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和山会 于 2011-8-9 20:34 编辑
浪漫和山业主和山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行轮值会长制度等的 决 定
为维护浪漫和山小区公共利益,倡导浪漫和山品质居住环境的共建、共享工作,进一步强化浪漫和山业主和山会组织的阵地作用,贯彻落实“热心的邻居”关于推进浪漫和山业主和山会组织改革的提议,经浪漫和山业主和山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7月30日召开的常委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 一、实行轮值会长制度。实现从依赖个人领导的机制向完全由集体领导的体制转变,解放个人精力束缚,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模式,释放常务机构的议事执行能力;每月有一位副会长协同会长专司小区公共问题的处理; 二、推行“一月一事”公益计划。针对当前违章建筑、安保、设施维修保养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不尽如人意的消极局面,和山会将根据公共问题亟待解决的情况,确定每月推动、协调解决一项小区公共问题; 三、建立畅通的输血渠道。和山会常务机构要实现有机更新,由一位副会长主抓人才与组织发展,广开言路,让热心公益的人、乐意奉献的人、有专业特长的人、能提不同意见的人等参与到“和山会”常务机构及各项工作去。 浪漫和山 业主和山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