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事,丝毫不能马虎。接下来看看马先生遇到的霸道条约事例! 马先生人到中年,打算购置一套房子改善居住环境,毕竟也是结了婚还有个孩子。于是经中原地产的销售介绍来到了某楼盘了解一下。参观了一上午的样板房,也跟销售谈了很多,对108户型的房子挺满意,心想要是以后养二胎也够住,而且该楼盘附近环境不错,离商业区很近,配套设施很棒。于是认购了一套,并交付了五万定金以及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但是认购协议原件不能拿回去,只给了定金收据,称交完首付签了补充协议才能要回去,马先生也没有多想,不过拿了一份复印件就满意的回去了! 回到家中才想起要仔细看下认购协议的条款,发现里面有一条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楼盘户型是由公摊面积与实际面积组成,公摊面积在正式合同给出,并且需要收取物业费,解释权由开发商拥有。这让马先生很不解啊,就是108平的户型实际没那么大的,多少公摊都由开发商说了算的样子,觉得这不合理,于是就去联系销售。销售称这在房产行业是正常的,言下之意就是开发商就是刀俎,我为鱼肉。 这下马先生不乐意了,告诉销售不买了,退回那五万定金。销售称抢了认购协议不能退,协商几次都无果。最后马先生发现一个屡试不爽的退定金方法,一试果真是屡试不爽,成功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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