,白了几络头发,黄了几根孤指之后,它必抛出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它写文章,不是为了参加争论,而更多的是了文章而文章,是为了得人的认同,认同它本身所不具备,而它却又极看重的东西,比如洞察力,比如智慧.所以可以看到一些有趣的现象,在他的那些喽里喽罗的论述中,有时竟会引用他把要反对的那方的一些观点,并把它变成自己要肯定的一部分,只要那些观点是可以出彩的;还有,它的用词造句,必走极端,语不惊人气不休,这多少会引起那些受教育低的人的盲目认同,这多少是他写作的动力,以此证明至少他比那些低能者能说.

三,不论是风花雪月环节,还是争论环节,一定有出现几个熟悉的身影,它们是一道永恒的背境,让幕前显得热闹.如果它们只是背境,倒是挺不错的一件事,可往往,它们常有表演的冲动,这就让幕前的演出,多了些干扰.雪花!就像黑白电视机常出现的雪花,让人看的糊里糊涂;不要试图去听懂它们想说什么,实在是怀疑它们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其实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它们在说,它们作为雪花,让幕前的人们看到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9-4-22 00:05 编辑 ]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2 00:49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4-21 23:42 发表
好看,
大家继续,偶说点题外话:
在这个坛子里混久了,发现了一些规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云顶的论坛,有点像女人的月事,一月一轮回,很准时的.

开始是玩风花雪月,一般会由弱及强,大家哭着喊着比才艺,会写几个字 ...


老甲,你这人是不是有些神经分裂症啊。

你怎么会写那么长的一篇充满酸臭、迂腐、可笑之极的文章,捏着鼻子也看不到底啊。你真不知道羞耻二字吗?

我确信,正常人是写不出这样的奇文的。

[ 本帖最后由 坦率直言 于 2009-4-22 00:50 编辑 ]
作者: 合生百货    时间: 2009-4-22 08: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2 09:52
房客甲,高人。
作者: bsfj    时间: 2009-4-22 11:18
看,
大家继续,偶说点题外话:
在这个坛子里混久了,发现了一些规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云顶的论坛,有点像女人的月事,一月一轮回,很准时的.

开始是玩风花雪月,一般会由弱及强,大家哭着喊着比才艺,会写几个字的,就写诗词,不会写字的的就拍PP,实在什么也不会的,就争着在一边叫好,管它懂不懂的,能叫声好,别人就不能说我无知,达到一个顶点,就是出现各类的活动,直接把一个个真人,嵌入各色PP中.

然后,开始审美疲劳,风花雪月由盛及衰,论坛进入下一个环节,争论!争论的内容可以是任何事,只要能争,只要能擦出点火花就行,所有能打字的,都会来打上几句,像极景区内各类的"到此一游"

当争论开始进入越辩越明的阶段,必定有人开始出来打圆场,打圆场不需要太多技巧,只要做到,一要充分表现自己有更高的认识高度;二,一定要让自己显得更追求世界和谐,更有宽容心就行.

就像剧场演出,每幕之间的换场,在争论惭惭要退场时,风花雪月的主角一定会及时跟上,及时跟上的好处是为了与争论一族好有个对比,好显得更有内涵,更可爱,这多少可以掩盖因年纪的原因,而让自己,显得太老可爱.于是新一轮风花雪月又开始了.

二,在争论环节,一定少不了楼主的身影,开始时,它不急着发言,在酝酿了几个晚上,白了几络头发,黄了几根孤指之后,它必抛出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它写文章,不是为了参加争论,而更多的是了文章而文章,是为了得人的认同,认同它本身所不具备,而它却又极看重的东西,比如洞察力,比如智慧.所以可以看到一些有趣的现象,在他的那些喽里喽罗的论述中,有时竟会引用他把要反对的那方的一些观点,并把它变成自己要肯定的一部分,只要那些观点是可以出彩的;还有,它的用词造句,必走极端,语不惊人气不休,这多少会引起那些受教育低的人的盲目认同,这多少是他写作的动力,以此证明至少他比那些低能者能说.

三,不论是风花雪月环节,还是争论环节,一定有出现几个熟悉的身影,它们是一道永恒的背境,让幕前显得热闹.如果它们只是背境,倒是挺不错的一件事,可往往,它们常有表演的冲动,这就让幕前的演出,多了些干扰.雪花!就像黑白电视机常出现的雪花,让人看的糊里糊涂;不要试图去听懂它们想说什么,实在是怀疑它们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其实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它们在说,它们作为雪花,让幕前的人们看到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四。就一定会出现房客甲这云顶搅屎棍、把水搅混,不把云定搞乱誓不罢休!;P

[ 本帖最后由 bsfj 于 2009-4-22 11:25 编辑 ]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2 11:21
emo_F6E
作者: 云顶湖    时间: 2009-4-22 12:46
楼主说物业管理费不合理, 这个可以探讨, 每个业主都希望在服务有保障的情况下尽量降低物业管理费.

但, 这不应该成为少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借口, 诚如此, 对已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公平.

无论如何, 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 实际上是侵害了已交物业管理费业主的利益.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2 13:13
原帖由 雁荡居士 于 2009-4-21 23:42 发表
老步目光敏锐,分析透彻,看问题入木三分。
振邦和高力答应移交给业委会的280万物业费,诸位认为是物业自己的钱吗?显然不是。应该是除去日常开销及部分盈利后多收业主的钱。那么这些欠款一旦收起来了,也应该象某些 ...

说的在理,顶!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2 13:21
原帖由 斧头 于 2009-4-21 17:51 发表
你如果是个人的想象没人阻拦你,但你凭空捏造人身攻击我说你很不地道,我也顺便想象一下好吧?你给我的感觉是:好象个人的目的没达到在此发泄心中的不满,我认为你才是自身素质极差,在业主中口碑极差甚至是嗤之以鼻的人 ...

