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进一步。在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尽快上报国务院之后,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以确保产权产籍登记有“可以执行”的技术路径和依据。 “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将对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的提取、登记、共享等工作环节做出详细规定。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一度被视为利益博弈重灾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进入到“技术推进阶段”。 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官员曾公开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初衷,不是反腐。而在讨论“规程”的过程中,最为敏感的“不动产产权查询”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涉及。“依法依规查询”有望成为多方能够取得“共识”的基本原则。 草拟“规程” “《条例》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出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哪些要纳入统一登记,由哪些部门执行,权责如何划分,工作机制是怎样的等等,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个上位法。”4月30日清晨,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表示。 此前,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在2014年6月前,将《条例》上报国务院。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的技术路径和依据的起草制定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记者了解到,国土资源部已经着手“规程”的制定工作。 国土资源部已经将这一信息与地方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山东、河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相关人员均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知会,除尽快将《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之外,要研究推进规程的制定工作,并抓紧制定统一的登记簿和证书等登记文书。 目前,该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牵头,地籍司等部门参与。与之同步,国土资源部正在加速组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在该机构组建完毕之后,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也将参与到“规程”的制定当中。不过,国土资源部尚未对“规程”制定提出明确的时间表。 4月24日,国土资源部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公开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若干重点问题做出解释,“答记者问”中称,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这‘四统一’推进工作。突出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规范等诸多层面全面搭建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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