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纠正2个概念(欢迎讨论)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芷涵妈妈 于 2009-3-3 10:43 发表
天使溜溜说的非常对,楼主我听了你的话心里也不舒服,你那话我怎么听着好象在施舍我们似的,什么叫知足吧,房子是我们自己买的哦,老兄,你不要搞错了,弄的来我们住的是政府廉租房一样,我想既然能住在这个小区里, ...


有一点我想我没有搞错,我买了房子但是没有买车位,所以我没有一定要把车停在小区内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买了车子,我们就有权利在任何不影响他人的地方停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觉得你分析有理,观点正确,抱歉,实在是没有看出来。
在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虽然还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也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财产权不能仅仅理解为拥有一样东西的权利,应该还包含合理的使用、存放财产的权利。小区公共部分是大家共同的财产,大家就有权利合理地使用,包括停车。汽车作为个人财产,我们也有权利合理地行驶、停放。任何人没有权利阻止我们合理地开车出行、合理的停放车辆。我想不会有人觉得车子按照大家一起约定的政策,停在自己的小区里,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吧!这是我们应有的权利。
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是好事,大家一起讨论出来一个停车政策也是好事。我们必须承认,由于我们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停车政策不可能一次就完美了,必然需要听取小区住户的意见和建议来不断调整和改进,难道不是这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难不是一个小区的问题,车子多了,总有停不进小区的时候。买了车的人有没考虑过无车一族的行路安全要求?
车子进了小区就要服从小区的管理,说一句我也有车,但是我服从小区车辆管理。最看不惯有了车,就认为一定要小区来解决停车问题。买车之前为什么不先考虑车停哪里呢?
真的要彻底解决停车问题,自己买个车位呀。不买车位,还动不动就打地下车库的主意,吃免费餐,不是侵犯了车位业主的合法权利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服从管理是应该的,但是,小区尽量想办法来解决停车问题,难道就不是应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从大局出发,你也想想,有什么方法能让每位业主都满意呢?大家有力出力,有主意出主意,总比争辩来的好一些。:emo82_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想争辩。我是说,业委会和物管应该努力想办法来解决大家的停车难的问题,而不是说“有停就不错了”这种态度。想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法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不能再多做一点,让更多的人满意一点,让制度更合理一点么?
好好规划小区里的停车位,一定还有潜力可挖,去看看那些老小区都能塞进这么多车子,就知道了,我是支持单向通行,斜向停车的。抽签、轮流这样的方法,毕竟不是最好的方法。空着的地下车库,进行一次调查,建议以物业的名义租用,从业主的物管费里扣减。当然我的想法肯定也不成熟,会有很多问题,但是我相信一定会有不断改进的余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从老小区搬来的,以前停车也是这样,小区里停满就停在马路上了,车位费照样100元一个月,一分也没得少,谁也没有因为这个跟社区的保安闹的。租用地下车库,我想物业也没有这个权利,车库的产权是哪个,应该向产权人租用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租用地下车库,当然是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小区停满了,只能停外面,那是最后的选择,在这之前,还是应该努力地想办法给业主方便,想办法把车停进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3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

已证实你的观点论据都是正确的了么?

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Q

俺不做这行不敢瞎扯

有做律师的出来解惑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这也太厉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挑字眼,不如花点心思为嘉园建设出力出主意出方案。都是有文化的人,应该也都有觉悟和公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穿老弟:

  你这帽子扣的也怪大的了,标题挺吸引人,内容却头重脚轻,份量不足,打不住称。警察叔叔在抓坏人的时候,即便当场擒获,也只是个涉嫌犯。本论坛倡导议论和争议,也鼓励娱乐性的灌水,但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大家轻松愉快,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小区建筑出谋划策,弘扬正气,鞭挞丑恶。

  很赞成你的一个说法,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但这样的标题就不切合初衷了,建议修正。

  下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由于存在不同看法,我又一次仔细地阅读了“民主是个好东西”的《纠正2个概念(欢迎讨论)》。从标题上看,他发帖的本意就是供大家讨论的,应当是希望大家在讨论中达成共识。目的性也十分明确,就是希望大家能根据小区现状支持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

  他的两个概念,其实说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业主在小区内买了房子并不意味着同时拥有了小区内共有道路与空间的车位。
  
  能够正常停车而没有毛病的途径只有三个:1、全体业主投票通过的决议(不花钱停车)。2、买车位。3、租用车位。

  显然,第一条是行不通过的。因为,共有道路与共有空间的分享权无车一族也拥有。有车族占了,他们的权益便被剥夺了。事实上也只有惟一的一个方法可以解决即没有买车位又没有租用车位的车能够正常有序的停放,这就是小区业主高票通过的车辆管理制度。物业在执行时收取的费用,一方面投入到加强小区有序管理,一方面增加了小区共有设备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的投入。从这点上来讲,无车一族的业主通过贯彻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也得到了利益补偿。这才是一种公平的作法。我想,“民主是个好东西”想表达的意思就在于此。

