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余杭区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基本拟定的《余杭区落实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作了通报。区领导朱金坤、戚建国、魏祖民、杨洪香、沈旭微、刘一敏、邵立春、宋福友、楼建忠、方加明,区法院院长傅樟绚、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出席会议。 根据这份《余杭区落实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新组建的市、区公交公司由市公交集团公司控股,市政府对公交补贴政策实行市、区同步,新公司运作后将打“中华”、“长三角”优质服务牌。会议认为,城市公交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先导性公用事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行公交一体化是加快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的必然要求,是构筑和谐社会、打造品质之城的有效举措,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公交一体化工作总体目标是:以民为本、乘客第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确保公交营运安全、方便、优质、高效;坚持合作共赢、整顿整合、资源利用、规范经营,实现公交企业管理股份化;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市、区公交线网一体化;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实施线路专营、属地管理,实现公交营运市场管理法制化;坚持全面合作、市区联手、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平稳过渡、稳定营运,实现经营集约化、规模化。 朱金坤指出,公交一体化工作对于人民群众,是“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需要”的大实事,解决公交一体化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是杭州城市公交开通80周年,要确保公交一体化工作决战决胜,要在“公交优秀”的基础上推进“公交优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大力推进,做到细致再细致、完善再完善,共同把这项今年最重要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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