我一点也不介意,如果我真是你说的这样的人,你只管对我举起你的斧头.
起这样杀气腾腾的网名不大好吧?唬谁呢?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2 13:24
原帖由 合生百货 于 2009-4-22 08:12 发表



你不点名,我也懒的理你,就你一个人靠多套几个马甲,想代表民意,哇靠,不至于弱智到以为大家都不知道这些都是你马甲吧。

一个现实人在同一论坛注册多于2个(含2个)ID并同时使用时,常用的或知名度较高的 ...

读《马甲论》,学习学习。
作者: 佳音    时间: 2009-4-22 16:42
顶老步!你太有才了!你的眼睛很敏锐。可惜现在在云顶向你这样的人才还不多,相信随着住户的增加会多起来。长期观看此网站,感觉咱云顶这山谷里妖气很足(就“步行者”就有三,搞不定还会冒出几个,呵呵。但谁是谁,大家还是很清楚的)。百来户住家且有不少的好事者在折腾,好不热闹。原本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却被倒腾的这般摸样。
      本草民很是听话,虽不富,物业费不拉下,一交就是全年。很想给咱云顶人长脸。一年接着一年不敢有误。说是要换物管了,咱照交不误;说是要选业委会了,咱积极投票。铁定的是:“党”指向哪儿咱走向哪儿。可后来每每回来看到的云顶是每况愈下,一片破败景象,令人心疼不已。业委会换了一茬又一茬,我们那么信任你们(你们不干没关系,咱们可没架着机枪强迫你们干;没有薪水,可以通过业委会大会创立给薪制不是,我相信广大业主是通情达理的。千万别说:我是义务的,你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一句不中听的话:至少你们占了这个地儿【业委会成员】不是?!咱们只看现实!我们老老实实交了物管费,如今且见到云顶的这般摸样!那些为物管公司摇旗呐喊的云顶“干部”为什么不给广大业主一个说法?你们为什么不代表广大业主向物管公司讨个说法?!!!现在物管公司把钱卷走了,留下一个烂摊子。你们换脸很快地又向业主们拿钱说事。你们觉得广大业主会再听你们的话吗?只会越来越少!什么公示了,什么老赖了,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对付广大的业主,这让我们看清了业委会中某些人的面目。这些人也太小看了在云顶的2000户业主了!
作者: jql1010    时间: 2009-4-22 16:46
大家都是邻居,不要脸红,都是一个目标共建家园,有什么事情大家可以坐下来,探讨
作者: 斧头    时间: 2009-4-22 17:10
原帖由 坦率直言 于 2009-4-21 23:41 发表


合生,你起个“斧头”的马甲,大家还是认识你的,耍流氓是没有用的。

现在请你回答:

你们为什么要帮振邦卷走业主350万的血汗钱?

你们未经业主大会通过,就匆忙终止物业合同,是不是客观上帮振邦卷走了 ...
你少到处胡言乱语,告诉你听好了,我就是我,别把我的话栽到别人头上,你斧大哥看你才象个流氓+泼皮!
作者: 斧头    时间: 2009-4-22 17:17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4-21 23:42 发表
好看,
大家继续,偶说点题外话:
在这个坛子里混久了,发现了一些规律,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云顶的论坛,有点像女人的月事,一月一轮回,很准时的.

开始是玩风花雪月,一般会由弱及强,大家哭着喊着比才艺,会写几个字 ...
有水平,佩服你![em17]
作者: 天眼.    时间: 2009-4-22 18:39
原帖由 佳音 于 2009-4-22 16:42 发表
顶老步!你太有才了!你的眼睛很敏锐。可惜现在在云顶向你这样的人才还不多,相信随着住户的增加会多起来。长期观看此网站,感觉咱云顶这山谷里妖气很足(就“步行者”就有三,搞不定还会冒出几个,呵呵。但谁是谁, ...


"当时发了个帖子,大意说:1,业委会是有利益的,不用唱公益高调,2,解决KFS遗留问题只是一个烟幕,是不会有结果的,既无这样的动机,也无这样的能力,之所以还要打这样的口号,不过是以此掩人耳目,安慰一下业主受伤的心3,能做的只是催收物业费,搞到钱,4,另一件他们能成功的事情就是换物业,以便重新开始一个寻租的过程。事隔数月,回头一看,竟然全部不幸言中,悲哀。"

老步讲得够透彻了。业委会主任权利不小的。今天为足球赛开支几千元大笔一挥“同意”,确实是用于社区活动大家没意见。谁能保证今后五花八门的名目也在大笔一挥中流去?这大笔在吴越或刘老师手中大家还可以放心,他们是把名誉看得很重的正派人,相信不会受利诱的,其他人就难说了。为私利可以不顾多数业主的反对占着公用自行车库房,更敢不顾楼上业主的安危敲墙破壁大兴土木。据说还有倒卖公用库房的。一个把私利看得那么重的人,边上象刘老师那样敢于监督的人又被气走了,广大业主能放得下心吗?
作者: 云顶雄鹰    时间: 2009-4-22 19:32
先声明一下.楼上的,足球队申请了几百元的水费,也是作为云顶是东道主,能给来访的兄弟小区送几瓶水喝喝,希望理解,但不是你说的几千元大笔一挥,有话好好说.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2 20:47
原帖由 天眼. 于 2009-4-22 18:39 发表


"当时发了个帖子,大意说:1,业委会是有利益的,不用唱公益高调,2,解决KFS遗留问题只是一个烟幕,是不会有结果的,既无这样的动机,也无这样的能力,之所以还要打这样的口号,不过是以此掩人耳目,安慰一下业 ...


