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联系上了滨江区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对方答复,可以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给新洲花苑新增儿童游乐设施。
走程序,其中有个环节是:“ 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
鉴于目前新洲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社区牵头来征求住户意见,只要程序过了,就可以发放这笔款项的。
其次,也咨询了其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他们告诉我,哪怕没有物业维修基金,小区业主也是有资金的。
每个小区都有“物业经营用房”---就是我们平时俗称的“小区商铺”,产权是属于我们新洲全体业主的,商铺出租所得的费用,也是全体业主的。
比如,小区公共区域、电梯里设广告所得费用,也是同样是全体业主的收益。
因目前新洲没有业委会,这笔资金由物业代管,物业不得动用,如果动用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物业应每年年底向我们业主应该要求公布这部分资金的收支情况的。
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是业主委员会来管理这项资金,每年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当然可以动用这个资金,来为我们新洲的小朋友新增儿童娱乐设施:滑梯、秋千等。只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新洲的家庭结构特点,以有小孩子的三口之家居多,家长肯定会同意新增儿童游乐设施。
还请社区的同志辛苦下,能帮新洲的孩子做这个善举。
今天是六一节,祝宝宝们节日快乐,为孩子做件实事,是最大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