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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嘉园业主为何超级团结 业委会主任: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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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pleasure606 于 2010-5-25 10:31 编辑

钱塘江南岸,国信嘉园小区,该小区的“光荣事迹”不断见诸报端:
2008年,被“马六”撞死的夫妇俩住在这,事发后,小区自发组织了上百人的悼念队伍;
2009年6月6日,全杭州最豪华垃圾房也建在这里,耗资15000多元,费用来自业主捐款;
6月12日,滨江区建设局也被他们业委会“扳倒”,停车位建设停止,恢复了小区门口绿地……
轰轰烈烈的事件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发挥着作用?又是如何形成的?功力有多大?记者在“国信嘉园业主论坛”找到了答案——国信嘉园业主委员会。
两个关键人物
论坛版主:受害而愤起的“太阳”
发起人:一张传单团结第一批业主
老徐,不是业委会成员,但业委会成员都说,“他的作用不可忽视。”
他是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的老总,论坛上他叫“太阳”,住的是别墅。
如果不是遇到房屋问题投诉无果,也不会有后来的故事。
别墅的地下一层是车库,暴雨来袭,地下室成了游泳池。
经察看他发现,门口排水系统存在问题。
起初,他跟物业、开发商交涉,但都被敷衍了事。
“仅靠个人力量,是不够的。”2008年上半年,老徐无意中发现多个本地论坛上,活跃着不少国信嘉园的业主,无外乎抱怨小区管理问题。当即,他申请了3个国信嘉园小区论坛的版主。
其实,业委会的最早发起人,叫王森。他早在老徐前,就已关注到论坛呼声了。
2007年年底,老物业提出要增收停车费,“物业不作为,还想收取停车费作为盈利。”论坛上对此吵开了锅,王森看到后当即决定,“要统一相同意见的人的力量,制止这一事情发生。”
他放下工作,利用晚上的时间,开始查阅法律条款。由于工作关系,他接触的法律不少,《物权法》、《杭州物业管理条例》。
他自己花钱去印传单,在小区大门口发,邀请更多人加入维权行列。侯湘,就是这样认识王森的,包括宋健、邢怀德、侯湘(后都成为业委会成员)。
他很用心,传单上的法律条例列了很多,当时的开会时间就是在6幢前的空地上。
会议共有60多位业主参加,包括律师、公务员、银行职员、退休的酒店管理人员。
三个转折点
一场惨案让小区第一次像个家
“马六”撞死在闻涛路散步的年轻夫妻事件发生时,国信嘉园业委会正在筹备中。
得知此事的王森很气愤,联合宋健等八九个业主委员会筹委会成员,希望能集结更多业主去江边悼念。他们发传单、发帖、买蜡烛、做丝带、印横幅、联系物业、协调交警等,费用全都自己掏钱。
“100来份传单能引起多少人的关注,我们也不知道。”王森说。
但当天,“光业主就来了100多位,还有彩虹城等的业主。效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
业委员会成员侯湘感动地说,“那一次感觉,国信第一次像个家。”
公选业委会
主任是浙工大房产研究所所长
2008年6月,经过近1年的筹备,筹备组在之江社区支持下,准备召开第一次大会,组建业委会。
传单、短信、网上发帖,他们以各种方式,将消息发到每个业主的手上。经讨论、推荐、自荐等方式业委会成立了,被推荐为主任的,是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
业委会首先面对的改选新物业。虞晓芬几乎每周都有2天半时间,泡在小区的事情上,“拟物业公司的邀标文件等都很花精力的,但又是必须立马解决的。”
尽管合一物业公司的资质才3级,但服务质量过关,业委会成员一致通过由其入驻小区。业委会邀老徐作为业主列席代表参与物管选拔,其间,老徐在论坛上告知业主领选票时说,“这是真正行使我们权利的时候了。”
最终,换掉了物管,这一举动,让业主开始关注业委会。
完成不可能的任务
建起“杭州最靓垃圾房”
小区垃圾房靠近1幢,一到夏天臭气熏天,住户遭殃。
王森、侯湘等人都认为建新的垃圾房很难。王森说,“建垃圾箱是一砖一瓦的事,很繁琐,业委会没人敢说干得了,最后是‘太阳’挑起来的。
论坛上的活跃业主“云溪”和“水滴”先各捐了1000元,之后捐款的人多了起来。最终,筹集到1万6千多元。
“最终还是我们错了。我发现,业主们心更齐了。”王森说。
为公开每一分钱,老徐每天在论坛上写“垃圾日记”,完工时公布了使用清单。
“看上去很豪华,被业主称为‘杭州最靓垃圾房’,其实我们很节省,比如,砖的价格从4毛谈到2毛7。”
一个答案
业委会7个人不图任何利益
但看到事成功了 就更有信心
6月中旬,国信嘉园门口的绿地变停车位一事(时报曾报道),再次引起小区业主的关注。“过去大家不齐心,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但自从‘太阳’出现后,业委会的沟通工作顺利了不少。”侯湘说。
通过论坛等途径的沟通,不少原本骂骂咧咧的业主,也对业委会有了好感。
老徐介绍,业委会7个人各有所长,“虞晓芬是房地产方面的专家,宋健有酒店管理经验,他保管原始材料,王森作为秘书长懂法律,商户代表赵海燕是搞管理的,张娣梅是公司后勤人员,和侯湘负责账目工作。”
“靠信心活着。”虞晓芬在论坛里留了言,“做这些事,大家是没个人利益的,只是看到了一件事成功后,更有做好的信心了。”
侯湘说:“起初的针锋相对是正常地把人从网络上拉到现实生活,面对面了,都是讲道理的。我们要做的就是沟通。”侯湘的母亲特地从老家赶来,“孩子我们管,夫妻俩白天忙工作,晚上还要忙业委会的事,不过我们很支持的。”
如今,当新业主“跳”起来质疑业委会、物业时,老业主也出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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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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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不代表今天和明天;个人不能代表组织和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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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3# qtbs

