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 撤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区,设立新的拱墅区。以原拱墅区、半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拱墅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杭州市湖墅北路珠儿潭。(1990年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号】批复)
★撤销富阳县,设立富阳市(县级),以原富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富阳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1月18日民政部【民行批6号】批复)
★撤销余杭县,设立余杭市(县级),以原余杭县的行政区域为余杭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4月5日民政部【民行批50号】批复)
★萧山市的浦沿镇、西兴镇、长河镇和余杭市的三墩镇划归杭州市西湖区管辖;余杭市的九堡镇、下沙乡(包括围垦区)划归杭州市江干区管辖。(1996年5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临安县,设立临安市(县级),以原临安县的行政区域为临安市的行政区域。(1996年10月28日民政部【民行批79号】批复)
★1996年12月12国务院【国函121号】批复同意设立杭州市滨江区,并对杭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
1.上城区:辖小营巷、城站、湖滨、横河、涌金、清波、清泰7个街道,从江干区划入望江、南星、紫阳、闸口7个街道和四季青镇的近江、望江、玉皇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惠民路。
2.下城区:辖朝晖、天水、武林、长庆、潮鸣、艮山8个街道,从拱墅区划入东新街道和石桥乡。区人民政府驻庆春路。
3.拱墅区:辖米市巷、湖墅、大关、拱辰桥、和睦6个街道和上塘镇、半山镇、康桥镇,从西湖区划入的祥符镇。区人民政府驻珠儿潭。
4.江干区:辖闸弄口、凯旋、采荷3个街道和四季青镇(不含近江、望江、玉皇3个村)、笕桥镇、彭埠镇、丁桥镇、九堡镇、下沙乡(包括围垦区),区人民政府驻庆春东路。
5.西湖区:辖北山、南山、西溪、翠苑、灵隐5个街道和古荡镇、留下镇、转塘镇、袁浦镇、三墩镇、龙坞乡、周浦乡、西湖乡,区人民政府驻西山路。
6.滨江区:辖从西湖区划入的浦沿镇、西兴镇、长河镇。区人民政府驻西兴镇。
★2001年2月2日国务院【国函13号】批复:
1.同意撤销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以原县级萧山市的行政区域为萧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厢镇。
★ 2006年3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06]29号)批复同意杭州市拱墅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上塘镇建制,其行政区域由拱墅区政府直辖。3月15日,杭州市政府(杭政函[2006]31号)批复同意设立上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沈半路3号,下辖假山路、八丈井、红建河、绍兴路、善贤、七古登、拱宸、瓜山、皋亭、蔡马等10个社区。调整后的拱墅区设7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