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私下发了邮件和短信,怕领导太忙可能看不见,所以转发一下2023年9月17日当天凌晨给总裁发的信,只隐去不相关的人名和敏感内容,并适当完善了一下。 如下若无意当中有侵权的,请联系作者立马删。 尊敬的余XX总: 我是2017年3月8日进入R信浙江区域工作的董xx,记得当时最后面试的时候还是娟总亲自把关面的,至今对我来说记忆还是尤为深刻。 凌晨半夜,冒昧给大领导发短信,一是实在没法,二是刚突然想起来这个办法。我是个直性子,想到了就立马做的人。 2022年7月13日,公司在早前以莫须有的理由扣了我十多万的工资,又把我非法调岗位到维保,工资由大几十万降到10万4个月后,终于把我一分钱不出的情况下辞掉了。 至今都没有给我跟投的钱、扣的工资和辞退补偿,是不是太过分了?当然我没有埋怨谁的意思。 一、关于公司以考勤为由,罚了我好几倍工资,也就是十多万。这个根本不成立的,无论仲裁、一审和即将判下来的二审(目前已经判了),都是不会支持的。 当时负责的王D,或者是粗心,或者是被迫,把好几次我在跟冯Z总一起接待xxx领导来浙江区域巡查R信中心项目时,顺便在项目打卡然后就近在隔壁的华辰酒店接待吃饭,也算我违规。 还有一些类似的,都是工作的原因打的外勤,也并不违规。 二、当时在未确定跟投怎么退出的情况下,我如果被第一批优化了,确实是很不公平的,因为第一批被裁的员工,就享受不了跟投退出规则中可以计算的利息(发布规则时已经离职的员工就享受不了了)。比如说M总,他可能损失至少30-40万的利息,我的话差不多20万的利息。 是不是很不公平? 正是因为公司无法给出跟投的退出方案,我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很乐意立马走,这不能说我有多大的敌意故意作对吧? 三、我80万跟投,选的项目需20%现金,预计也就是20万左右,总办非千方百计地不让我一个人选总价100万的房子,是不是故意为难?我不得不9折买了D和H约18万的跟投,因为海宁的房子总价最高也才110万,我在再出20%的现金的情况下,自己的跟投又多了很多。相当于总办故意让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 四、劳动争议归争议,就算打法律官司也是奔着和解去的,并不是非得打到底。至少我是这样的(当然公司如果只愿意关起门来在家天下的范畴里耍自己的威风,而不敢正大光明地在法庭上提出和解方案,后来事实证明公司最终在法庭上没有提任何和解方案,周Y龙既然觉得自己很合理,为什么不敢让公司提和解方案呢?)。 另外跟投归跟投,跟投既然给出了方案,我按公司给的方案选了房,公司为什么在可以网签的情况下,故意卡我。周Y龙甚至说他抵舟山的房子卖不掉亏了,我选海宁的房子(我最多也只能7折左右卖房),我赚了,要我让步,公司只能出8万,把原来扣我10多万的工资扣款、多出来的8万跟投以及大约10多万的补偿,全算在里面,我要么选择8万,不然公司就卡我的房子的网签。 他根本就没有明白,公司困难没有钱,是公司希望员工拿房抵债,并且是高溢价抵了,还有什么理由来卡啊。 但其实他自己也清楚,我后来100万左右的跟投,抵了房子后,就算能卖掉,实际上至少亏30万了,就算公司赔我30多万,我其实也是没有赚的。 也就相当于公司不用赔一分钱,还把垃圾库存让员工承受了。公司再说吃亏,是不是自说自话。 假如说卖不掉,不但没套出钱来,还得不断交物业费,想必抵了舟山房子的同事多少还有一些是这样的吧。 都不知道能不能卖掉的情况下,这样的话语,是不是太寒当初累死累活替R信打工的同事们的心了吧,相信所有的曾经的同事都是会在关注的,也是能深深感受到的。
难道公司不指望有机会能翻身吗,难道公司不在意永远地失去口碑和人心了吗?
最后讲一下我的诉求吧:xxxxxxxxxxx此处略去几百字xxxxxxxxxx。 可能确实冒昧,虽然我也不怕我官司赢不了钱拿不到,房子拿不到。但不管怎么样,我心里面还是感谢公司感谢娟总的。 我只是不希望,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公报私仇,却极大地伤了公司的名誉和利益。 如果可以,希望娟总能核实情况后给个利索一点的解决方案。 毕竟无论作为公司还是作为员工,大家能在一起过,也算是缘份吧,我也不希望太僵。也不希望最后没有好结果的情况下,用尽各种可能想到的办法,弄个鱼死网破。 董xx 2023年9月17日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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