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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污水处理厂早该滚蛋了,省得害人。
正常排放?杭州天天10万吨废水入钱江
时间:2005-03-26 01:30来源:作者:
家住四堡附近的卢师傅怎么也想不通:污水处理厂怎么胆子这么大,每天都向钱塘江排放大量污水,污水臭气熏天,黑漆漆地吞噬了大半个钱塘江江面。
昨天(3月23日)中午,卢师傅经过四堡污水处理厂附近的钱塘江江堤时,又看到了黑乎乎的污水不断往外涌。记者闻讯后联系了杭州市环保部门,随即赶到了现场。
现场:江水明显偏黑
宽阔的钱塘江面,靠近江堤排水口,水色比正常的江水明显偏黑,一股臭气不时随风飘来。“今天中午还算好的,往常这里排的水更黑更臭。”卢师傅指着站在旁边的一名脸上满是黑机油的扒沙工说:“比墨汁还黑,就像他脸上的黑机油,污水上面还有很多泡沫。”
“很臭的,刚来时我闻着这气味连饭都吃不下。”一名长年在钱塘江畔做挖沙工的李师傅告诉记者。
“晚上八九点钟时排出来的污水还要臭还要脏,而且月亮一照,就看见大半个江面黑漆漆的。”挖沙工老周指着江面说。
厂方:这是正常排放
面对群众的说法,闻讯赶到的四堡污水处理厂生产副厂长郁华却好像显得有点无奈。
“按照现在的设计规模,我们厂的污水二级处理能力每天只有40万吨,而现在每天有55万吨的废水到厂里。”郁华向记者解释:“超过容量的10多万吨废水只能经过一级处理后排放到钱塘江。”
“这是正常排放。”面对黑色的江水,郁华说。
环保:不能直接排放
“四堡污水处理厂一级处理的出水肯定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对钱塘江水质有污染,对环境有害。”市环保局朱伟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两名工作人员采了两个矿泉水瓶的水样,环保工作人员表示,水质具体如何,要等检测结果。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省环境监测总工程师李柱国。他指出:“一级处理排出来的水不能直接排放,必须要纳入统一的污水处理管网,再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污水处理一级标准,才能排到外环境中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 洪慧敏)
版权声明编辑:全新丽
把“达标”污水告上法庭的长效宣言 | 投诉人姓名: | 潘红峰 | 投诉人地址: | 杭州符苑新村41-2-302 | 联系电话: | 13957190192 | 被投诉单位 | 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 | 被投诉地址: | 杭州下沙工业园区 | 投诉时间: | 2005-6-16 | 投诉内容: | 你好!我们从2004年9月至今不断的向浙江省杭州市环保职能部门反映: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高浓度,高污染,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水和固体废物,从未进行任何处理,污水直送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排放,固体废物送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非法填埋。但省市环保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屡次避实就虚,回避敏感问题。致使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至今未做任何整改,仍在生产中,并产生着大量的污水,我们不得不对环保部门提出质异。恳请浙江省环保厅和杭州市环保局予以高度重视。向新闻界伸出要求援助之手。
在杭州美丽的西子湖畔边,有家专业生产化工染料的私营企业-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原杭州近江化工染料工业公司),年产染料约7000吨,该企业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高浓度,高污染,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水和固体废物,从未进行处理。并且与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相互勾结,通过假协议,达到大量污水,污物违法排放的事实。
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近江染化)自1991年建厂以来,对该染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高污染,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水(简称 污水),从没进行过任何处理,而是想方设法,采用各种手段偷偷违法排放,以达到逃避治理污染的巨额费用目的,置环保法规于不顾。后来因杭州城区扩大,在近江村的厂区因环境污染严重,近江染化被迫停产,才将生产线全部集中在下沙近江工业园区内。这使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加,而通过河道偷排又受潮汐规律限制,大量的污水无法做到顺利偷排,进而影响生产。近江染化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收买杭州带钢厂有关人员将污水原水用汽车运至航海路杭州带钢厂仓库旁的下水道,直接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后来由于城市建设杭州带钢厂仓库被拆迁,无法进行污水偷偷排放。
在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后,通过环保局某些部门领导牵头,近江染化与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
1、近江染化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的,高浓度高污染化工污水进行一级处理达到1000COD以下等指标,然后再将经一级处理过的污水运至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再处理,以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COD100予以排放。
2、近江染化每月支付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若干。然而该协议在实际执行中,却造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即本应该由近江染化进行一级处理的有机污水,实际上根本未经任何处理,直接用汽车运至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直接排放。虽然协议中明确规定,由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对进行排放的污水,在排放前予抽查,达不到协议要求的不予排放。但此条文实际上形同虚设,如需抽查检测时,则已事先通知,而是近江染化采取污水兑自来水以降低严重超标的指标,里外结合,蒙骗过关,因而成为一种掩人耳目的手段。