文章的立意还是好意的,认为凡是权力都要被监督,说的在理。只是总觉得这天眼,说话,意思在话外。

觉得奇怪的是,好像此人还是一个吴越的最忠实的粉丝,不管属不属于吴越的荣耀,它都送吴越身上贴,不知是真心的崇拜,还有用心害他。上次,天眼说,好像在第一届业委会里,只有吴越知道买地下车库是不对的,所以坚决抵止。许多人都忘了时间的顺序,好在栗子MM聪明,还记得大家买地下车库,远在业委会成业之前。
这次,天眼在说了一个看似很合理,很在理,很讲理的道理之后,笔锋一转,说“这大笔在吴越或刘老师手中大家还可以放心,他们是把名誉看得很重的正派人,相信不会受利诱的,其他人就难说了。”,刚开始真没看出这前后有什么因果关系,再仔细看,原来,还是在借题歌颂吴越。

做人的粉丝难,做一个始终如一的粉丝真是更难,真是为难天眼兄了。
作者: 斧头    时间: 2009-4-22 22:17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4-22 20:47 发表


文章的立意还是好意的,认为凡是权力都要被监督,说的在理。只是总觉得这天眼,说话,意思在话外。

觉得奇怪的是,好像此人还是一个吴越的最忠实的粉丝,不管属不属于吴越的荣耀,它都送吴越身上贴,不知是真 ...
极有头脑的人,顶!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2 22:46
  其实,我很理解类似房客甲这个族类.
  特别是在他当了老鼠屎而又觉得老鼠屎不雅,成了搅屎棍而又想着脱离粪缸的时候,他是痛苦的。
何况在通过这么多年的忍气吞声,好不容易修得了个人形,眼看着就要位列云顶大佬了,却没有赢得足够的尊重,确实痛苦啊。
  所以,如果说他的“裹脚布”有可取之处,就在于它确实是某种心理的写照,时尚的说法,就是内心独白。地球人都明白,那是你的追求。你通过不懈的努力,在这方面的进步也是得到过一些肯定的。
  顺便说一句,你对我的帖子假装很幽默地评论,但是却还不够滑稽,我怎么觉得你的字里行间却透露着许多哀凉。就象一头被兽夹所伤的野狗,虽然仍然呲牙咧嘴,但是叫声却是哀鸣。这在你的帖子里能读出来。
  我当时写这篇帖子的时候,心里想的却不是你忖度的那样,说明你只有猜测,没有判断力。我义愤填膺地写下了上面的帖子,没有熬夜,没有白发,一气呵成。我心里想的是,云顶是云顶人的云顶,不是几只小手就可以遮住天的。
  有一点你说对了,我确实没兴趣跟谁作你说的那种“争论”。我写帖子是试图能借论坛一席之地把道理摆明白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和作出自己的判断。至于对你有什么刺激,当然不会想的很多。
  不过你也不要过于失望。因为写帖子的时候,偶尔也会想到你,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需要你顶帖,在这个方面你象海狗油一样有效;二是只有想到你如丧考妣的样子,我才能增加写字的动力。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2 23:19
呵呵,顺眼多了.比看假步行顺眼。
不过还是要批评几句,实在言之无物。
第一段:总起。一般文章都这么写,马马虎虎过的去。
第二段:惯用的人声攻击,不过“修成人形”“位列大佬”等用词,折射出作者的内心潜意识:成名欲望。
第三段:名贬实褒。可见曾,或者常看偶写茶馆。这多多少少削弱了偶对你要调侃的意志,都说不怕骂,不怕打,最怕有人说好话,偶知道这很肤浅,可偶还是吃这套,人性缺点。
第四段:无中生有,不过多多少少也有些言中,看出偶对所有表演者整体的失望,当然这不应该仅仅是偶的失望,应该是多数人的失望。
第五段:表白自己,不过这表白显得这么的没有说服力,有公心的人,不是这么做的
第六段:继续的表白,不过越来越显的苍白,这也可以理解么,因为不是事实,怎么可能不苍白呢?
第七段:实在无有可写,重回第二段的写作手法,词穷的一种表现。
看了这七段分析,能理解为什么说你言之无物吧?如果要辩白,你应该进一步阐明那些你所下结论的前因后果才对啊,就算有些观点别人早就说过,如果你能把这因果关系写好了,大家一样会认为是你的创见,可惜你只着笔于斗嘴,了无新意。

另外,尽管你极力掩饰,可偶怎么觉得你跟那个“汉水阁睡不醒”有太多相似之处呢?很奇怪的猜想,不过偶真觉得有太多雷同,在思维方式上。说错了,不要在意啊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9-4-22 23:23 编辑 ]
作者: 雁荡居士    时间: 2009-4-22 23:22
原帖由 斧头 于 2009-4-22 22:17 发表
极有头脑的人,顶!


哈哈哈,怎么看都象极了小沈阳身边那位拿砖块的保镖.
老甲在捣糨糊偷换概念方面确实极有头脑.那“天眼”早先的帖子我也看到过,记得是说第一届业委会里有多人买了库房,只有吴越没买而且旗帜鲜明地表示公用配套库房不能买。这和进业委会的时间顺序无关。别说我也是谁的粉丝,本人眼里没任何偶像,但谁的素质高低心里还是很有数的。
老甲对“天眼”评论了半天,也没说出他错在哪里,哪些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的。口口声声说需要有监督机制,但把可能会监督的异己都气走了,剩下买库房都有份的哥们姐们来互相监督?笑话!
别的暂且不说,就业委会公布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中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款规定的“基础单元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垃圾收集设施、自行车库和机动车库”这一点来说,请问,云顶的自行车库跑到哪去了?这又该让谁来监督?斧头你吗?
兄弟哥们相互关照,也得讲个原则,对吧?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2 23:33
原帖由 雁荡居士 于 2009-4-22 23:22 发表


哈哈哈,怎么看都象极了小沈阳身边那位拿砖块的保镖.
老甲在捣糨糊偷换概念方面确实极有头脑.那“天眼”早先的帖子我也看到过,记得是说第一届业委会里有多人买了库房,只有吴越没买而且旗帜鲜明地表示公用配套库房 ...

