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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竞选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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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p>《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p><p>(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p><p>(二)草拟业主公约人、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或修订草案;</p><p>(三)提议聘用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p><p>(四)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及时选聘、续聘或改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代表业主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p><p>(五)审定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p><p>(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执行,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催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用;</p><p>(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p><p>(八)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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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p>觉得与他们的宣言没大的入出么?</p><p>是不是讲到了维修基金等一些问题?</p><p>能不能具体说一下,有哪里是不妥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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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MM提醒得有道理,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候选人的宣言只能是表个态度而已,不应该把今后要做的事讲得这么具体,有些是要走一定程序的。[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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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p>竞选宣言中的第三(2)、四、五、七条都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权,目前来说只能是各位候选人个人的对小区建设的愿望表达,作为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一切权力来自业主大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不明确广大业主的真实想法前提下,将这些作为竞选宣言,并不妥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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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p>完全同意春华秋实的话.</p><p>不过,偶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业主每个人都有良好的愿望,但限于他们的水平的局限性,他们可能过多关注的是一些现象,而不是事情的本质,所以候选人中一些一直在思考此类问题,相对比我们专业的人,拟就了这么一份东西.以备当他们真的入选了,在召开业主大会上,好有一个东西拿出来,大家讨论,在此基础上增减内容,这样比较有可操作性,比较有效率.</p><p>通过这个宣言,我们更多的应该肯定,那些候选人的专业水准,以及明白,他们是真的认认真真在做,而不是为成立而成立.好比有的小区,选什么代表,暂时性的推个阿狗阿猫去,结果形同儿戏,走走场罢了.至于宣言的内容是否会不折不扣的实施,当然是要通过业主大会确认才可以,</p><p>所以觉得,春华秋实,根本不用担心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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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95pt; LINE-HEIGHT: 150%; mso-list: l0 level1 lfo1; tab-stops: list 0cm left 36.0pt 45.0pt;"><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 style="mso-list: ignore;"><font face="Times New Roman">三、<span style="FONT: 7pt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span></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mso-hansi-font-family:'mso-bidi-font-size:10.5pt;">掌握业主共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mso-bidi-font-size: 10.5pt;">&nbsp;</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mso-bidi-font-size: 10.5pt;">&nbsp;<p></p></span></p><p></p><p></p><p></p><p></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6.95pt; LINE-HEIGHT: 150%; mso-list: l0 level2 lfo1; tab-stops: list 0cm left 36.0pt list 39.0pt left 45.0pt;"><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fareast-font-family: ';;"><span style="mso-list: ignore;"><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mso-hansi-font-family:'mso-bidi-font-size:10.5pt;">摸清业主共有的总资产状况和资产总价值,结合公共服务配套需要,规划公共资产的配套、经营和管理方案,充分发挥公共资产的配套服务功能和经营增值功能,实现公共资产切实服务于全体业主,力争利用公共资产经营利润逐渐取代物业管理费用和充实维修基金。</span><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pt; LINE-HEIGHT: 150%; mso-bidi-font-size: 10.5pt;"><br/>&nbsp;&nbsp;&nbsp;<p></p></span></p><p></p><p></p><p></p><p>这一条我们先不说有关法律或是业主大会是否授予业委会参与经营的权力,“力争利用公共资产经营利润逐渐取代物业管理费用和充实维修基金”,但凡经营总有盈亏,即使盈也会有多有少,那是不是我们的物业费也要跟着不断的调整,赚的时候我们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大家皆大欢喜,亏的时候再号召业主交,这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可以想象。最重要的是,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第36条),对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经营的,其收入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他用。</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0 12:22: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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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hahaxixi</i>在2006-9-20 11:09:11的发言:</b><br/><p>我觉得,认真探讨,真心支持成立业委会的所有人和所有帖子,都是此一时期的主流。所以此帖肯定入了主流。</p><p>还有,你始终不渝地将自己的经验和看法明明白白地发表在坛子上,目的何谓?不就是为了业委会嘛。</p><p>支持付费的人,是支持一种社会理念,我想不是支持花钱本身。</p><p>以目前这样的服务配这样的高收费,谁也不舒服。能降下来这份收费额,我一定支持。</p><p>该花的钱不能不花;不该收的、虚高的收费必须设法去掉。我现在想的是,拜托未来的业委会了。</p></div><p>顶哈老师!</p><p>支持付费和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是不矛盾的!降低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应该是绝大多数业主的要求!</p><p>记得老农和吴越不止一次一起探讨过如何降低收费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话题,并有“先期第一目标争取将物管费”降到每平方1.2元左右的打算,并做了大量测算和调研工作。但他们始终没有在此直接说出来,肯定基于多方面的考虑!请大家理解和信任他们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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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p>对“竞选宣言”大可不必咬文嚼字的,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他们的态度!文字水平和最终效果偶绝对看重最终效果!说的再是好做不好、做不到就是一纸空文!</p><p>“竞选宣言”可能永远没有十全十美的时候。