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网上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原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供相应的社保、个税证明(扫描件或原件照片);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摇中后终审需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核对); 6.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不提供);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其余未提供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ipcrs.pbccrc.org.cn/ 7. 首套房银行75万元资金冻结证明,二套房银行150万元资金冻结证明,一次性付款银行240万元资金冻结证明(冻结资金要求:购房意向人须先在开发商指定银行存入相应存款并冻结,并提供购房者本人银行账户余额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存款冻结时间至摇号开盘当天,如提前自行解冻资金,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开发商指定银行: 农行上泗支行: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江口大厦218号 电话:0571-87322592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浦支行: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97号 电话:0571-87642227 工行解放支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23号 电话:0571-87925364 中行复兴支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路8号 电话:0571-86587105
七、网上购房意向登记
1.仅接受网上意向登记报名,网上报名资料上传的扫描件或原件照片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会收到系统自动发出的短信,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报名成功短信者视为未通过审核,可在登记期间的工作时间内联系我方售楼处电话0571-88128888进行咨询。另登记方须确保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若初审审核不成功将取消选房资格。 2.网上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意向登记结束次日,即2018年6月19日9时0分起至2018年6月20日9时0分止。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优先摇出“无房家庭”入围户数(即54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 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27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 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公证机构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和滨之江售楼处同步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地点、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2018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 分止。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选房成功后2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视为放弃购买。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公司名称:中维地产浙江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1-88128888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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