呵呵,为自己辩几句,绝不会为朋友两胁插刀,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一些人以有没有库房作为衡量一个人会不会有公平公正心的标准,偶说这不但不正确,反而现在这库房成了某些人用来打击另一些人的一个工具,在选业委会时,有人这么用,在委会业做法越来越成熟时,在触及一些人利益时,有人就会提出来扰乱大方向。
要偶看,不要说现在不是提这事的时候,就算要优先解决库房问题,其实也简单,去投述,去有关部门反映不得了,错了,就让那些人退出来,否则不要多说,再说了,真有错,错在开发商,跟买的人有关么,偶认为买库房合理合法,所以偶买了。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9-4-22 23:35 编辑 ]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2 23:38
偶评天眼,只说了观察到的一个有趣现象,并不想说其它的,这跟监不监督的,没什么关系吧
作者: 雁荡居士    时间: 2009-4-23 00:26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4-22 23:33 发表

呵呵,为自己辩几句,绝不会为朋友两胁插刀,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一些人以有没有库房作为衡量一个人会不会有公平公正心的标准,偶说这不但不正确,反而现在这库房成了某些人用来打击另一些人的一 ...


"真有错,错在开发商,跟买的人有关么,偶认为买库房合理合法,所以偶买了。"
真的没救了!这和买赃物的说错在销赃的同出一辙,就这素质还好意思在业委会混啊?
业委会公布《物管条例》是忽悠忽悠业主的啊?配套的自行车库被开发商违法出卖了,作为业委会应该帮助全体业主去讨回公道才对。日后各楼层真成了自行车堆场,业委会打算如何管理?考虑过没有?小区里的任何违规现象都让业主们去投诉?那要业委会何用?
人做错事不可怕,能纠错就行。就怕牵涉到私利,宁可死不认错賴倒做。
作者: 坦率直言    时间: 2009-4-23 00:38
原帖由 雁荡居士 于 2009-4-23 00:26 发表


"真有错,错在开发商,跟买的人有关么,偶认为买库房合理合法,所以偶买了。"
真的没救了!这和买赃物的说错在销赃的同出一辙,就这素质还好意思在业委会混啊?
业委会公布《物管条例》是忽悠忽悠业主的啊?配 ...



说的有理,大顶。

老甲,云顶没有比你更不要脸的人了,一个人不要脸,跟狗屎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 aabbbbb    时间: 2009-4-23 01:07
原帖由 坦率直言 于 2009-4-23 00:38 发表



说的有理,大顶。

老甲,云顶没有比你更不要脸的人了,一个人不要脸,跟狗屎有什么区别呢?



春天到了,狂犬病又发作了,唉。。。。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3 12:44
原帖由 佳音 于 2009-4-22 16:42 发表
本草民很是听话,虽不富,物业费不拉下,一交就是全年。很想给咱云顶人长脸。一年接着一年不敢有误。说是要换物管了,咱照交不误;说是要选业委会了,咱积极投票。铁定的是:“党”指向哪儿咱走向哪儿。可后来每每回来看到的云顶是每况愈下,一片破败景象,令人心疼不已。业委会换了一茬又一茬,我们那么信任你们(你们不干没关系,咱们可没架着机枪强迫你们干;没有薪水,可以通过业委会大会创立给薪制不是,我相信广大业主是通情达理的。千万别说:我是义务的,你们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说一句不中听的话:至少你们占了这个地儿【业委会成员】不是?!咱们只看现实!我们老老实实交了物管费,如今且见到云顶的这般摸样!那些为物管公司摇旗呐喊的云顶“干部”为什么不给广大业主一个说法?你们为什么不代表广大业主向物管公司讨个说法?!!!现在物管公司把钱卷走了,留下一个烂摊子。你们换脸很快地又向业主们拿钱说事。你们觉得广大业主会再听你们的话吗?只会越来越少!什么公示了,什么老赖了,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对付广大的业主,这让我们看清了业委会中某些人的面目。这些人也太小看了在云顶的2000户业主了! ...

顶你的发言!!!说的在理!
担心云顶的未来,担心。。。。。。
等事实教育了善良的业主的时候,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云顶真的很可悲。
作者: 踏声行    时间: 2009-4-24 20:10
虽然论战双方言辞尖锐,但还是出来冒个泡泡,支持楼主发表独立意见,对广大业主来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欢迎多方面的声音。另外,私下意见,既然云顶两次物管都失败了,论坛上引导广大业主怎样吸取教训,走出针对云顶管理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讨论,好像少了一些。本来关于云顶自治,曾经看到几个很有热心建议的帖子,沿着这个业主掌握主动权的路子讨论下去,兴许会别开一番生面,产生很多闪光点,达到广大业主内心盼望的省钱,自主,效率,透明的物管局面,可是被几个反对意见一桶冷水粗暴浇灭了。现在关于利益争论的帖子,遗憾多了一些。
作者: 花儿红红    时间: 2009-4-25 00:20
根据业委会跟振邦签订的协议,第十条:振邦物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主张履行合同期间所垫付公共设施支出费用的任何权利,业委会按此约定也不再主张其它权利。

这是典型的吃里扒外,出卖云顶的协议!

