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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出租房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开展为期1个月的严管严控。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通告称,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居住出租房、集体宿舍等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同时,网吧、足浴、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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