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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也需要自治领袖—顶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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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这几天看了大家的讨论后,对双方的论点都好好学习了几天。业主自治的确是个新事物,在中国,目前已经有了许多的范例,我们应该很客观地对待它。但是我觉得许多新事物往往最后得到最后的胜利。因此转贴几篇有关业主自治的文章,以作参考。</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7 14:28: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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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br/><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778" border="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tbody><tr><td valign="middle" width="778" height="17"><div align="left"><a href="http://www.crd.net.cn/default.asp">中国改革报首页</a>&nbsp;&gt;&gt;&nbsp;<a href="http://www.crd.net.cn/CatergoryList.asp?classid=4&amp;subclassid=0">社会总览</a>&nbsp;&gt;&gt;&nbsp;<a href="http://www.crd.net.cn/CatergoryList.asp?classid=4&amp;subclassid=53">社会杂谈</a></div></td></tr></tbody></table><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778" background="images/dot3.gif" border="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tbody><tr><td valign="top" bgcolor="#555550" height="10"><!--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nbsp;</td></tr><tr><td valign="middle" width="778" height="40"><div align="center" style="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4px;"><font size="+1">业主自治 需要学习的民主</font></div></td></tr><tr><td valign="middle" width="778" height="30" style="LINE-HEIGHT: 17px;">作者:金 叶<br/>原出处:中国改革报 </td></tr><tr><td valign="top" height="30"><div class="txtDarkGray" align="right">发表日期:2006-8-28&nbsp;查看次数:380&nbsp;&nbsp;</div></td></tr><tr><td class="largefont" valign="top" height="25" style="PADDING-RIGHT: 20px; PADDING-LEFT: 20px; LINE-HEIGHT: 20px;"><div align="left"><font size="3">&nbsp;&nbsp;&nbsp;&nbsp;在我国,社区自治的精神资源是极端匮乏的。在北京,上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的居民小区,只有1/10建立了自治的业主委员会。这些业主委员会很多因为委员的不负责任或业主的冷漠而难以正常运转,业主自治举步维艰。<br/><br/>&nbsp;&nbsp;&nbsp;&nbsp;长期的计划体制,使国人惯于他治,而不知自治为何物。直到今天,整个城市的治理体系基本上仍然是他治。除了某些车友会组织“小资”们集体开车到郊区吃虹鳟鱼之外,人们几乎没有训练自治的机会。<br/><br/>&nbsp;&nbsp;&nbsp;&nbsp;购买房屋倒是一个难得的自治技艺训练过程,也确实激起过人们自治的愿望。在城市,政府垄断住宅用地供应,政府又只向房地产开发商供应土地,市民不能获得土地自己直接建造房屋。于是,在城市,先有开发商,再有房子,然后才有业主。<br/><br/>&nbsp;&nbsp;&nbsp;&nbsp;正是由于缺乏自治的训练,房地产开发商无时无处不在利用其权力,肆意侵犯业主的权利和利益。开发商也可以利用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把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物业公司强加于业主。从法律上说,应当由业主聘请物业公司,但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下,这是行不通的。正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颠倒的,对于业主,物业公司实行的是一种“保姆式的专制”管理。<br/><br/>&nbsp;&nbsp;&nbsp;&nbsp;在房屋交付入住阶段,业主们通常会充满激情地投入到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抗争中。这种激情把本来互不相识的业主们团结到一起,而一旦进入日常状态,彼此之间的冷漠、对业委会的猜疑之心,就立刻从心灵的底层翻涌上来,压制了信任与友爱。<br/><br/>&nbsp;&nbsp;&nbsp;&nbsp;自治需要自治共同体内部的相互信任和友爱。但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恰恰普遍缺乏这种精神资源,人们自作聪明地把每个人看得跟自己一样卑劣。一个人积极帮助他人,一定是为了“出名”;一个人投身社区自治,一定是为了“利益”。<br/><br/>&nbsp;&nbsp;&nbsp;&nbsp;自治需要自治领袖。但是在公共精神匮乏彼此相互冷漠的社会中,人们宁可相信单位里管制自己的人,也不相信帮助自己的邻居。很多业主相信,尽管物业公司在挣黑钱,但起码它对所有业主一样黑,所以,人们宁可忍受这样的他治,而不能信任业委会的自治。可以说,业主自治、社区自治前路维艰,自治,需要每个人、整个社会从头学起。<br/><br/>&nbsp;&nbsp;&nbsp;&nbsp;有人提出,目前小区业委会遇到的问题是人的问题:业主虽有钱了,心理却依然赤贫,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业主的民主意识是不会自发形成的。言下之意,居民小区不能自治,还需他治,这为居民小区业主继续遭受他人非法侵害做了无形的铺垫。<br/><br/>&nbsp;&nbsp;&nbsp;&nbsp;其实,成立了业委会的居民小区是教授业主民主的课堂,它教给业主基本的维权意识和手段,教给业主合法有效的民主程序,教给业主民主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种融入血液里的生活方式。看来,问题的核心不是业主的素质问题,而是体现业主自治制度的缺失,即一套将业委会规定为业主公仆的制度。如果业委会不把自己当作公仆,而自觉不自觉把自己看成是业主的主人,那问题就大了。如果你老替业主做主,结果是:越来越多的被做主的人会很不开心。<br/><br/>&nbsp;&nbsp;&nbsp;&nbsp;所以,业主自治的原则和实质是业主自主,而自主是以民主的形式通过选举、听证等方式兑现。