近江染化与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的有关人员内外勾结签订协议蒙混过关,以达到“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违法偷排的目的。近江染化目前的污水处理设备仅仅是一批摆设,这批设备既不能进行有效达标处理,也从来没有进行过真正的处理,它的作用其实是用来应付基层环保部门所谓的检查。凭着与环保部门“良好”的关系,每次基层环保部门来检查时,均走马观花,抽样时,均由近江染化职工用事先象兑酒一样,调试好COD及PH值等项指标的样品来应付。 特别是所谓的生化处理设施,仅仅是一个约四亩地的水池,用2台100吨/小时的水泵,从附近的月雅河中抽来河水,注入所谓的生化池,然后再通过标准排放口,排入河道中,以此欺骗基层检查部门,以达到蒙混过关的目的。
近江染化无法对该企业产生的大量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它每天产生约500~600吨污水,全年污水总量在几十万吨以上,污水PH值为2~3,COD达3万以上。该企业所采用的污水处理设备简陋,处理工艺相当落后,根本无法满足和达到大量污水处理达标的要求,该企业目前处理有机污水的工艺主要采用氧化一沉淀工艺以及所谓的生化处理。据有关专家指出,使用该项工艺处理染料污水,效果至多只有20%左右,根本无法满足环保排放要求即效果在99%以上。
近江染化每天染料污水量为500~600吨,PH值2~3 COD指标达3~4万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COD500为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2.4元/吨计算.每吨污水处理费用收取为144元,每天500~600吨计算应为72000~86400元,全年按300天计算,则应为2200~2500万左右.但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只是象征性地收取全年35-40万左右.这不禁使人要问:究竟有多少人在其中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驱动,才致使近江染化的高浓度,高污染的有害有毒的有机污水长驱直入?
而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是处理生活污水的,根本没办法处理如此高浓度高污染的工业污水。再则,如果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是达标排放的,那么每年几千万元的污水处理费,又是由谁来承担的呢? 近江染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有毒且高度污染的固体工业废物,由于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工业废弃物,通过环保部门指定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理费高达1500元/吨,而近江染化将每月产生的几十吨有害有毒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废弃物,仅送2~3吨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其余则都运往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物非法填埋.而送去的样品则如污水送样一样,如出一撤.由于这些有害有毒的工业废弃物,被填埋与生活垃圾中,它在自然状况下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不易被降解,它们就象一棵棵定时炸弹一样会危害自然.
由于"工作"做得好, 近江染化送工业废弃物的汽车既不检查,更不用过磅,一律按每汽车运5吨计算,而实际上每车均载10余吨.(杭州天子岭填埋场的填埋费350元/吨)如此手法,近江染化每月又可"节约"好几万元费用. 我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在2004年9月中旬向省市人大,环保局,写信并走访反映近江染化弄虚作假的行为。浙江省杭州市环保局给了我们处理结论,对浙江省杭州市环保局的处理结论,我们要提出异议:
第一,处理结论告知:近江染化的污水量每天仅210吨。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以目前该企业的产量及每天自来水的消耗量,便可否定这结论。作为一家专业生产化工染料的企业,年产染料7000吨,日用水量近千吨,而仅仅日产生200吨的生产污水?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政府部门确实核实了吗?还是近江染化说210吨就210吨了?那它全年染料的生产量又是多少呢?椐我们的调查: 2004年其生产量已远超7000吨,平均产生的污水量每天大于700吨,该厂的自来水用量:2004年6月22600吨,7月23700吨,到10月29000吨,11月23000吨,12月26000吨(已剔除外单位用水量),还不包括月雅河打入的河水,而杭州市环保部门答复是该企业送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污水约210吨,请问环保部门:该厂其他的水到哪里去了?用水量在增加是减产还是增产?环保官员答复的限产是指什么?
第二,自9月中旬举报后,该厂一直在正常生产。直到10月10日才接通知突然停止向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运送污水,10月11日全厂停产。停产的原因是随后几天的杭州市环保局的检查。接着在10月14日,杭州市环保局便给了我们处理结论。10月14日该企业的部分生产线开始恢复生产,并在10月18日全部恢复生产。现在,本来举报前是每天三辆汽车日夜向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运污水,改为白天用二辆车运送,但到了晚上却增加到五辆汽车运送。白天运送的是经掺淡稀释的污水,应付环保检查。晚上却是运送实实在在的高浓度污水原液。我们实实在在的看到并录了像,车号为:浙A G 4798 ,浙A G 5798 , 浙 A 16392 ,浙 A 13837, 浙A 16827每天晚上不停的向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从前后门进入运送污水。而且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传达室也有每辆车进出记录情况。请问:白天二辆车来回跑10次,就是200吨污水了,那么晚上还需要用5辆车来回不停的跑?晚上的污水COD指标检查了吗?到底是企业糊弄市环保?还是市环保包庇企业?还是环保部门无视它们的所作所为?
