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溪春早 于 2011-12-10 02:30 编辑
一、中国法律如何规范网络安全? 自1994年我国颁布第一部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与信息网络及其安全有关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规范性政策档在内的法律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我国现行的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面: 1、法律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这些基本法的规定,为我国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行政法规 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3、部门规章 主要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 在此应当特别指出的是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系统总结了目前网络违法和犯罪的典型行为共6大类18项,对于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着重大意义,是中国网络安全立法的标志性法律。 二、中国法律重点打击哪些网络犯罪? 根据上述《决定》,中国法律重点打击网络犯罪的常见类型包括: 1、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3种: (1)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即指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非法破坏计算机系统,即指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路,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路遭受损害; (3)非法中断网络服务,即指违反国家规定,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 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4种: (1)造谣、诽谤和煽动,即指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它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2)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即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3)破坏民族团结,即指通过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组织活动,即指利用互联网组织组织、联络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方面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5种: (1)销售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即指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2)侵犯商誉,即指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3)侵犯知识产权,即指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编造或传播虚假金融信息,即指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它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5)传播淫秽信息,即指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3、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3种: (1)侮辱、诽谤他人,即指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即指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数据数据,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网络盗窃、诈骗、敲诈勒索,即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敲诈、敲诈勒索。 4、其它犯罪行为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它违法行为,分别给予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