  “民主是个好东西”的两个概念和观点,从法理上来看都是正确的。如果有业主认为不正确,完全可以就事论事把依据拿出来参与讨论。

  不过,“民主是个好东西”的确也存在阐述不够完善与疏漏的地方。

  一、关于“划停车位”,他说:“说起来,这个事项,业主大会能否通过还不一定呢!要是全体别墅业主反对,说不定票数过不了50%。”此话说的有些欠考虑。第二次业主大会高票通过的《国信嘉园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办法》,就是在占绝对多数的业主认可小区内可以停放业主车辆,但必须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前者就没有了后者存在的必要。

  二、物业根据业主大会的要求划停车位”。我参加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论证会。当时我和业委会的人员都提出来车位划的太少,应当更紧凑一些,能够让更多的车停。但那天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小区内设置交通标识、警示线和划车位,必须通过交警部门的审批认可并指派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就是说:小区内哪儿能划停车位,哪儿不能划,划的车位多大小,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擅自决定的。那次小区内整个的交通停车标识的设置,共花费了三万多元。

  三、“民主是个好东西”在帖中提及的:“要是全体别墅业主反对,说不定票数过不了50”。这不是他凭空提出来的,甚至可以说,去年在业委会筹备阶段他恐怕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去年,筹备业委会阶段,这个概念光我本人就向小区业委会筹备小组,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街道、社区,还有杭州市与滨江政府网,搜房网国信嘉园论坛、19楼论坛,浙江在线国信嘉园论坛都反复提出过。方式有:发表文章,写投诉信,打投诉电话,当面反映。我的目的:国信嘉园业主会必须有各个不同建筑类型的业主代表组成。多层、高层、花园洋房。别墅、商铺都必须有代表参加。在我提出观点的时候,其中一条理论根据就是业主大会的决议,按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由两个占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概念通过才合法有效。这就是“占全体业主百分之50以上”和“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而别墅区在国信嘉园占有的土地总面积,我们从图上一眼就能够看出有多少,已远远地超过了整个小区的50%,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民主是个好东西”有关这点的说法,一点都没错。他是多层的业主,能有如此认识,令人钦佩。说明他是一个不带私心,实事求是的人。

  说句老实话,在业委会没有成立之前,我与“民主是个好东西”的观点也有激烈的冲突。但是,争论归争论,我们还是一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为小区建设在干点实事,目标是一致的。“民主是个好东西”的一句“知足吧”,引起了几位业主的反感。这句话里面包含的心酸苦辣、委屈愤怒,恐怕只有了解业委会工作的人才会知道.虽然,我十分理解“民主是个好东西”这句话的本意,但也认为作为业委会成员,欠妥。因为,不可能大家都能够了解他的心情。

  我则不同,我不是业委会的,所以我已经在不同的帖子中表达了我的愤怒,我也很想骂人。不过,我是斑竹,管理论坛是我的责任,泄一己之忿不太好。但事实上,业委会为了广泛征求业主意见,邀请业主座谈,那个天寒地冻求爹爹告奶奶的场景我是经历过,如今在论坛上意见很大的人,我看一个都不肯来的。我也注意过,意见挺大的人公益活动也不会参加的,我发动的力度也不小,我最清楚这事。

  是的,我是住别墅区,但:一、我不是地主老财,三十年前我拎着一只旅行袋从山东来到杭州,从工人开始做起,辛苦了大半辈子。如今,生活比我过的好的人不少,我自愧不如人,愧自己还是太懒惰不够勤奋。二、我住江滨花园近三年都没有进过国信嘉园,因为与开发商与当时的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国信嘉园一个熟悉的朋友都没有。

  为什么要说上面这几句废话?因为我在发表观点的时候总是会看到“你是别墅区的?”这样的奇怪的,酸溜溜的问话。别墅区怎么了?全是关系户?全是贪官污吏?全是地主老财?不知道究竟想煽动什么样的情绪。好了,过去的事就不多说了。如果大家真是为小区建筑好,我希望大家积极的支持业委会的工作,有意见可以提出来,有事谈事,别扯别的。但空泛的意见最好别说,建议与意见最好带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

