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月流云 于 2014-5-19 10:18 编辑
关于成立锋尚苑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 公 告(1) 锋尚苑小区全体业主: 锋尚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即将满任,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锋尚苑小区民主自治化管理》相关条款和条例条规,结合锋尚苑小区的实际情况,并经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决定成立锋尚苑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锋尚苑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筹备组是为业主大会的召开提供服务,临时负责小区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自业主大会召开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并移交有关资料后自行终止。 二、筹备组的工作内容: 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 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锋尚苑小区民主自治化管理》相关约定,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四、 确定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 做好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其他准备工作; 六、 筹备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小区常住业主(男、女均可);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3)具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有充裕的工作时间; (4)能够带头履行业主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注:(不履行业主义务,未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能耗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的业主不在被选范围) (5)根据锋尚苑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筹备组人员应为单数,并由业主代表5-7人组成筹备小组,并选出筹备组组长。 报名方式如下: 业主可以采取“自行推荐”和“街道、社区或他人举荐”两种方式,也可以在每幢楼选出1-2名。 七:筹备组人员的产生: (1) 根据报名人和被推荐人所得的票数多少而产生; (2) 由筹备组人员自行举荐、推荐的方式产生筹备小组组长。 (3)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可由当地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八、报名起止期限: 2014年3月5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止。 九、报名地点: 锋尚苑1-215室物业管理中心(临时) 联系电话:8897197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锋尚苑业主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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