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是普通租客关系 他们生了一个女儿 老王和祝女士到底什么关系,成了执法人员的一个切入口。 果不其然。在多次调查后,潘法官发现,住在房子里的小女孩,竟是老王和祝女士的女儿。 在医院出具的一张出生证明上看,这名小女孩生于2008年。生父是老王,生母是祝女士。在出生证明上,还有祝女士的签名! 在紫阳派出所出具的户口信息中,小女孩的父亲、母亲两栏中,老王和祝女士的名字也是赫然在目。 不过执法人员并没有查到,老王与祝女士的婚姻状况。由于祝女士是兰溪人,法院已经致函当地民政局查询,尚未收到回复。 但由此已经可以说明,老王等三人并非是案外人。正是掌握了新的证据,昨天晚上,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祝女士昨晚被法院带走 法官表示会尽快完成强制执行 当老王开门时,祝女士并不在家中,而是在附近的超市上晚班。发现祝女士不在,执法人员当即改变策略,一方面拖住老王,不让其通风报信,一方面紧急派人前往超市寻找祝女士。 面对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老王依旧态度强硬。执法人员最后将祝女士带回法院。 祝女士态度同样很强硬。问她什么时候搬房子,她就一句话:“(赵先生)什么时候尾款给我,我就搬走。” 潘法官提醒她,这笔尾款已经在中介账户,只要腾空房子,就可以去中介提这笔钱。但祝女士始终不松口,她的理由是必须先拿尾款,去还她欠老王的钱。 问题是,祝女士早已将赵先生的首付110余万元拿到手,为什么不付清老王的43万元欠款呢?祝女士也有理由,买这套房子她还欠60多万元贷款,首付要先还贷款。潘法官很快戳穿了这种说法,有证据显示,这套房子并无抵押状况。 即便是和女儿的关系,祝女士也数度否认。直到潘法官提到,她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祝女士终于承认,并交代,老王这份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是在她和赵先生签卖房协议之后赶签的。 潘法官说,祝女士可能将被移送公安进行调查。对于这套房子,则会尽快完成强制执行,让房子回到真正的主人赵先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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