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需终于在16摇上了西湖区云和湖的车,当知道摇中的那一刻内心的激动与辛酸也就只有多次摇号才中签的人理解。来选房也是各种折腾,我大概说下:我是婚期早就确定在2019年1月11日,云和湖在1月2~4号报名登记,5号补资料,8号摇号。我是5号就回了婆婆家准备结婚的事情。查中签是在开车去我妈家的高速上,知道中签之后,我收拾东西,9号一大早自己就坐上了回杭的高铁,10号选完房连中饭都没吃就高铁回老家。男票为什么不跟我一起来杭,因为他们那结婚有一个习俗:结婚的前一天新郎必须要去邻居,亲戚家拜门子,别问我何为拜门子,我不是当地人,我不懂。选完房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家。
之后我被邀请进入了名为“绿都云和湖自主业主群”的微信群,这中有之前买到洋房的土豪大佬和社会各界精英,大家在群里相谈甚欢,共同讨论日后如何共同维护社区氛围,群内情绪一派良好。作为从未见过如此阵仗的购房小白,我深深被这良好的社区关系打动,2020年夏天我就会搬进这里,成为新杭州人!让我没想到的是,未来的四天内,我分别进入和发起了4个群聊,大家关注的是一个共同的话题——维权。我想各位或多或少已经在杭州本地媒体上看到了这些新闻。有站在业主角度发布的《建群维权一句坏话罚3万,某网红盘27页附加条款得有多心虚》公众号文章,也有内容一条重点也不写的《网曝绿都云和湖27页备忘录条款?开发商:修订后重新签订不满意可退房》网页新闻,其中共同都提到了这份27页的“备忘录”。那我接下来的话其实也主要针对这个部分来表达一些自己的观点,不能代表大家,但我想这并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 首先,我想先表达,我个人认可开盘前一些房产公众号表达的“绿都·云和湖是限价政策下的为数不多的红利盘之一”这一判断,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才参与了摇号,也十分幸运的得到了这个选房的号码。但是,我并不认为我们拿到这个选房的资格就等同于我们要让渡或放弃本属于业主的正当权益,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维权的权利、不得以样板间和销售资料等作为标准的权利、违约成本不对等之类的条款。稍微冷静、理智一些的业主都对这份备忘录提出了质疑,同时也有大部分业主在销售人员的“不签备忘录就不签主合同”、“不签备忘录就算违约”、“定金没收”等言论的刺激(威胁)之下匆匆忙忙的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其次,我提出一个不成熟的问题,难道业主不提,作为一个开发商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把这些不合理条约夹杂在若干购房协议中,催促一个买房时紧紧张张的业主在并不完全清晰的情况下签订吗? 甚至我们的销售人员发送信息给我老公说:“你们已经成为我们楼盘的红人了”、“你们这样出头没什么好事”。另外还有其他业主和自己的销售的对话录音:“你现在已经被纳入我们公司的红头文件了,你知道吗?你算红了。我跟你说了不要出头鸟,出头鸟对你有什么好处呢?你怎么这么笨呢?你不当出头鸟我们都好解决,那领导会记住你的。如果你不想要,我们给你退。如果你想要,你就签(备忘录)。签了之后也可以改……你这样弄的领导都记住你了。”这段录音听下来这位销售的初衷是不想自己为难,也不想自己的业主为难,其实十分真诚。(为尊重业主和这位销售的隐私,我在这边不把录音贴上来,但我愿意为我所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针对于这个我提出的疑问是:什么是楼盘的红人?什么是公司的红头文件?成为红人后楼盘是否会对我们区别对待?既然可以改为什么现在强迫签?签了之后不合理的地方不能改谁来负责?…… 我还有好多问题要问,但我老公扔了一本备忘录给我,上面写着“出卖人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备忘录有关的任何文件,以及未经相对人同意的录音、录像,均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确认的情况下放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介绍信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忘录不一致的或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忘录约定的,不构成合同内容。买受人确认: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备忘录的订立以及对于该商品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受人已充分知悉,并以全部列入合同中。” 解释一下以上内容,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销售人员说的话你都别当真,反正你名字已签,录音也无效,我也就是随便说说。”