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须填写完成各项信息,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线上反馈登记结果及编号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在我司官方微信“保利地产浙江区域” (公众号:bldczjqy)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41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95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对第一轮中选家庭和第二轮中选家庭进行统一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时00分起至20时00分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