qtbs:

今晚在小区会所业委会办公室召开情况交流恳谈会,与会者有业委会成员,业主论坛版主及部分业主,特邀请你务必到会向大家介绍你了解到的有关“商业性广告栏”的情况,请务必准时参加。特此通知。(若你没空来,请务必告知联络方法并明确何时有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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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向前后。有关事迹已经看了N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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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看过n遍了,还是要顶楼主。还是要鼓励业委会承担起代表业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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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慧能一言 于 2010-5-25 22:40 编辑

顶!
一个中心:完善队伍建设;两个基本点:定规范制度、抓落实考核;

建设嘉园,人心齐最关键——两个字“团结”。
业委会——“俺小区12345”,建议倡议异议加创意,想议就议;

广大业主一有事空时可找业委会,没时间可挂上嘉园QQ群、或上业主家园——国信嘉园业主论坛!
弘扬正义,美化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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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7# 慧能一言
这个建议好,既然有进业委会的举动,就要做好为业主服务的决心,要想想自己身上可是担着近千户的责任,不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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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嘉园的QQ群是多少号码?麻烦知道的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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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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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qq群两个:10836527和4936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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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光有信心还不够,还要有公心、恒心、良心,关键要有健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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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嘉园住家 [/b
:emo162_ 貌似领导的总结    貌似客观   
         其实未必    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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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3# qtbs  

qtbs:

今晚在小区会所业委会办公室召开情况交流恳谈会,与会者有业委会成员,业主论坛版主及部分业主,特邀请你务必到会向大家介绍你了解到的有关“商业性广告栏”的情况,请务必准时参加。特此通 ...
pleasure606 发表于 2010-5-25 15:41


哈哈,太阳还是原来的太阳。继续支持业委会和太阳。[em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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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各位成员干的不错的,是值得肯定的,我是新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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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不作为,还想收取停车费作为盈利。”论坛上对此吵开了锅,王森看到后当即决定,“要统一相同意见的人的力量,制止这一事情发生。”

是啊,现在的物业也不作为,可停车费却收了。看来,还得要统一......,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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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火夫兄恐怕没看公布的业委会财报吧?收取的停车费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代收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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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18# holylamp

holy兄可能忘记了,当初业委会公布财报的会上,只有我对此提出过质疑。虞老师亲口说明停车费是和物业分成的(可惜我记不住比例了,不知holy兄能否重复一下),虞老师也说了,物业不专门请停车引导员是不对的。相信当时所有开会的业委会委员及版主可以作证的。难道现在情况有变化了?因当时和物业尚处于蜜月期,也就没多讨论此问题。现在物业已经明显不作为了,难道不该把这部分钱全部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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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一点帮助holy兄回忆,我当时还说过,停车费要专款专用,遭到很多人反对,其中你的反对声最大,理由大意是只要用于全体业主就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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