(附1月14日前的备忘录和1月16日的备忘录中关于这一条的修改差别) 况且,就我了解,目前仍在坚持的未签约业主非但没有接到销售人员针对备忘录更新后沟通并邀请签约的通知,反而全部收到索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的消息。如今反对备忘录、质疑其合理性的是本期开盘中的大部分业主,而真正谨慎未签约的其实已是少数。我们已经势单力薄,面对想要强势进入杭州市场的地产开发商,有业主不得不从悲观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猜测:“是不是拿到银行账户和开户行,就要给你退定金,再一纸解约函发来,到时强行退房,那真的是维权无门了。” 今早收到西湖区工商管理局领导的反馈答复是:备忘录相关文本目前在西湖区工商管理局内部进行审核,审核并要求开发商修改之后会统一安排重新签署。关于精装标准,房管局正在和云和湖沟通,要求他们尽快公示符合规定的明细,并会在近期约谈。但这个开发商是否涉及通过精装标准不清晰公布,而变相提高房价的做法,我们在等待物价局和统计局的政府领导给我们进一步的反馈。 Ps.我们再次声明,我们并非强取豪夺不遵守规则,只是想守住自己的基本权利,只要通过政府认可的文本内容,通过合理的公示(不是放在售楼部前台边角上一个黑皮文件夹里),我们是绝对配合并且积极付款的(现在付款也很积极,只是开发商不接受我们的首付尾款)。 Pps.这两天在各个微信群里进行了远程的狼人杀和三国杀的游戏,大家纷纷自证身份——我是好人,我不是内奸。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Ppps.梳理了一下业主的维权路径: ·1月13日,准业主零散与开发商沟通,从早晨八点半到晚上九点,态度一直是“不签备忘录就不能签主合同; ·1月14日,上午,业主联络1818黄金眼,在本地媒体介入协助下,在售楼部的销售主管表示可以沟通,记录了诉求,并且表明当天下午三点会有领导给出反馈; ·1月14日,下午,到时间后以为自称客服的工作人员出现,开始推诿和扯皮,后续销售总加入扯皮队伍; ·1月14日,晚上,六点多,业主小L到达三墩镇人民政府,晚八点左右,通过值班综管科的M主任的联络,得到签约时间推迟一天的答复,并建议去房管局投诉相关事宜,小L返回售楼部后与销售人员交流,最终确认后十点至十一点之间,业主陆续回家; ·1月15日,白天,代表业主先后去了杭州市房管局、西湖区工商局、西湖区信访局,后续还咨询了多位律师,后续得到区工商局的答复,“已经联络开发商,业主可以去售楼部友好协商。” ·1月15日,晚上,八点左右,未签约业主在售楼部集合,售楼部工作人员拿出一本新版备忘录,内容中仍然包含大量不合理内容,业主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凌晨结束无效沟通,各自回家; ·1月16日,工商局还要求开发商需要暂停强迫签订备忘录,需要允许业主只签订主合同,付首付;截止时间推迟到1月17号晚上,不算违约。但是现在开发商已未收到通知为由,强迫业主签订备忘录,否则算违约! ·1月16日,未签约业主陆续全部收到销售人员索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的信息; ·1月16日,下午,之前投诉过的业主陆续接到回访电话,表示房管局周五会约谈开发商; ·1月16日,晚上八点四十七分,浙江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内容表示: “绿都方面也进一步给出了具体说法:房管、工商等部门也对备忘录及现场公示内容进行了审核、检查,前期有争议的备忘录条款已经修改,我们与绝大部分业主已就备忘录基本达成一致了,仍不认同的客户可选择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退房。这与记者在售楼处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而业主群内绝大部分业主都在讨论如何维权和声讨备忘录,着实不清楚这位记者在售楼部是多么火眼金睛找到了一位认可备忘录的业主了解情况; ·1月16日,晚上,业主去售楼部仍被要求必须签署备忘录…… ·1月17日,有业主联系中介,对方表示可以“出”云和湖的退房,需要40万的更名费(?) ·1月17日,未签约的业主收到解约函,开发商表示他们有权将我们在政府公正系统下摇中、选择的商品房另行出售…… 总体路径:1818黄金眼、12345、93晚高峰、91.8、三墩镇人民政府、西湖区工商局、西湖区房管局、西湖区信访办等。谢谢大家支持。
我本以为花了父母积蓄买的房子可以让我在杭州可以更加安心、也有更大责任感的努力,去成为一个合格的新杭州人,但没想到有一位资产实力雄厚的想进入杭州市场的开发商并不欢迎我。 我们不愿轻易妥协,但也许不得不妥协。毕竟我们是血肉,他们是钢筋混凝土。 再次感谢大家对业主权利的尊重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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