当然大家希望他们考虑更全面、为他们提出改进的合理意见建议也是应该肯定的,希望候选人记在心里,当选后努力践行![em17][em17][em17][em1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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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kingniu</i>在2006-9-20 12:39:03的发言:</b><br/><p>对“竞选宣言”大可不必咬文嚼字的,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他们的态度!文字水平和最终效果偶绝对看重最终效果!说的再是好做不好、做不到就是一纸空文!</p><p>“竞选宣言”可能永远没有十全十美的时候。当然大家希望他们考虑更全面、为他们提出改进的合理意见建议也是应该肯定的,希望候选人记在心里,当选后努力践行![em17][em17][em17][em17]</p></div><p>海牛说的肯定没错[em17][em17][em23][em2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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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还是要强调开发商遗留问题应该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整个宣言涉及开发商遗留问题的处理太笼统,而关于增收节支到是非常具体,感觉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众多跟贴又是一味的附和,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本人的思路有问题,难道云顶目前最需要解决不是开发商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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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贴子的讨论心平气和,就事论事,好!</p><p>候选人的竞选宣言很好!但其中有一条让人不放心,希望引起邻居们的注意。</p><p>“四、保证公共维修基金在民主监督下的专户管理,通过咨询专家委员会中的金融专家,寻找和评价适合的金融产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专家监督下的安全投资,规避通货膨胀导致的维修基金缩水损失,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p><p>也就是说,有候选人希望用公共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什么投资是安全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当然好,但怎么做到“安全投资”呢?哪位专家、哪种专家能够保证投资安全呢?投资风险随时、随地存在,我不懂业委会是否有权力动用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如果有,我也不认为云顶业主应该允许业委会去进行所谓的安全投资。今天的安全投资,明天可能是不安全的,当然,今天不安全的投资,明天可能倒是安全的。因此,这水,决不能去趟。</p><p></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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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上述宣言,感觉总有不对的地方。</p><p>对于部分后选人的热情应该表扬,但是从字里行间中反映的却是他们的心态,想把事情都作好,可又没把自己的位子放好。许多事本该物业去做的,比如绿化什么,野味会难道自己身体力行吗?野味会实际上应该选择好物业,督促其行动就行了。特别是最近论坛上提到费用什么的,难道物管费也要野味会代收吗?请正确定好自己位子!!</p><p>祝云顶业主大会成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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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野味会费用什么的,建议现干事,如今后确有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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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野味会费用什么的,建议现干事,如今后确有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或代表大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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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p>  不必着急成立业委会。看这十项承诺,哪些该是物业干的不清楚。我猜潜台词就是,现在的物业不好,看我的。这样下去业主、物业、业委会岂不形成了折腾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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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06][em06]嗨嗨嗨,楼上的是不是超前思维了,筹备组不过是个表态性的东西,认为有这样的表态真的不容易的,至于以后怎么干,确实会通过委员会来定的.牛兄的信息倒值得大家安慰的和有味道可嚼的.[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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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p><p>察其言,观其行。</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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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kingniu</i>在2006-9-20 12:39:03的发言:</b><br/><p>对“竞选宣言”大可不必咬文嚼字的,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他们的态度!文字水平和最终效果偶绝对看重最终效果!说的再是好做不好、做不到就是一纸空文!</p><p>“竞选宣言”可能永远没有十全十美的时候。当然大家希望他们考虑更全面、为他们提出改进的合理意见建议也是应该肯定的,希望候选人记在心里,当选后努力践行![em17][em17][em17][em17]</p></div><p>我和候选人一个都不认识,在短时间内要去真正了解他们也不现实,我想2002户业主绝大多数跟我情况差不多。我对他们仅有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竞选宣言,相信他们也是花了心血写就,所以我们还是对这个宣言较真点吧。我希望在宣言中不仅看到的是他们的态度,更是他们对“业委会”的理解以及定位。</p><p>与牛兄探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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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maxwell</i>在2006-9-20 13:16:43的发言:</b><p>“四、保证公共维修基金在民主监督下的专户管理,通过咨询专家委员会中的金融专家,寻找和评价适合的金融产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专家监督下的安全投资,规避通货膨胀导致的维修基金缩水损失,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p><p>也就是说,有候选人希望用公共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什么投资是安全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当然好,但怎么做到“安全投资”呢?哪位专家、哪种专家能够保证投资安全呢?投资风险随时、随地存在,我不懂业委会是否有权力动用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如果有,我也不认为云顶业主应该允许业委会去进行所谓的安全投资。今天的安全投资,明天可能是不安全的,当然,今天不安全的投资,明天可能倒是安全的。因此,这水,决不能去趟。</p><p></p><p></p></div>同意!也希望引起候选人高度重视。可能我是属于胆小怕事的一类,这种念头最好想都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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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maxwell</i>在2006-9-20 13:16:43的发言:</b><br/><p>这个贴子的讨论心平气和,就事论事,好!</p><p>候选人的竞选宣言很好!但其中有一条让人不放心,希望引起邻居们的注意。</p><p>“四、保证公共维修基金在民主监督下的专户管理,通过咨询专家委员会中的金融专家,寻找和评价适合的金融产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专家监督下的安全投资,规避通货膨胀导致的维修基金缩水损失,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p><p>也就是说,有候选人希望用公共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什么投资是安全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当然好,但怎么做到“安全投资”呢?哪位专家、哪种专家能够保证投资安全呢?投资风险随时、随地存在,我不懂业委会是否有权力动用维修基金去进行安全投资,如果有,我也不认为云顶业主应该允许业委会去进行所谓的安全投资。今天的安全投资,明天可能是不安全的,当然,今天不安全的投资,明天可能倒是安全的。因此,这水,决不能去趟。</p><p></p><p><br/></p></div><p></p><p>真不要有这想法,会害人的!!!</p><p>专家理财?中国南方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这些够专家吧,但它们都倒闭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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