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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后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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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3>各位邻居朋友和准邻居朋友: 大家好!</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3>由于开发商的失职与过失,  给我们大家带来无限困扰. 同时也让我们走到这里来. 我想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还我美好家园! </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3>由于维权, 出现了人世间的百态. 很感慨......也値得深思......当初我们委托维权小组. 是出于自我需要和信赖, 并没受人强迫. 在维权途中, 发生一些出乎意料的事, 很正常. 许多事终究有它的原因所在, 自己的观念不能强加于人. 再则维权小组做这些事没有收取任何的酬劳, 可谓是義工, 他们并没欠我们什么. 无论维权成败与否. 他们所做得奉献是有目共睹的, 他们所付出的不僅是精力和努力, 还有人生最宝贵的时间. (因为时间就是生命) 这是不得否认的事实! 然而我们曾经可想过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中, 有理并不一定会赢. 无理也未必会输. 这整个社会现象和风气, 岂能是几个小人物能担当得了. 这幅担子是否太沉重了些?! 把所有的后果怪罪于他人, 对此很不公平!</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3>以下我个人建议: 为了保护我们整体的利益, 为了我们的家园更美好. 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 (也许已成立了)定期召开业主会. 遇到任何不满意的方面, 及时报告业委员会并通知管理部门严格处理. 如管理部门失职,或不能勝任此项工作.  业委会有权决定更换管理部门. </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3>最后呼吁我们大家放弃前愆. 珍惜每一个缘份. 互勉互励. 保持一个和睦的大家庭. 尽快度过目前的特别阶段.迎来雨过天晴的明天. 谢谢!</FONT></P>[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27][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26 14:34: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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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6>同意楼主的.但你的字小了点,又是繁体,真的是"远方的繁星"了,</FONT></P><P><FONT size=6>开个玩笑.</FONT><FONT size=6>[em01][em01][em01][em01]</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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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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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是较急的事,同时应提出相应的薪酬制度.激发人们的积极性,让能者上</FONT>[em27][em27][e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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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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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云顶全体2000户集体开会才能成立,光是2百多户不算数的,起码要占云顶业主的90%的业主开会才能推选业主委员会代表。[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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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b>推出两派,一派<FONT color=#00ff00 size=7><EM>泛绿</EM></FONT>,一派<FONT color=#3300ff><FONT size=7><EM>泛蓝</EM></FONT>,</FONT>先演讲,后武行,最后投票.</b></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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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个大胆,创新的设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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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缘缘堂</I>在2005-8-26 16:25:33的发言:</B>
<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4>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是较急的事,同时应提出相应的薪酬制度.激发人们的积极性,让能者上</FONT>[em27][em27][em27]</DIV>

现在提薪酬,只会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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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天台居士</I>在2005-8-26 18:02:39的发言:</B>
<FONT size=5><B>推出两派,一派<FONT color=#00ff00 size=7><EM>泛绿</EM></FONT>,一派<FONT color=#3300ff><FONT size=7><EM>泛蓝</EM></FONT>,</FONT>先演讲,后武行,最后投票.</B></FONT></DIV>
<P>支持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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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P>但是,我想以后还是要有薪酬制度的,这也是应该的。</P><P>我们这里有几个男同胞应胜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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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11pt; LINE-HEIGHT: 19pt" width="100%"><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云顶全体2000户集体开会才能成立,光是2百多户不算数的,起码要占云顶业主的90%的业主开会才能推选业主委员会代表。<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05.gif"> </TD></TR></TABLE><FONT color=#ff0099 size=5>顶</FONT>[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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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来几句</I>在2005-8-26 22:53:01的发言:</B>

<TABLE width="90%" border=0 break-all? WORD-BREAK: fixed;>

<TR>
<TD width="100%" 19pt? LINE-HEIGHT: 11pt;><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云顶全体2000户集体开会才能成立,光是2百多户不算数的,起码要占云顶业主的90%的业主开会才能推选业主委员会代表。<IMG src="http://bbs.zjol.com.cn/Skins/Default/emot/em05.gif"> </TD></TR></TABLE><FONT color=#ff0099 size=5>顶</FONT>[em05]</DIV>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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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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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7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face=黑体 size=4><U>顶!!!</U></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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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黑体 size=3>这是目前的建议, 待二期业主交房后再斟酌具体的方案. 总之云顶是我们的家, 大家都该关心便是.</FONT>[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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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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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P>顶</P><P>业主代表应以常驻人员为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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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P>先在网上推荐和自荐,然后记名投票,每户一票。</P><P>听说要有30%业主入住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入住的有物业发函给业主投票。</P><P>没有参加投票的算弃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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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2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face=黑体 color=#f70909 size=5>有时间, 有能力. 愿为大家效劳的邻居. 请在网上自荐. 并将你的理念说明, 从中取得邻居们对你的了解.謝謝!</FONT>[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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