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4">我是业主前工委的一员。我感到有些业主是不是有点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了。业主前工委从来没有讲过要代表所有业主的利益。我们仅是一个松散型的、没有橡皮图章的、类似业主非定期碰头会的组织而已。在我的印象中,从没有一个业主委托过我、我们为他维权,也没有一个非前工委成员为我们每次活动提供经费,怎么现在责难我们维权不力呢?我搞不懂了。如果当初谁跟我说一声“兄弟,我的维权就拜托你了”,或者为我提供一点汽油钱,我、我们中的一些人也不至于这么怨了。</font></p><p><font size="4">我是自私的,我是为自己维权,我可从来没想过为别人维权。我跟绝大多数业主非亲非故,没有拿过谁一分钱,没有喝过谁一杯茶,凭啥为别人维权?之所以加入业主前工委,是因为前工委里面有一帮有思想、敢于维权的业主朋友,大家可以一起向KFS和余杭相关部门交涉、一起交流维权心得。。。我也没有把维权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前工委身上,因为它某种程度上只是一个会议召集人和会议纪要发布者的角色。至于维权过程中涉及到的污水池、绿化、“三个承诺”等问题,因为这些首先是我所购买的房子的问题,其次才是别人的问题。我在为自己维权的过程中,可能顺带把类似带有共性的问题也维了一把,但这仅是顺带而已。我想,前工委的大部分成员可能也不是公而忘私、“只想到别人,唯独忘了自己”的活雷锋吧。</font></p><p><font size="4">前工委现阶段的维权结果只是为前工委成员争取到的底线(这观点我非常赞同)。诸位(包括前工委成员)可以默认、可以赞同,也可以反对。默认或赞同的可就“三个承诺”等问题与KFS继续交涉;反对的可向KFS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还可以收集证据,聘请律师,与KFS法庭上见!如果有业主感到有必要再成立维权组织的,可以成立退房委员会、业主后工委,甚至业主维权托拉斯什么的。总之,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世界充满多样性,多好啊!</font></p><p><font size="4">只是,不要再责怪业主前工委维权不力了。因为我、我们没有为别人维权的义务!这年代一切要靠自己啊!</font></p><p><font size="4">交房在即,写下自己的一点感想,不会就此问题再说什么了。</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 1:15: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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