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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onodancing

物业,我真是不说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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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模仿前人,鲁迅的话!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移动、联通、物业的。
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
一是移动、联通竟会这样地强硬,
一是物业竟至如此之下劣,
一是小区业主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6月12日,社区开了一个和谐而平和的协调会,会议的主题是好的,
自然会有人来总结,我只是作为普通一个业主,说说自己的想法:

首先爆料一下,6月12日晚,在业主代表要求下
街道主任在协调会上给移动联通打电话
结果联通电话打通了,说情况会明天到区政府协调会上解释;
街道主任说:移动2位“高官”电话关机,居然是短信通知,
当然我不相信,要了号码,就用自己手机拨了一下,
然后只能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某些事情”
会议结束后半小时,22:19分,手机短信来了,
“您XX:XX呼叫过的朋友1390571XXXX已经处于服务状态”
感谢中国移动的短信服务,让我知道郑经理什么时候又开机了?会后20分钟!
我想作为他们印制在名片上的号码,中国移动工作号码,不敢轻易关机吧?
关机总有他们迫切的理由吧?有“内鬼”是我第一想法。

当然非常巧合的事情都能发生在国信嘉园,
由于某些原因,09年底,物业的法人代表变更了!
作为大股东,不担任法人代表了。
当然不承担相关侵权的法律责任了。

由于某些原因,09年的移动联通的合同,还是没有找到,
但是,物业在会议上确实收了移动的,联通的钱,
他们当然还想拖,找突破口,找借口,一切可能脱身的方法。

由于某些原因,物业可能还是知道09年和移动、联通签了3年,
当然这个没有书面,可能说漏嘴,也可能试探社区、业委会、业主的反应,
我作为普通业主还没有见过物业的合同,不知道物业公司和小区签了几年?

会议上还有份“爆料”移动合同私下传阅了,有幸撇了一眼,
作为世界500强,人家也有法律顾问,
合同开头,非常显眼就有一句话,原话记忆不清楚
大意是:甲方要保证所出租物业所有权的非争议性,
也就是说:移动(乙方)和物业(甲方)签署该合同 ,物业应该保证出租标的物所有权的合法,确实归甲方所有,
不然移动为什么付你物业钱?
我不知道物业为了赚钱,连法律条款都不顾了?!还是他们确实无法无天?还是他们得到了默许?
当然最近动作表示,他们也想把该合同披上合法外衣,说明其实他们是懂法的。

看到了该合同之后,【当然最后到法院,合同还是得由合同甲乙双方拿出来的】
如果我们坚持去法院告侵权官司的话!!!!
我觉得移动、联通如此态度完全可以理解,
“是你们小区自己内部有问题!不然物业敢签这个合同?!
我也是做本职工作,我的合同条款法律上没有问题,你告我,那是合同甲方侵权!”
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是我想法
当然人家还想在滨江这地方混,有压力也不愿意直接提供合同,
从而给自己以后工作制造麻烦,另一方面使某些人不法不义(当然还有不义之财)。

移动、联通,物业在此侵权事件中,谁是违法主体?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业主的保姆把业主家里的东西卖了,买“赃物”的第三方,
从法律上来说,由于是“赃物”,购买方配合法院调查,需要退还赃物。
况且购买方,在购买协议上还写了,卖方要拥有所卖物品的所有权,他的法律责任很轻。


目前在广大维权业主和业委会的身体力行下,事件的真相逐渐明晰,
到底谁是小偷?谁犯法了?
其实开始我们就明白,但是事情发展到现在,
我不敢说有误导,只是说我们绕了大圈,但是不要忘记我们开始的目的!
我们告移动联通就是为了把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幕后的黑手揪出来!

我想明天区政府的协调会之后,事件会越来越明晰,
业主们也应该知道,而且到了业主表态的时候了:
1、要不要这样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2、要不要继续聘用这个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
3、要不要违法乱纪的物业公司赔偿业主损失,

还是鲁迅的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但是通过种种拖延、误导战术,
他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使自己逃避法律责任!
唉,无语,
烂了,烂了,从骨子里烂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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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地赶回来也去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补充一下:合一物业提供了几份09年4月和10月份收款发票,是移动和联通公司支付管理费和场地的租金费,4月的是管理费,10月的是租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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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累了,我还是在看球赛空档关注该问题。
事情已经清楚了,
该上法院了,不会告错的,
作为业主等待一个处理结果,最后不要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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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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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3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物权法,侵权行为,
出卖小区业主物权换钱是物业,
辐射只是出卖这个违法行为的副作用,
要是你家被保姆偷偷接了水、电给隔壁
你气不气!你要不要告他?要不要他赔偿?!
辐射就是你家保姆偷电之后又导致你家火灾,

我到希望业委会2手都要抓,2手都要硬,
如果精力有限,哪个是侵犯业主权益就告谁,不要最后结果一直和“无知”收赃物的纠缠不清,最后和小偷倒是一团和气,有则加冕,无则改之,也该到公布物业合同的时候了,到底业主的权益在哪里,业委会也有告知的责任吧?小区的保安也越来越少了,物业为了赚钱都不要脸了,希望“不明真相的人士”不要再往他们脸上贴金了。

卑鄙成了卑鄙者的通行证,正义成了正义者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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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nd------
物业,你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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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页揭露的一些事实,让我震惊了。。。。

唉。。。我们被管家卖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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