第三,对于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能力问题环保部门含糊其辞。(1)作为国家的一级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有能力处理到达标要求调查了吗?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是100吨/天,而实际该厂的污水处理设备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处理能力,连常规机械运行都无法保证,谈何处理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环保部门对该厂的污水设备处理能力这个关键问题采用避实就虚的手段,故意回避敏感问题。如果说该企业的污水是通过处理的,请问环保部门: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是用什么样的工艺,使目前如此简陋的设备能把污水处理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标要求的?按此项工艺处理后产生的5%的废渣又到哪里去了?处理时所需原料是什么?在哪里?究竟有多少人在其中有不可告人的利益驱动,无视该企业的所作所为!
第四,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是否有能力处理如此大量的高浓度,高污染工业污水?能让我们参观其先进的处理方法吗?在近江染化的污水中,有些成分在自然状态下,自然降解需要几十年乃至几百年,亦即它的危害性是几十年乃至几百年都将影响人类及环境的安全,杭州市四堡污水处理厂接收这些污水,说白了也就是将它稀释到城市生活污水中,降低这些污水毒素的浓度以排放到钱塘江中而已。这些高浓度,高污染,有毒有害的有机污水一旦流入水塘、稻田或被人食入后对人体心、血管及肝脏均会造成严重伤害,也会给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后患无穷!
第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化工产品生产前,必需经过环境评估并获得批准方可进行,而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阳离子红X-GRL,阳离子金黄X-GL,阳离子艳红X-5GN,阳离子红紫3R,阳离子翠蓝GB,阳离子黄X-8GL等几十个品种全部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一直违规生产,请问环保部门对此做何解释?在浙江省环境局门户网上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原江干区环保处处长现拱墅区环保分局局长徐建民证实,杭州近江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于95年左右责令其搬迁,选址经杭州市环保局开发处陆跃明处长与江干环保同意定为现址。由于时间长,当时的审批资料不全,但事实是经过市、区两级环保审批同意的,并验收。
我们请求浙江省环保局责成杭州市环保局出具有关证据,以证明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所有生产的染料品种环境评价是已具备法定环评资格,并通过环境评价的。不能仅仅凭原环保处局长证明,以当时审批资料不全为由就认为该厂是通过法定环评的。我们要求有此次环评报告评审专家成员产生过程的记录和公证机关证明……要求论据充分,数据可靠,结论可信,才可作为该项目的审批依据,否则,就不能证明项目审批的合法性。如果没有这些基本过程和证据,那不仅是对国家赋予的神圣职权的辱没,更是对法律的无知和曲解。我们这个社会真的连如此简单的常识性问题都难辨真假了吗?因此我们要求浙江省环保局对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重新进行环境评估并公开报告书,一个原因是现在很多环评报告质量太差,经不起公众的质疑。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旦报告书公开,环保局某些人搞权钱交易时肯定有所忌讳,利益受损,傻子才会愿意这样做。
第六,我们也确确实实感觉到我们缺少的是证据,环保职能部门只所以能这样避实就虚,回避敏感问题是因为我们缺少实实在在的证据。杭州近江化工染料有限公司在2005年5月4日到5月25日生产后的污水量为350吨/天,但是从5月25日起生产线开始逐步恢复生产,污水量为每天480吨。环保部门始终认为该厂的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能力是150吨/日,用槽罐车送到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是经过该厂自己预处理至三级进管标准才送四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的。看来我们只有靠自己的力量来阻止污染的继续了。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我们将多次在某个晚上采取拦截该厂送到四堡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槽罐车,打开阀门让污水横流一地,让周围的群众看看,让尊敬的环保官员来实地取样,给新闻界打电话,同时请上我们的律师实地取证,让大家来看看污水真面目,同时也证明我们不是诬告。这个行为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在无法通过合法途径使问题得到解决的情况下,防止进一步受到污染。届时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污染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当污水处理厂成为污染企业的“保护伞”、“避风港”时,当一些地方的环保执法部门对不法排污企业熟视无睹,对此类环境违法事件有案不查时,我们不是想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是希望地方政府应当把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政绩”而盲目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环保审批关,把重污染企业拒之门外。 更重要的是要求企业停止污染侵害。企业都像杭州近江化工那样,总是强调自己的环保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了,把“达标验收”当成了肆意污染的挡箭牌。但是现在他们应当明白:受害者和法律都不会放过他们的。。,治理污染是一场长期、复杂而艰巨的持久战,同时又是一场攻坚战。如果没有这种思想准备,零打碎敲地搞环保,必将败下阵来。这是浙江人治污理念,我们有信心遵照这个理念打持久战!!!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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