请业委会说明: 为什么要跟振邦终止合同的理由。

因为,如果振邦做的很好,那就没有理由终止合同。如果振邦做的很不好,那就要提出索赔,而决不能帮他们把屁股擦的干干净净的。业委会为什么要吃里扒外,帮振邦毫无后顾之忧的卷走业主的350万!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5 10:01
原帖由 踏声行 于 2009-4-24 20:10 发表
虽然论战双方言辞尖锐,但还是出来冒个泡泡,支持楼主发表独立意见,对广大业主来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欢迎多方面的声音。另外,私下意见,既然云顶两次物管都失败了,论坛上引导广大业主怎样吸取教训,走出针对云 ...

        是的,我理解你的遗憾。
        但是,我认为云顶目前流行强权、霸权,没有礼贤下士,公平讨论,取长补短,求同存异的氛围。
        动辄要剥夺别人的话语权,要对别人当头棒喝,要说明民主是毒药,要来歌功颂德,要来混淆视听,要来装神弄鬼(还负责兼带制造赝品)要使出各种鬼魅的手段,要查出“真凶”,甚至要号称黑社会,宣扬武功。还讨论吗?还说?那就请你到业委会办公室来“面谈”(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老虎凳),要问你拿身份证。还讨论吗?
        关于自治,我认为是云顶的出路。
       1,已经有经验积累。任何一个物业公司都是可以分为管理班子和工作班子的。管理班子没几个人,具体工作是靠工作班子去做的。现在把振邦赶走了,但是沿用了工作班子,实际是业委会代替了物业的管理班子。如果事实说明,在过渡时期,云顶的物管现状没有恶化,那就证明了自治是可行的。
      2,自治是替业主节约费用。因为自治完全可以实行薪酬制,给负责自治的机构---比如自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发工资,然后就是实际物业管理成本。如果这时候,还需要1。5元,那大部分人也会掏的服气。不象跟物业公司实行包干制,振邦既可沿用高力的高标准收费,又可以“节省”掉很多物业上必要的开支,甚至克扣受雇人员收入来获取暴利。这样做,谁也管不着。
     3,自治是云顶人自己管理自己的家园,既不是业委会自以为是,凌驾于业主意志之上的“管理”,也不是物业公司无为而治对云顶的“修理”。自治组织对业主大会负责,完全可以使得业委会的功能和物业管理的功能合二为一。消除推诿扯皮,提高效率。
       但是,现在关于自治的呼声很微弱。自治的言语一出,就遭受迎头痛击。
       有人平时以闲云野鹤,花鸟虫草自娱,但是,突然从桃花源里跑出来,指责自治是痴人说梦;
       有人踱着方步,从业委会办公室出来,逼问提出自治观点的人,要其拿出什么全套方案,否则斥之为空谈误国;
       有人危言耸听地说当务之急是要快快找到新的物业公司,否则,云顶就没指望了。
       论坛上敢“放肆”地再说自治的人确实不多,但是这不说明自治的可行与否,只说明在云顶论坛也有霸权横行。
       我要说的是云顶自治是完全可行的,但是,在云顶自治又是不可行的。为什么?因为,要实行自治,就意味着要有人来负责地挑头做事,谁呢?我认为刘老师来组一个班子合适,但是今天受伤的刘老师愿意吗?即便愿意,现在意气风发的业委会会这接受黯然离去的下场吗?不可能,因为,据我观察,这一届业委会的成员的“官”瘾可是不小,很在乎已经攫取的权和利。要实行自治,就意味着要透明和公开,就意味着要放弃很多玩猫腻的机会,就意味着失去踊跃交纳高标准物业费的机会。对有些人来说,可能还意味着要清算他的多吃多占。你说,他们好好的控制着云顶的大局,怎么能容忍这样的变局?
       所以,云顶自治不是象有些人认为的是理论上可行,技术上不可行。恰恰相反,云顶自治是在技术上可行,而在“理论”上不可行。
       云顶真正的希望在于云顶大多数业主的觉醒,在于这个业委会的寿终正寝。
作者: 小溪清清    时间: 2009-4-25 10:20
自治的想法不一定有错,但自治的难度个人认为实在太大,不像我们在论坛上说说这么轻松。emo_AB7 emo_AB7 云顶小区的休闲度假式的定位,加之小区的范围之大,都加大了管理的难度,是其他的居住小区无法比的,所以就是让一般性的物管来也不一定能管得好,就像振帮公司,更何况让非专业的业主来做这件事。难啊难emo_A47 emo_A47
作者: 小溪清清    时间: 2009-4-25 10:22
另,就算是自治了也是需要有业委会的吧emo_D46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0:40
天啊!一句"痴人说梦"也不知要得罪多少人!"一个痴心人在述说着一个美丽的梦想",仅此而已!仅此而已呀!
作者: 踏声行    时间: 2009-4-25 10:50
朴素的感觉,尽管换了两届物业管理公司,可是物业工作实际在做的人还是那些老面孔,比如楼道打扫的还是后山的那位大姐,保安也同样是邻村的人。说实话,换物业不过换个图章换个缴费帐户,新来的跟原来的变化不大的。实际工作物业都是转包给其他公司派人做的,物业公司说穿了就是个皮包公司,但业主的钱在他手里,所以他才能当老大。不过,社会潮流终究业主是要走向自治的,比如日本的共同权利住宅楼基本都是业主委员会自治的,清洁,维修,定期点检都直接找专业公司,而且基本是一年一签。我们现在电梯,清扫,维修,保安都有专门公司在做,我们只要和他们具体签约就可以了,哪有放着主子自己不要做,偏要找个外人来做跟班的道理?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0:58
原帖由 云顶雄鹰 于 2009-4-22 19:32 发表
先声明一下.楼上的,足球队申请了几百元的水费,也是作为云顶是东道主,能给来访的兄弟小区送几瓶水喝喝,希望理解,但不是你说的几千元大笔一挥,有话好好说.