  最近,小区有一件大事在进行,业委会正要跟开发商谈判,要求开发商将不完善,不到位以及损毁的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负起责来,尽快投入资金补偿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已经就开发商在国信嘉园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的情况进行了揭露,声援业委会。我希望真心为小区好的业主团结起来,目标一致,为争取共同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有精力的出力,没时间的帮助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希望积极在论坛发表观点的业主与我或者业委会联络(可以发站内信息留下电话),这样便于当面交流。希望不要发生下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不见人影。小区业主也需要为下一届业委会储备人才,小区缺乏又有主见又能实干的业主人才。特别要注意和警惕原物业和开发商为转移视线有意挑拨离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emo_807 支持太阳,说的都是肺腑之言,为嘉园能有一个合协美好的明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兄:
         
         呵呵!你认为我是在发牢骚呢?还是因为连“民主是个好东西”先生作为业委会成员都认为这是个违法的事而对业委会的一个善意提醒?我看过很多“民主是个好东西”的帖子,也相信他比较懂法,所以提醒一下也有这个必要吧!

         业委会的工作我也有点了解,从当时发起开始到和旧物业打架等等,很辛苦,很有爱心!作为业委会成员说出那种得了便宜就卖乖话,不中听!在后面的说明中又自称到目前为止还没去办停车证,你说他说的过去吗?只能想象他和有些抵触的人一样,占了便宜了,就知足了!

          搞好国信是我们一致的心声!大家在论坛上发发意见和想法,证明大家很关心,也很重视!也不排除有人捣捣乱!有的意见提出来不是很完善,这是肯定的,所以需要大家来讨论,来完善,以便给业委会和物业作参考。当然也有不合理的,有目共睹!

          我一直支持新政,但也提意见。我写这个题目不是来发表议论,还是那句话,犯法的事咱业委会不要去干!

          车辆登记的时候,咱也去门卫上看过,有些业主的眼神和态度让人受不了,我也在论坛上给物业提了建议。新政在试行,下班时间看看。保安很辛苦!费尽口舌,我是希望业委会有人在场协调协调!大部分的业主还是有素质,自觉的!
         
           权作一自我解释吧!不知太阳兄认为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ezug 于 2009-3-3 17:39 发表
错,买了车子,我们就有权利在任何不影响他人的地方停车!


哦,我觉得这个业主有点理解我的意思了!对,只要你能够把汽车停在任何不影响他人的地方,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我想问一句,小区里除了专有车库、车位以外,什么地方是"不影响他人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民主是个好东西 于 2009-3-5 19:00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ezug 于 2009-3-3 18:04 发表
服从管理是应该的,但是,小区尽量想办法来解决停车问题,难道就不是应该的!?


请注意,我没说不应该尽量想办法解决停车问题,这与本贴的主题是两回事,好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ezug 于 2009-3-3 17:50 发表
在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虽然还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也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财产权不能仅仅理解为拥有一样东西的权利,应该还包含合理的使用、存放财产的权利。小区公共部分是大家共同的财产,大家就有权利合理地使用,包括停车。汽车作为个人财产,我们也有权利合理地行驶、停放。任何人没有权利阻止我们合理地开车出行、合理的停放车辆。我想不会有人觉得车子按照大家一起约定的政策,停在自己的小区里,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吧!这是我们应有的权利。
...

你说的很对啊!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按照大家一起约定的政策,不过“停在自己的小区里”就不一定能做到了,因为小区车位必然少于汽车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iayi 于 2009-3-3 22:40 发表
纠正?

已证实你的观点论据都是正确的了么?

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Q

俺不做这行不敢瞎扯

有做律师的出来解惑么?


本来就说讨论吗?我觉得我是正确的,你如果说觉得我错了,请发表你的观点。还有,我觉得我说的道理很好理解,并不需要什么律师的专业知识,如果你希望理解的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pleasure606 的帖子

其实钻牛角尖真的于事无补


真如我对的下面这一句话就持有不同看法,

即“占全体业主百分之50%以上”和“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而别墅区在国信嘉园占有的土地总面积,我们从图上一眼就能够看出有多少,已远远地超过了整个小区的50%,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我想物业"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一定与太阳大哥在上面这句话里所表达的“别墅区占地面积”有不同的解释。

而别墅区的占地面积等同于“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里面的建筑面积么?????

无论是从“物业建筑面积”,还是“土地使用权面积”,多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相加都不会比另两个建筑形态的和要少。

我想我们多层业主至少在这方面无需人家宽待吧。当然啦,各谐嘉园始终是我们的主题。

大家多提些建设性的建议,当然有意见也正常

物业的工作也要做细,看看黄色停车证的第三句话,大意是如果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已满,持黄色停车证的不得进入小区,,看了这句话,我蒙了,是不是物业表错意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30 20:48 , Processed in 0.055678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