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朝阳法院对“和颐酒店杭州女子遇袭案”涉事男子李某公开宣判。李某因在酒店拖拽陌生女子牵出介绍卖淫罪名被指控。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 今年4月3日,外地来京的杭州女游客“弯弯”在和朝阳区颐酒店电梯中遭遇陌生男子拖拽,她将现场视频发上网络后引起不小的轰动。经调查,拖拽“弯弯”的男子在和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介绍卖淫女卖淫,其从嫖资里收取提成。因为卖淫女没有酒店房卡,坐电梯需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时“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警方顺藤摸瓜侦查出了李某介绍卖淫的罪行。 朝阳检方指控,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2016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的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该案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未公开审理,李某当庭认罪。 下午2时许,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5000元。宣判后,法院将就案件中暴露的酒店管理问题,向和颐酒店及如家集团发送司法建议。
>>新闻链接: 和颐酒店事件嫌犯供出介绍15岁女子卖淫同伙 备受关注的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又有新进展,拖拽女子弯弯(化名)的男子李某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提起公诉。10月17日,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今年4月5日,弯弯以“弯弯_2016”为昵称,发布微博称,她在798附近的和颐酒店内遭到陌生男子拖拽。该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介绍他人卖淫,应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外,因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案发,还牵连出李某某所在的卖淫团伙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其被指控为涉嫌介绍卖淫罪和敲诈勒索罪。今年8月,该案被公诉至朝阳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中。 刘某某今年30岁,高中文化,无业,是河北省涿州市林屯乡村民。今年4月8日,刘某某被朝阳警方抓获。4月9日被刑事拘留,5月13日被批捕。 朝阳区检察院查明,2015年11月6日,刘某某介绍15岁的河北籍女子刘某在海淀区田村汉庭快捷酒店8207房间,以800元的价格与张先生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但双方未实际交易。 今年4月1日凌晨3点,刘某某又介绍刘某到丰台区丰宝商务酒店2001房间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但双方未实际交易。当日晚11点,刘某某介绍15岁的安徽籍女子杨某某到朝阳区百子湾速8酒店8418房间,以1200元的价格与裴先生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以报警相威胁,向裴先生索要4100元。 据介绍,刘某某到案是因其同伙在和颐酒店拖拽女子案发,同伙被警方抓获后又供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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