云顶足球队请与他们进行友谊赛的友队喝点水,符合待客之道。

除了喝水,是不是也应该请他们吃顿饭什么的?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1:01
原帖由 云顶雄鹰 于 2009-4-22 19:32 发表
先声明一下.楼上的,足球队申请了几百元的水费,也是作为云顶是东道主,能给来访的兄弟小区送几瓶水喝喝,希望理解,但不是你说的几千元大笔一挥,有话好好说.


云顶足球队申请水费,由业委会批准,由业主们交的物管费开支,这是值得关注的。

云顶还有多少“队”?在云顶还会有多少比赛与活动?云顶业主还要为这样的活动买多少单?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1:02
业委会领导,请用好你们手中的一枝笔。
作者: 小溪清清    时间: 2009-4-25 11:10
原帖由 丽江阁人 于 2009-4-25 11:02 发表
业委会领导,请用好你们手中的一枝笔。

emo_F6E emo_F6E
作者: 小溪清清    时间: 2009-4-25 11:12
原帖由 丽江阁人 于 2009-4-25 10:58 发表


云顶足球队请与他们进行友谊赛的友队喝点水,符合待客之道。

除了喝水,是不是也应该请他们吃顿饭什么的?

据偶所知那天吃饭是队员们AA的:emo80_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1:17
有外人做跟班自己才是主子呀!当然这是一句笑话了,别在意.云顶会不会自治?有可能!但不是现在.因为条件不具备.还有即使自治也不能象兄台所言弄几个业主保保洁,业主是不能参加的.因为保洁是一个部门,有严格纪律.要坚持工作8小时甚至更长.工作时间不能回家烧饭洗衣带孙子.还有一些道理就不在此一一述说.别生气.你的意见不是瞎想,是遐想,或者可以叫畅想.叫"瞎想"是你太客气了.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5 11:30
原帖由 丽江阁人 于 2009-4-25 11:01 发表


云顶足球队申请水费,由业委会批准,由业主们交的物管费开支,这是值得关注的。

云顶还有多少“队”?在云顶还会有多少比赛与活动?云顶业主还要为这样的活动买多少单?

       你的意见有价值。
       对你说的事,我说两句话:
       1,以前,业委会标榜自己连开会的水都是自己带的,以示清廉;
       2,现在,不差钱!不就几百元?而且是招待客人的。这回是云顶足球队的客人,如果有业主明天有朋友来爬山,来打牌,来吃农家菜的呢?
       这些都不打紧,关键是这个一枝笔是根据什么来签批的呢?是业委会有个内部规定,还是看笔主的喜怒?还是别的?!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1:59
所以说云顶不具备自治的条件.如果自治,云顶就有了自己的企业.知道企业一年用来"烧香拜佛"打点横向纵向的费用要多少吗?不当领导和不干财务的听了会掉下巴的!喝几瓶水还可以昭告天下,有些费用都是提都不能提的.如果连喝几瓶水都要质疑不休,就暂时不必提自治了.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03
现在知道人家振邦为什么不肯公布账目了吧!因为不能公开!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15
同时我也知道为什么有人哭着喊着要自治,那油水可不是一点点!!!什么"监督机制",监察机关都监察不了!要不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贪污犯了!!!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5 12:24
呵呵。很深奥。
对喝水质疑就不能提自治?为什么?恰恰相反,越是有这样的民主监督,越具有自治的基础。
振邦不能公开帐目,是不能公开?这个与喝水有联系?喝水里面有很深的隐情?
你对自治的反映是不是有点敏感过头了,受了刺激似的。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2:27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1:59 发表
所以说云顶不具备自治的条件.如果自治,云顶就有了自己的企业.知道企业一年用来"烧香拜佛"打点横向纵向的费用要多少吗?不当领导和不干财务的听了会掉下巴的!喝几瓶水还可以昭告天下,有些费用都是提都不能提的. ...


看起来,当领导和干财务的视野就是不一样。

提都不能提的费用,那就不要提。

如果这个企业是你的,你爱提不提,都是你的事情。

但是,当领导和干财务的,往往不是那个企业的主人,或者说,那个企业往往不是他们的。当领导的和干财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会干些啥?当不当领导干不干财务,大家都知道。

云顶,不是业委会的。因此,业委会的领导与财务,不会干你所说的那些领导与财务会干的事情,开支那些提都不能提的费用。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5 12:35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2:15 发表
同时我也知道为什么有人哭着喊着要自治,那油水可不是一点点!!!什么"监督机制",监察机关都监察不了!要不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贪污犯了!!!

震惊!
原来大家以为的公益工作,有这么大的油水.。但是,这位大姐又不象信口开河的宋祖德。
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既然这样的油水是客观存在的,那现在它隐身何处?是传说中被振邦卷走了,还是业委会替我们保管着?还是。。。。?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36
请注意一点:业委会不是企业!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41
老步,你原本给我的印象不是这样的!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2:43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2:36 发表
请注意一点:业委会不是企业!


没错。业委会不是企业。但企业,以及企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费用,不是你提的吗?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47
企业的费用和云顶的目前状况有关系吗?我是指万一自治!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2:49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2:03 发表
现在知道人家振邦为什么不肯公布账目了吧!因为不能公开!


你这句话好象在暗示什么?

不能公开?说话要有遮拦,有分寸。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53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向你公开账目的.除非你是检察机关.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2:54
请你不要动用你的逻辑推理,感觉你使用得不是很熟练.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5 12:58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2:53 发表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向你公开账目的.除非你是检察机关.