</font></div></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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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业主自治,尚需从头学起</p><p>《中国新闻周刊》</p><p>  在中国,社区自治的精神资源是极端匮乏的。自利的计算可以形成暂时的利益同盟,但却无力维系一个长远的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转</p><p>  ★ 本刊评论员/秋风</p><p>  很多人向往,中国成为一个中产阶级社会后,各种社会问题就自然解决了。什么是中产阶级?指标很复杂,但拥有自有房屋乃是一个关键性指标。如果按照这个指标,中国的主要城市差不多已经是中产阶级社会了,因为,这些城市自有房屋的比例似乎已经达到世界第一。</p><p>  不过,这个硬件已经中产的群体,在精神独立、社会自治方面,却异常孱弱。比如在北京,90年代以来形成的居民小区,只有十分之一建立了自治的业主委员会。这些业主委员会很多因为委员的不负责任或业主的冷漠而不能运转,甚至因为委员会与业主之间的互相猜疑而分崩离析。业主自治几乎举步维艰,于是有热心人呼吁政府介入,推进业主自治云云,这简直就成了笑话。</p><p>  与自治相对的是他治,主要就是政府的单向强制性治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与国有体制,使城市人口习惯于他治,而不知自治为何物。直到今天,整个城市的治理体系基本上仍然是他治的。除了某些车友会组织“小资”们集体开车到郊区吃虹鳟鱼之外,人们几乎没有训练自治技艺的机会。与乡村自治搞得有声有色不同,在城市这样的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有机的利益关联,政府的管理似乎也蛮有效率,因而,人们甚至连自治的愿望都没有。长期生活于这样的环境下,面对陡然到来的业主自治,人们当然茫然无以应对。</p><p>  购买房屋倒是一个难得的自治技艺训练过程,也确实激起过人们自治的愿望。在城市,政府垄断住宅用地供应,政府又只向房地产开发商供应土地,市民不能获得土地自己直接建造房屋。于是,在城市,先有开发商,再有房子,然后才有业主。业主是由开发商创造出来的。</p><p>  也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无时无处不在利用其权力,肆意侵犯业主的权利和利益。开发商也可以利用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把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物业公司强加于业主。从法律上说,应当由业主聘请物业公司,但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之前,根本没有业主,他们又如何行使选聘物业公司的权利?</p><p>  正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颠倒的,所以,对于业主,物业公司实行的是一种“保姆的专制”管理。</p><p>  于是,在房屋交付与刚刚入住阶段,业主们通常会充满激情地投入到与开发商和初期物业公司的抗争中。这种激情把本来互不相识的业主们团结到一起,而抑制了人们对于他人、对于抗争领袖的猜疑。这是业主自治最热闹的阶段。</p><p>  但其实,这个时候,绝大多数业主只是抱着一种搭便车心理:跟在别人后面,即使不发言也能增进个人的利益,何乐而不为?一旦进入日常状态,连这点激情都消退了,彼此之间的冷漠、对业委会的猜疑之心,就立刻从心灵的底层翻涌上来,压制了信任与友爱之心。</p><p>  应当说,在中国,社区自治的精神资源极端匮乏。自治不是光靠每个人维护私人利益的理性计算就能成立的,自利的计算可以形成暂时的利益同盟,就像入住收房时那样,但却无力维系一个长远的自治组织正常运转。自治需要某种道德基础,需要自治共同体内部的相互信任和友爱。但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恰恰普遍缺乏这种道德与精神资源。近百年全盘反传统的努力,已经使中国人抛弃了道德教育的传统。几十年灌输的斗争哲学,也使人们不再信任他人。十几年来流行的主流经济学又把“经济人”的假设变成了一种人人只为自己的道德戒律。这样的哲学与心灵,倾向于把任何道德行为解释为纯粹的利己行为,人们自作聪明地把每个人看得跟自己一样卑劣。一个人积极帮助他人,一定是为了</p><p>“自己出名”;一个人投身社区自治,一定是因为“他被物业公司收买了”。</p><p>  自治也需要自治领袖。但是,公共精神匮乏、对他人冷漠的社会中,又普遍存在一种奇怪的平等主义心态:不相信有些人竟然比自己具有公共精神。人们可以容忍一个高高在上者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不公平,而不能容忍自己中间某些人竟然比自己更高尚。因此,人们宁可相信单位里管制自己的人,也不相信帮助自己的邻居。很多业主相信,尽管物业公司在挣黑钱,但起码它对所有业主一样黑,所以,人们宁可忍受这样的他治,而不能信任业委会的自治。</p><p>  可以说,业主自治、社区自治前路维艰,自治,需要每个人、整个社会从头学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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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p>业主自治,尚需<font face="黑体" size="5">从头学起</font></p><p>自治,需要每个人、整个社会<font face="黑体" size="5">从头学起</font>。</p>[em48][em48][em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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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p>让我来当自治领袖好不好?楼主,我会慢慢学的。先把云顶治得很好,然后再把浙江省</p><p>也给治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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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8 2:23: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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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起来好象有人要闹革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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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8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勇气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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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并无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路就在你脚下,勇敢地跨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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