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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win

19-2-302群租已逼近,呼请业主齐心协力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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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12-8上午8:40分,包公头和一个装修工人带着工具、材料再次欲进入302施工(11-15至今下城房产监察大队已开出三张停工通知单,三次上门告知停止施工),称保安打电话至物管,物管同意进入施工。
野风物业之前称对方人多拦不住,目前是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试问你们连两个人也拦不住吗?这样的物业除了打扫卫生还能起什么作用?打扫卫生要交那么多物管费吗?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是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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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19幢2单元的门禁卡在包公头和流氓手中,两次要求物业暂时失效包公头和流氓手中的门禁卡,理由:1、下城房产监察大队已开出三张停工通知单,三次上门告知停止施工,在房东相关手续办齐前,包公头没有必要进入。2、门禁卡在流氓手中,流氓进出自由,不断骚扰、恐吓相邻业主,野风物业不愿管、不敢管。3、房东进入302室可以至物管处拿卡
遗憾的是野风雅苑物业主任杨明雷不采纳楼主的建议,深怕侵犯302室房东权益,坐视相邻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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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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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人恐吓,太过分了,像黑社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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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mo6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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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12-8上午8:40分,包公头和一个装修工人带着工具、材料再次欲进入302施工(11-15至今下城房产监察大队已开出三张停工通知单,三次上门告知停止施工),称保安打电话至物管,物管同意进入施工。
野风物业之前称对方人多拦不住,目前是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试问你们连两个人也拦不住吗?这样的物业除了打扫卫生还能起什么作用?打扫卫生要交那么多物管费吗?
“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是句空话。hwin 发表于 2010-12-8 10:03


人多拦不住?原来野风是这样管理的啊?那招保安干吗?放两个木偶在大门口不是更好?又省钱又不会和别人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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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9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社区民警、物业应该上门找找房东了,不要再推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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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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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28# hwin

支持楼主,反对住宅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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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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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日报12月12日第4版已报道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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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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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2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报纸了
说是孩子外婆都吓得不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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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良房东野蛮包工头今日强行施工,把水浜箱也敲破了
下城建设局房产监察大队的四张停工整改单被包工头撕的粉碎,扬言“我们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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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雅苑业委会在论坛里没有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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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雅苑业委会在论坛里没有人么?
十九楼 发表于 2010-12-14 01:12

说得好,这星期每天在施工,
偶有保安上来,晃一下就走,也没治止。
社区、业委会都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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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零一零结束了,应该好好总结了。

年初门禁更新了,结束开门恶梦了。

河边装上围栏了,开始放心开窗了。

景苑房子买着了,马上升值发财了。

老婆论文发表了,老公可要努力了。

君威要换宝马了,保养也要加油了。

和平农博热闹了,马路又被堵上了。

春夏秋冬规律了,百姓心满意足了。

生活日益有料了,感情愈加深厚了。

没得到的放宽心,日子还有好长哩。

幸福来得不容易,我们可要去珍惜。

来年齐心共努力,羡煞旁人好家庭。

写了这些,感觉以前经历的一切苦痛都是浮云了,真的,有爱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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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住建部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这是在1995年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后首次出台新政,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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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hwin
商报讯(记者 王筱璐) 住建部近日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地下室不能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房东不能在租赁期内随意提高租金。该办法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建设部1995年5月9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第八条规定最引人关注:“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办法”第二十二条指出违反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从“办法”第八条规定可以看出,多人挤一间房或者一套房被隔成无数间房的“群租”将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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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支持:emo8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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