这回,我真的明白了。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3:05
明白了吧.还有国家税务部门可以查你的帐,但那也完全可能看到的是假的呢.
作者: 步行者NO。1    时间: 2009-4-25 13:36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2:41 发表
老步,你原本给我的印象不是这样的!

不好意思,我没有很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因为我在看这些个业委会的衮衮诸公究竟想干什么。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4:05
明白的.凭你的学识,就那么几行字,你绝不会看不明白.断章取义也不是你的目的.不适合自治你比我看得更清.也无非为了打鬼,借助中魁而已.但千万别拿云顶开玩笑了.别小看了自己在云顶邻居眼中的影响力!好不好?
作者: 住在银湖    时间: 2009-4-25 15:33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5 13:36 发表

不好意思,我没有很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因为我在看这些个业委会的衮衮诸公究竟想干什么。

很多人和你一样都在看业委会干了什么,将来他们究竟想干什么。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5 15:41
你甭和老步站一块堆儿说,你们不是一路人!
作者: 雁荡居士    时间: 2009-4-25 22:31
原帖由 柔柔好个春风 于 2009-4-25 11:59 发表
所以说云顶不具备自治的条件.如果自治,云顶就有了自己的企业.知道企业一年用来"烧香拜佛"打点横向纵向的费用要多少吗?不当领导和不干财务的听了会掉下巴的!喝几瓶水还可以昭告天下,有些费用都是提都不能提的. ...


现在知道人家振邦为什么不肯公布账目了吧!因为不能公开!、

鄙人愚钝,对有些事还是不开窍。
1.物业公司与普通的企业不同,不需推销产品,那需打点的对象大概有哪些?业主们应该不会有份吧,那是。。。。?
这位大姐好像知道但不愿说而已。
2.由此易让人联想到,新物业引进后,有无继续此潜规则的可能呢?这下决策者的压力可大了。
3.业主们并无意对喝几瓶水进行责难,只是以此给业委会打预防针,防止以后五花八门的名目出现。毕竟批出去的钱非出自个人腰包,尤其是弟兄姐妹间容易碍于情面慷慨处之。
4.既然监督机制无用,业委会发言人以后就别空喊了,留着气力做点实事更好些。

[ 本帖最后由 雁荡居士 于 2009-4-25 22:33 编辑 ]
作者: 房客甲    时间: 2009-4-25 22:41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5 10:01 发表

        是的,我理解你的遗憾。
        但是,我认为云顶目前流行强权、霸权,没有礼贤下士,公平讨论,取长补短,求同存异的氛围。
        动辄要剥夺别人的话语权,要对别人当头棒喝,要说明民主是毒药,要来歌功颂德,要来混淆视听,要来装神弄鬼(还负责兼带制造赝品)要使出各种鬼魅的手段,要查出“真凶”,甚至要号称黑社会,宣扬武功。还讨论吗?还说?那就请你到业委会办公室来“面谈”(不知道里面有没有老虎凳),要问你拿身份证。还讨论吗?
        关于自治,我认为是云顶的出路。
       1,已经有经验积累。任何一个物业公司都是可以分为管理班子和工作班子的。管理班子没几个人,具体工作是靠工作班子去做的。现在把振邦赶走了,但是沿用了工作班子,实际是业委会代替了物业的管理班子。如果事实说明,在过渡时期,云顶的物管现状没有恶化,那就证明了自治是可行的。
      2,自治是替业主节约费用。因为自治完全可以实行薪酬制,给负责自治的机构---比如自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发工资,然后就是实际物业管理成本。如果这时候,还需要1。5元,那大部分人也会掏的服气。不象跟物业公司实行包干制,振邦既可沿用高力的高标准收费,又可以“节省”掉很多物业上必要的开支,甚至克扣受雇人员收入来获取暴利。这样做,谁也管不着。
     3,自治是云顶人自己管理自己的家园,既不是业委会自以为是,凌驾于业主意志之上的“管理”,也不是物业公司无为而治对云顶的“修理”。自治组织对业主大会负责,完全可以使得业委会的功能和物业管理的功能合二为一。消除推诿扯皮,提高效率。
       但是,现在关于自治的呼声很微弱。自治的言语一出,就遭受迎头痛击。
       有人平时以闲云野鹤,花鸟虫草自娱,但是,突然从桃花源里跑出来,指责自治是痴人说梦;
       有人踱着方步,从业委会办公室出来,逼问提出自治观点的人,要其拿出什么全套方案,否则斥之为空谈误国;
       有人危言耸听地说当务之急是要快快找到新的物业公司,否则,云顶就没指望了。
       论坛上敢“放肆”地再说自治的人确实不多,但是这不说明自治的可行与否,只说明在云顶论坛也有霸权横行。
       我要说的是云顶自治是完全可行的,但是,在云顶自治又是不可行的。为什么?因为,要实行自治,就意味着要有人来负责地挑头做事,谁呢?我认为刘老师来组一个班子合适,但是今天受伤的刘老师愿意吗?即便愿意,现在意气风发的业委会会这接受黯然离去的下场吗?不可能,因为,据我观察,这一届业委会的成员的“官”瘾可是不小,很在乎已经攫取的权和利。要实行自治,就意味着要透明和公开,就意味着要放弃很多玩猫腻的机会,就意味着失去踊跃交纳高标准物业费的机会。对有些人来说,可能还意味着要清算他的多吃多占。你说,他们好好的控制着云顶的大局,怎么能容忍这样的变局?
       所以,云顶自治不是象有些人认为的是理论上可行,技术上不可行。恰恰相反,云顶自治是在技术上可行,而在“理论”上不可行。
       云顶真正的希望在于云顶大多数业主的觉醒,在于这个业委会的寿终正寝。...


