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国信服务中心 于 2011-1-31 10:41 编辑
关于春节期间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各位业主: 为了让业主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根据相关政府规定,以及国信嘉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请业主配合遵守,共同营造温馨的家园: 一、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应遵守杭州市政府的相关公告,根据杭州市规定,今年烟花燃放时间为: 2011年1 月 31 日至2月1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 二、请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目前我小区指定的燃放烟花爆竹地点为:钱塘江边。 三、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中心将在指定燃放地点派驻工作人员,现场维持燃放秩序,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提醒,共同保障燃放安全。 四、在燃放烟花爆竹前,请对周围的人员、宠物、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做好提醒及保护措施。 五、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选购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同时不选择散射性强的大型产品,以免造成危险。 六、业主违反本规定,在非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利进行阻止 七、燃放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八、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相关燃放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园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是小区密度太强、又加上都是高层和小高层)。 祝全体业主: 新春愉快!合家欢乐! 国信嘉园物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