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正式瓜佬儿

建议对群租及开店的设立曝光台——三区群租、淘宝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9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1.个人感觉,群租很难控制。如果一套房子只允许一家人居住,那很多在杭州打工,创业的都很找到住的地方。只是建议房子不要住太多人,这样很影响邻居。但是你说一套房子住个3,4个人都不行的。那杭州的经济会倒退的。
2.对于小区租客的,物业保安应该着实登记,这样业主也不会担心。小区门口更应该设立登记台,对于送快递的,送外卖的,中介看房的以及外来访问者。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1.个人感觉,群租很难控制。如果一套房子只允许一家人居住,那很多在杭州打工,创业的都很找到住的地方。只是建议房子不要住太多人,这样很影响邻居。但是你说一套房子住个3,4个人都不行的。那杭州的经济会倒退的。 ...
莎莎love武 发表于 2011-1-9 20:18
如果是一家子住,那怕是四代人七八个人一起住,那不叫群租。群租者一般不是亲属关系且都有一户有十人以上租住的情况。比如店里的老板为员工租的宿舍;又如房东把房子分隔然后分间出租,等。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院出台《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
“住改商”,同楼业主可一票否决  
 最高人民法院前天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两部司法解释涉及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具体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车位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及相应纠纷的处理等。两部司法解释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焦点1
  住改商须整栋业主同意
  【司法解释】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解读:现在住宅区里住改商的不少,虽然规定了必须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但此前没有确定利害关系人范围和同意的程序,实际做法是,住改商只须征得大部分的近邻同意即可。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利害关系人的最小范围,即整栋楼的业主。这将使得住改商难度加大,只要有1名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主张不同意,就可以“1票否决”。
    本小区出租给淘宝网店及其他经营行为的业主看到些贴应尽快自觉清退了,还小区大多数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例》明确提出,确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同时还应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尤其是把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条例》还规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期限届满确需延续的,可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
运新的住宅房用作经营,有没在按《条例》批准、并按照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同时还应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尤其是把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没按《条例》办手续就是非法的。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不诉不理的。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只在诉讼时才有用。至于执法的查处现在基本上也是不告不查的。现在要搜集群租、开店的情况,先曝光后举报。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不诉不理的。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只在诉讼时才有用。至于执法的查处现在基本上也是不告不查的。现在要搜集群租、开店的情况,先曝光后举报。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1-1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ogunquit 发表于 2010-12-31 16:37
上面提到的也是一种办法,看来办法很多。
其实做起来也很容易,继续我提到的:找到自己单位里负责专项房信 ...

很对,就是对这种损人利己的人告到其单位去单位又会对他有怎样的处理?特别是纪委可以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吗?主要是纪律处分的依据。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1-2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2-1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群租和开店。明人不做暗事,本人是一区一幢的,远的管不着,只要在这幢楼里发现此类现象,我就来给他曝光,不行就直接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其单位交涉。都是公务员,守法是基本的底线。谁如果认为法不责众,尽管可以试试。看能不能治他。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2-2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淘宝店是越来越多了。
昨天和一个邻居在楼下园子里聊天。接着发现一个拿货的小伙子挺忙碌的,我们就问:“你是不是淘宝的,在几楼?”。
他大概见我们问的咄咄逼人,就说:“是的。”但没有明确说是几楼,但支支吾吾地说:“五幢、六幢、七幢、八幢都是淘宝店。”
“那么你现在上的是几楼?”我们指的是三区六幢。他只是说18楼、19楼、20楼都是的."
其实我也都观察了一下,淘宝汽车长驻三区都有好几辆,其中有两部是依维柯。
淘宝店我们真的拿它没有办法吗?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18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安应该禁止货车进入小区,特别是哪些租住在小区开网店的进货车更不能让进入小区。这是保安的职责啊!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18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这里谈论,物业不理我们也白搭,希望物业也能来这里听听,合理的采纳一点,不合理的解释一下。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顶顶!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三区做淘宝的人自己说,小区里他知道的就有35家淘宝,不知道是单指三区还是整个运新。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0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区5幢一单元302——淘宝(每天都有大批的衣服运进)
三区5幢二单元601——淘宝(每天旺旺开到1、2点)周围邻居无法休息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3-2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有的业主把房子租给开淘宝店或租给把房子做仓库的,这些物管事先不知道,但事后还是可以管的。比如:不让开淘宝店的及做仓库的车辆进出,这应该还是做得到的。
开淘宝店及做仓库的车辆必须停在小区外面,让他们感到极度不方便,应该也是一个办法。
现在开淘宝店及做仓库的,每天进出的货量很大,不让车辆进出对他们会有很大影响的。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正式瓜佬儿 的帖子

图呢?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2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门禁不起作用,大部分原因就是这些开店的闹的.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1-3-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净化小区环境,曝光开网店和群租的业主十分必要.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工新村
九堡客运中心
玉湖公园
黄浦江边
秦望隧道
恒隆广场
丰收湖天街
超山
湖滨跨年
杭州体育场
百井人家
临平万达
城站公交站
湖翠里航拍
金钥匙航拍
玖樟台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5-2-19 20:58 , Processed in 0.073674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