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但是不少进城农户担心,城乡二元户籍结构打破后,农户如何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权”,又能否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12月7日上午,浙江省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会在杭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全省户籍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并取得一定成效。会上,湖州市、宁波市、杭州市富阳区、玉环县等地还分享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经验。 今年底各市将全面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2015年底,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等,标志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截至目前,湖州、台州、宁波、金华、温州、绍兴、丽水等市已先后在市域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杭州、嘉兴、衢州、舟山计划于12月月底启动实施。 在浙江,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正在稳步推进。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553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 在浙江,相对自由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除杭州市区等少数地方略有限制外,全省已基本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 在浙江,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正在逐步健全。目前,全省11个试点县(市、区)已完成此项制度改革,嘉兴、湖州、台州、宁波、金华、温州、绍兴、丽水等8个市已经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至今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将全面取消户口性质区分。 在浙江,新型居住证制度正在加快建立。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发放IC卡式居住证32万张。 明年底全省将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公共服务配套政策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硬骨头”之一。在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等。 各项配套改革工作的推进,需要不同部门的协同配合。会前,浙江省农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20余个部门都提交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进城农户是否依然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权”,是户籍制度改革中最受关注的重点之一。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着力推进“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这一工作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在具体工作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已经实现全覆盖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29489个村社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占总村社数的99.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活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有14859个行政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宅基地制度确权登记已经实现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宅基地登记19.3万件,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 记者获悉,下一步,全省还将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建设。到2017年底,全省将基本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打破二元结构 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同等权益 会上,湖州市、宁波市、杭州市富阳区、台州市玉环县等地作为代表,分享了农村确权、配套跟进等改革经验。 截止2015年底,湖州市彻底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结构,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在农村三项确权方面,湖州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深入实施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联动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房登记发证。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1039个村经济合作社共核实村集体资产158.71亿元,量化到个人的经营性净资产26.82亿元,折股量化资产较高的德清县武康镇宋石村,每股达到16000元。” 今年10月起,宁波市也正式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正积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对落户城镇的农民,逐步实现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比如,现在宁波户籍人口交通事故已实现“同命同价”赔偿,在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养老服务等方面也已经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 2014年底,台州市玉环县正式实施新的户籍改革政策。两年来,玉环县积极推进户改工作,谱写了“户改玉环样本”。玉环县最突出的特点是之一是户改政策调整一步到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玉环县的户改,共研究梳理出挂靠在‘二元’户口性质背后的25项不平等待遇政策。目前,除了个别政策外,其他全部调整到位,并每年增加财政性资金1500万元予以配套,是全省试点中调整最为彻底的县市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