站在偶目前的立场,在业委会没有发出统一的声音之前,偶表达自己对任何一种选择的倾向,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只要没有正式退出业委会,业委会的每个成员,要坚决维护业委会的决议,让业委会以一个统一的声音对外说话,真的是太重要了。

可今天,偶还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作为对步行兄善意听劝的呼应。偶们不要害怕争论,只要这争论是就事论事,是为了权衡利弊,让绝大多数人看清问题。云顶需要不同的声音,任何对不同声音的压制都是不对的,更不能弄虚作假去抹黑别人,不管你有多少高尚的理由,不择手段,就算你把你的目的描述的多么高尚,它永远是低劣的行为。

就偶个人而言,偶不赞成自治,至少目前不是太赞成业委会自治,因为自治所要求的前提不具被,偶个人认为自治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建立在:

一,业委会对小区的物业工作有了充分的了解与掌握,对小区的现状与对策有了全局的把握,对国家政策有专业的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水道渠成,业委会代表所有业主,顺利的接管物业工作,做到尽可能的节省费用,又把收来的物业费,取之与民,用之与民,大家皆大欢喜。如果业委会的人,在物业工作方面还不熟练,他们怎么可能做到尽可能的节省?都说专业的事,要让专业的人来做,一个外行,纵然有无私的情操,满腔的热情,可仅有这些,就可以把事做好么?你认为做的对,是不是真的就符合大家的需要?你所做的符合了大家的需要,又是不是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以为,目前业委会整体水平正处于一个学习提升的阶段,学习需要过程,在他们没有真正成熟之前,请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应该是明智之举。

二,业委会对小区自治,是建立在通过时间的磨合,小区绝大多数业主对自己选出来的业委会充分信任与信赖之上。没有这种信任与信赖,任何触及利益与权力的事,都会成为爆发危机的导火索。这份信任与信赖的建立,是需要时间的,一定的时间,才有可能把人真实一面展现出来,才能让大家真正的了解,他们是高尚的,还是低下的,是值得信任与依赖的,还是不值一提的。个人认为,目前偶们正处在一个对现业委会的观察期以及对现业委会信任的建立期。不可否认,偶们有上当的经历,偶们有理由担心再次上当,可也不能因为曾经上过当,就决不再信任任何人,所以,信任的重建,需要时间,在没有建好之前,最好不要轻言利益。自治涉及更大的权力与利益,这也是不可否认的。

以上是偶的个人一家之言,希望不影响业委会作出其它正确的选择。

[ 本帖最后由 房客甲 于 2009-4-26 01:39 编辑 ]
作者: 云顶~~    时间: 2009-4-25 22:55
原帖由 房客甲 于 2009-4-25 22:41 发表


站在偶目前的立场,在业委会没有发出统一的声音之前,偶表达自己对任何一种选择的倾向,都是不合适的,因为只要没有正式退出业委会,业委会的每个成员,要坚决维持业委会的决意,让业委会以一个统一的声音对外说话,真的是太重要了。
……
……


这段话非常赞同……
作者: 丽江阁人    时间: 2009-4-26 09:45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在线  19#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4-26 09:44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云顶业主委员会 于 2009-4-25 18:01 发表


关于楼主的担心,业委会表示理解,会尽快完善相应的制度在实名论坛公布

这次球队活动的审批报告请登陆实名论坛查看:http://www.my-yd.cn:81/bbs/read.php?tid=82
业委会欢迎大家的监督

------------------------------------------------------------------

好,尽快完善相应的制度并公布,好!

业委会表态欢迎大家的监督,更了不起!有风度!不象有的邻居把这种监督与担心的表达,称为对喝几瓶水的“纠缠”。

恳切地希望业委会用好业主们的每一分物管费。一滴水见太阳。
作者: 花儿红红    时间: 2009-4-26 16:54
原帖由 步行者NO。1 于 2009-4-21 11:11 发表
    最后,给你们提点建议(因为业委会还健在):

    1,真正摸请云顶的物业管理成本。哪怕以后仍然是要穿新鞋,走老路,去寻找下一个振邦的,也可以叫大家做冤大头也做的明明白白。

    2,研究或能讨论物业费改革方案。制定出令人信服的收缴标准。

    3,确定以后的物业管理模式。到底是考虑自治,还是继续聘用物业公司。我认为,云顶是可以考虑自治的。也有这样的条件。自治了可以考虑放弃包干制,改用薪酬制。这样更透明,也更节约。应该说自治在云顶已经有一定的实验。前面有刘老师在青黄不接时候的独力支撑,后有现在这段时间的过渡,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行。如果一定要去重新选一家物业的,(根据业委会的那个文件,说已经在寻找了),那要记得走程序,要业主大会决议,你们没有这个权力。也不要试图再在里面寻租。

    4,既然还是要去“努力”找物业公司的,除了过渡时期的外,别的物业费讨也别来讨,没有人理会你。
...





请业委会公开回答上述建议。
作者: salong    时间: 2009-4-26 17:14
好的建议为什么永远得不到回答?针对大家的批评却不遗余力的为自己辩护,业委会的同志啊,你们有什么难处不妨说出来,可以让更多的业主来理解你们么!
作者: 柔柔好个春风    时间: 2009-4-26 18:47
[quote]原帖由 雁荡居士 于 2009-4-25 22:31 发表
诚恳的回答居士的疑问:我对财务的看法只是泛泛而谈.不是指振邦.只是认为振邦也不会"免俗".业委会接手之前我对振邦根本不了解.业委会正准备对振邦审计,具体情况可以问合生.我想合生会很高兴你关心云顶的事,会很高兴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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